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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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1912),州署改称县公署,知州改称民政长。同年9月,民政长改称县知事。知事下置承审员1人,县公署下设总务、财政、司法、庶务四科和警察所。原稿案改为收发房,书启改为录事,班役改为司法警察。
民国17年(1928),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长下置秘书1人。县府下设两科,每科置科长工人,科员1~2人,录事5人。第一科管公安、自治、教育、卫生、慈善等;第二科分管财政,建设、实业、会计、庶务等。原司法警察改为政务警察,置政长1人,政警28人,另有勤务5人。
民国11~18年(1922~1929),县先后设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民国22年(1933)裁局改设五科,第一科分管公安、卫生、自治等;第二科分管省财政,会计、庶务等;原财政局改为第三科,分管县财政;第四科分管建设、农林、工商等;第五科分管教育、文化等。县政府总计200余人。
民国26年(1937),县政府设第一、二、三、四科和金库、电话事务所、司法处、警察局、民众图书馆等。第一科和司法处各6人,第二科5人,第三科和第四科各8人。金库2人,电话事务所和警察局各4人。民众图书馆1人。县政府共有职官47人,其中,县长、秘书、政务警长各1人,科长4人,主任3人,局长、主任审判官、主任书记官各1人。工程师、农、渔、工商技术员4人。
地方基层机构,县下设区,有区公所,置区长工人和办事员数人;区下设乡(镇),置乡(镇)长,乡(镇)辖村,置村长;村辖闾、邻,置闾长,邻长。

国民政府牟平县历任民政长、县知事、县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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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 任职时间 │ 姓 名│职 务 │ 任职时 间 ┃
┃ │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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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菖 │ 民政│ 1912.1.23~1912.7 │ 王宝璐 │县 长 │ 1928.5~1928.6 ┃
┃ 崔 龄 │长 │ 1912.7~1912.9 │ 温菽菁 │县 长 │ 1928.7~1928.8 ┃
┃ 任方同 │ 民政│ 19l2.9~1914 │ 钟高翔 │县 长 │ 1928.8~1928.9 ┃
┃ 邹允中 │长 │ 1914~1918 │ 郭培武 │县 长 │ 1928,9~1929.7 ┃
┃ 俞廷颺 │ 县知│ 1918~1919.3 │ 刘朝栋 │县 长 │ 1929.8~1930 ┃
┃ 李荫梅 │事 │ 1919.4~1919.9 │ 田育璋 │县 长 │ 1930~1932.8 ┃
┃ 沈秉德 │ 县知│ 1919.10~1920 │ 李光琳 │县 长 │ 1932.9.~1932.9 ┃
┃ 李崇瑞 │事 │ 1920~192l │ 宋宪章 │县 长 │ 1932.9~1933.7 ┃
┃ 刘凤冈 │ 县知│ 1921~1923 │ 王家宾 │县 长 │ 1933.8 ~1933.9 ┃
┃ 范茂松 │事 │ 1923~1924 │ 周义章 │县 长 │ l933.9~1935.8 ┃
┃ 金挺华 │ 县知│ 1924~1925.10 │ 王昭旭 │县 长 │ 1935.8~ ┃
┃ 归舜承 │事 │ 1925.11~1925.12 │ 张骧伍 │县 长 │ 1937~1937.l2 ┃
┃ 管炳文 │ 县知│ 1925.12~1926.1 │ 沈 前 │县 长 │ 1938.3~1939.6 ┃
┃ │事 │ │ │ │ 1938.1~1938.2 ┃
┃梁德孝 │ 县知│ 1926.1~1926.10 │ 蒋健章 │县 长 │ ┃
┃ │事 │ │ │ │ 1939.6~1940.7 ┃
┃ 姚 泽 │ 县知│ 1926.11~1928.4 │ 董兆晋 │县 长 │ 1940.7~1941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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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知│ │ │ │ ┃
┃ │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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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知│ │ │ │ ┃
┃ │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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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牟平县历任民政长、县知事、县长名录
注:最后两任(蒋、董)为流亡县长。

附:日伪县政府
民国27年(1938)2月,日伪牟干县政府在金沟寨成立,宋健吾为县长。2月5日,日军侵占牟千城,宋健吾随日军进城。2月13日,胶东特委书记理琪率领“三军”攻克牟平城,活捉伪县长宋健吾。2月下旬,日军委任孙家滩盐务所王茂勋为伪县长,伪县政府迁至孙家滩。3月3日夜,原国民党牟平县公安局巡官苗占奎攻入牟平城,王茂勋逃跑。11月,日军又任命周东华为伪县知事。次年春,伪县政府迁至牟平城。
伪县政府始设秘书室、行政股、总务股、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承审处、警察所。至民国34年(1945)7月,日伪县政府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宣传科、电台、金库、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等机构。另设新民教育馆、新民体育馆、新民图书馆。秘书室2人,无秘书长;民政科6人,科长1人;财政科7人,科长1人;建设科18人,科长1人;教育科6人,科长、学校股长、社教股长各1人;宣传科4人,科长1人;电台12人,台长1人;警察局10人(内设刑事警察科5人),警察局长、司法科长、督察长、刑事警察科长各1人;警察保安大队31人,大队长、大队副、中队长各1人,警长2人。
新民教育馆4人,新民体育馆2人,新民图书馆9人,其中各设馆长1人。
伪牟平县政府受山东省登州道牟平县特高支部(日本的管理机构)的直接控制,特高支部设顾问,支部长、副支部长、工作班长、总务班长、特高组长、情报组长各1人,工作员8人。特高支部由顾问高城重雄主宰行政。
基层机构,在日伪统治区内,县下辖区,设区公所,有区长、副区长各1人,委员2~3人。
区辖乡(镇),设乡(镇)公所。有乡(镇)长、副乡(镇)长各1人,乡(镇)委委员数人,书记2人,勤务4人,乡丁若干人。
乡(镇)辖村,设村公所。有村长1人和村委委员若干人,另有村公所书记1人和村差数人。
村内实行保甲制,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日伪牟平县政府县知事,县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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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 任职时 间 │ 姓 名│职 务 │ 任职时间 ┃
┃ │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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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健吾 │县 长│1938.2~1938.2.13 │ 徐秉谦 │县 长 │ 1944.5~ ┃
┃ 王茂勋 │县 长│1938.2.19~1938.3.3 │ 孙亦新 │县 长 │ 1945.2~ ┃
┃ 周东华 │知 事│ 1938 11~ 1943 │ 于振海 │县 长 │ l945~ ┃
┃ 赵三言 │知 事│ 1943.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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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伪牟平县政府县知事、县长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