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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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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
党的宣传工作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县委宣传部门根据不同时期,宣传不同内容。以年代为序,择几记述:
30年代,党组织开始在牟平境内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苏联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讲解社会发展史和“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道理。
民国21年(1932)2月,共产党员于云亭在牟海地区传播马克思主义,宣传“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道理。经宣传,宋竹庭等人觉醒,起来革命。同年和次年,牟海县委和牟平县委分别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苏联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秘密印传单、贴标语,撒《告全县同胞书》,宣传共产党的革命主张。
民国24年(1935)春,中共牟福边区工委所属党组织,在马格庄、北格庄一带农村办夜校,以教农民识字为掩护,讲解社会发展史;创办秘密刊物《新路》,宣传革命。
40年代,主要宣传《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开展政治攻势,宣传减租减息和土地 改革等。
民国30年(1941)12月,县委成立武装工作队,在牟乳公路两侧各村庄的墙壁、树干、山坡石头上,书写《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并沿途召开村民大会,号召群众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枪献枪。共产党、八路军的声望空前提高。各区、村相继成立各种抗日救国组织。
同年至民国34年(1945),县委利用节日多次对日伪军开展政治攻势,组织党员干部到敌占区演话剧、演活报;到敌人据点喊话,给伪军写信,组织伪属学习党的优待俘虏政策,促使伪军投诚。还训练伪村长140人,使部分伪政权为共产党所用。
50年代,主要宣传婚姻法、抗美援朝,“镇反”、“肃反”、“三反五反”运动;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合作化、“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整风反右”以及“反右倾”斗争等内容。
1950年5月,县委组织党员、群众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重点批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童婚、逼婚、买卖婚姻、抢婚、父母包办婚姻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思想;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姻制度。
1958年春,县委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即“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宣传人民公社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和“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同年秋,全县人民公社化,同时刮起“五风”(共产风、一平二调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和强迫命令风)。
60年代,重点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向雷锋同志学习、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全国学解放军,宣传社会主义教育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等内容。
1963年3月,牟平县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群众团体和驻军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高潮。县委重点宣传学习雷锋的品德和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学习中,涌现出许多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尊老爱幼、为人民服务等好人好事。社会风气良好。
“文革”初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群众热潮。人人学语录,背“老三篇”;宣传活学活用,讲用结合;举办“三忠于”(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学习班,全县出现一个胸佩主席像章,手捧宝书,站在毛主席像前早请示、晚汇报、作首先、献忠心、跳忠字舞的狂热活动。
70年代,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批林批孔、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反击右倾翻案风、揭批四人帮、真理标准讨论等内容.
1975年2月,牟平县宣传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强调“对商品制度、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等所谓资产阶级法权,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在农村,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也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批判、割掉,取消原集日,统一赶“社会主义大集”。
1978年5月,县委组织党员群众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明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全县各行各业开始拨乱反正,清理“文革”中遗留的残迹和过时口号,回收主席像章数十万枚,平反冤假错案数百起。
80年代,重点宣传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两个文明建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法制宣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等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认为宣传工作无事可做,做宣传工作的同志要求改做经济工作。开始,县委对改革开放的宣传,只注重宣传党的富民政策,不注重宣传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继续推行“两头集中,中间分散”(即统一耕种,统一收割,分散管理)的生产责任制。l983年,在地委五级干部载波会的推动下,县委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开始进行改革。 麦收前,土地承包到户的大队占60%,其余大队秋种前落实结束。责任制虽然落实了,但有些基层干部想不通,认为是社会倒退了;群众尝到了家庭联产承包的甜头,怕变。针对上述干群思想状况,县委组织工作组进村向群众宣传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完善生产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
二、党员教育
1.政治培训:
第一次党训班时期(1945~1949.6)县委开设党训班,以党的基础知识、党员标准和时事知识为教材,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调训,共办党训班l3期,每期10~15天,培训脱产干部285人,农村干部1350人。
县学时期(1949.7~1955.5) 以时事政治和目前中心任务、中共中央《关于整党指示》、《党员八条标准》、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宪法草案》为教材,采取分散与集中、流动和固定相结合的办法,办轮训班29期。每期10~15天,共培训脱产干部735人,农村干部3754人。
第二次党训班时期(1955.6~1960.3) 以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毛泽东著作《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等为教材,培训脱产干部317人,农村干部2576人。
党校时期(1960.4~1985.12) 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60~1966.8),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中央7000人大会主要文件为教材,共办30期,每期10~15天。培训脱产干部1362人,农村干部6306人;第二阶段(1973.4~1978.12),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著作和中共中央文件为教材,共办44期,培训脱产干部1802人,农村干部10007人;第三阶段(1979~1985),以《科学社会主义原理》、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文选》、《陈云同志文稿选编》和中共中央文件为教材,共培训51期,培训脱产干部7392人,农村干部5482人。
2、学历培训:
1984年9月,党校办起第一期干部中专培训班,学员45人,学制2年。次年又招收1个班57人。开设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现代科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课程。输送干部入大学学习58人,其中省、市党校10人,电大班13人,理科24人,文科11人。
3.党员“三会一课”教育:
1950年,牟平县党小组生活会,7~10天召开一次,学习党内文件,对照检查思想作风。1962年,“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在各级党组织中成为固定制度。1966年年底停止执行,1970年恢复。每月1次,尔后改为每季工次,各支部自定时间。1983年4月,县委批准基层党委委员以上的领导成员为党课教员;每个支部聘1名支委任党课辅导员,并颁发党课教员、辅导员证书,定期上好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