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措施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1&rec=67&run=13

一、提倡晚婚晚育
1957年11月,牟平县开始提倡晚婚。
1964年1月,县委、县政府提倡:男子27~28周岁结婚,女子25~26周岁结婚,27周岁生育。
1975年1月提倡:城镇职工男女青年满25周岁结婚,26周岁生育;农村青年满23周岁结婚,24周岁生育。全县女性结婚4309人,晚婚3786人;晚婚率达到87.9 %。
1979年5月提倡: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24周岁生育;城镇职工略高于这个年龄。全县女性结婚6650人,晚婚率达到95.1%。
1982年12月提倡:国家职工、亦工亦农人员年满23周岁结婚,24周岁生育。女性晚婚率达到93.5%。 1985年,全县女性结婚8202人,晚婚7023人,晚婚率比1982年下降8个百分点。
二、节制生育
1.节育政策:
1964年1月,县委、县人委号召:一对夫妇生育一二个孩子为宜,最多3个。
1975年1月,县委、县革委要求:一对夫妇只生2个孩子,杜绝3胎以上生育。提出:县每年4月份做出明年的生育计划,并将指标及时下达到各公社、队。生产大队采取个人报名,群众评议,党支部批准,张榜公布的办法,将生育指标落实到人,群众监督,保证计划的严肃性。1979年5月提出:最好1个,最多2个;再婚夫妇,已有2个以上孩子的,做好工作,不再生育。
1980年4月,县委、县政府强调:每对夫妇只生1个孩子,同时提出“优生”要求。1985年6月开始“开小口,堵大口”,县政府执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安排2胎生育的16条规定,对符合其中1条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2胎.其间隔时间,母、女年龄之和为40周岁。7月执行。当年全县批准生育2胎的1727人。
2.奖惩制度:
1979年5月规定:自愿只生1个孩子不再生育者发给《独生子女优待证》,其子女可优先入托、入园、就医、住院,从小学到高中免收学费。干部、职工的独生子女,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5元。农村社员的独生子女,每月补贴50工分,发至7周岁;从当年夏粮分配开始,按成人分粮。招工、招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独生子女。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利。只有1个或2个女孩的职工,其女儿或女婿1人,享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职工顶替的权利,岳父母也享受女婿的直系亲属劳保医疗待遇。
凡生3胎的,其孕期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等,一律自理,不发产假工资。是干部职工的,其孩子不享受免费入托、统筹医疗和直系亲属劳保医疗待遇。7周岁内儿童的口粮,属非农业人口的按议价粮供应;属农业人口的按国家超购加价计算。因生3胎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不予补助救济;1年内夫妇双方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能调资、晋级。
1980年4月规定:女性25周岁以上按计划生育者,增加产假4周,职工工资照发,社员工分照记。独生子女保健费发至14周岁。1982年规定:农村取消工分的单位,保健费每年发给60~80元。
凡计划外强生2胎,及生3胎以上的,要征收超生费,从夫妇双方月工资(工分)中各征10%,无劳动工分者按每月50工分征收现金。其中,对计划外生2胎的,从怀孕之月起,征收到孩子出生3年止;生3胎的,征收到孩子14周岁止;3胎以上者,每多生1胎,再多收5%,至孩子14周岁止。严禁非婚生育,对非婚生育者的经济制裁同计划外2胎办法。
1982年12月还规定:国家干部、职工凡计划外强生2胎者,从夫妇双方工资中每月各征收超生费20%,连征7年;夫妇双方及强生子女吃议价粮10年,生育后1年内夫妇双方不能评奖和先进个人、调资缓调一次,不能晋级、纳新和提干。农村社员中凡计划外强生2胎者,一次性征收超生费1500元。强生3胎及3胎以上的,每多生1胎一律再加征一倍的超生费;民办教师和县劳动局批准招收的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除经济制裁外,要解除其合同。
3.节育情况:
本世纪50年代,牟平便提倡结扎。60年 代逐年推开。1969年,全县用药具9500人。放环1480人,男扎150人,女扎350人,流产850人。70年代,四种手术,被人们所认识,用药具人数大幅度下降。1977年,开始提倡作引产手术, 当年引产432人;用药具749人,放环5304人,男扎222人,女扎2684人,流产1756人。计划外3胎以上生育数由l974年的2752人下降到486人。l979年,报名只要一孩领证的1.16万人,占一孩育龄妇女总数的94.l%。次年,全县出现抢生二胎现象,计划外二胎1834人,三胎以上60人。1985年,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宣传教育,奖罚兑现,抢生人数逐年减少。全县一孩育龄妇女4.67万人,报名只要一孩领证的2.69万人,报名率达59.5%;用药具1.28万人,放环5085人,女扎55人,流产5018人,引产708人, 节育率达到89.6%;计划内一胎生育5398人,二胎269人,计划外二胎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