第三节 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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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的意见》,采取政府给政策,改造单位出资金的办法,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及城内村参与旧城改造。对通海路、北关大街城区主干道(含养马岛镇各村),以及正阳路、东关路、文化路、师范路、牟山路、西关路、政府大街、南关大街、工商大街、宁海大街、新城大街、雷神庙大街等街路两侧的破旧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成片改造的,免除教育费附加、公路建设附加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改造后新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不超过原面积的,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给予零税率照顾,超面积部分按照规定缴纳的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给予缓税等优惠政策。至2000年,城区有3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拆迁,13个城内村拆迁改造,拆迁总面积23万平方米;建成顺正小区、西桂小区、永安小区、孔家疃小区、广联花园、隆兴花园、金丰花园、正阳小区等10个住宅小区和一批城市公用设施,新增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2000年拆迁11.5万平方米,改造建设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