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城市防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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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城市灾害预测、应急报警、抗灾指挥和相应工程等整体防灾系统。
一、人防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人防工程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人员掩蔽工程按留城人员1人/平方米的标准合理布局;留出足够的绿地、广场和东西向、南向的疏散通道。
二、抗震 
重要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按7度设防进行设计和建设,控制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做好交通、通讯、供水、电力、煤气、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灾。
三、消防 
按国家规划的标准合理设置消防站。城区道路按120米间距设置消防水栓;疏通城市消防通道。
四、防洪 
对高陵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辛安河、鱼鸟河、沁水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城区排水渠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雨水管道防洪标准为1~2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