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人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5&A=1&rec=62&run=13

一、古、近代人口
西汉元始二年(2),依东莱郡属十七县平均,东牟县有6076户,29570人(《汉书?地理志》)。
东汉元和五年(87),依东莱郡属十三县平均,东牟侯国有8032户,37261人(《续汉书?郡国志》)。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依登州属四县平均(下同),牟平有7133户(《元和郡县图志》)。天宝十一年(752),牟平有5575户,27225人(《新唐书。地理志》)。建中元年,牟平有5046户、 289l6人(《通典》)。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依登州属四县平均(下同),牟平有8229户(《太平寰宇记一)>)。元丰元年(1078),牟平有19553户(《元丰九域志》)。崇宁四年(1105),牟平有203l8户,43371人(《宋史?地理志》)。
金泰和七年(1207),依宁海州属二县平均,牟平有30966户(《金史?地理志》)。
元至元七年(1270),依宁海州属二县平均,牟平县有2857户,7872人。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宁海州(不领县)有9940户,7687工人。
清同治初年,宁海州(不领县)有436611户,257911人,其中女性121020人。
二、现代人口
民国22年(1933),牟平县有109386户,653187人(含今芝罘区初家、乳山县育黎等6个乡镇),其中女性300954人。
1949~l985年,牟平县人口增长情况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l953),这5年,年均出生6880人,年均死亡3600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328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7.84‰、9.32‰、8.52‰。年人均占有耕地2.58亩,平均每平方公里有221人。
第二阶段(1954~1958),这5年,人口生育失控,增长速度过快,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年均出生14400人,年均死亡5300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910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3.96‰、11.56‰2l.4‰。年人均占有耕地2.52亩,平均每平方公里有264人。
第三阶段(1959~1961),这3年出现建国以来生育低潮,年均出生10300人,年均死亡8433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1900人,占总人口的4.45‰。人均占有耕地2.19亩,每平方公里有240.6人,特别是1961年,出生7600人,死亡l080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7.9‰、25.5‰。人口自然增长-3200人,增长率-7.6‰。
第四阶段(1962~l972),这11年出现第二次生育高峰,年均出生14745人,年均死亡4581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1016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3.61‰、9.47‰、21‰。年人均占有耕地1.83亩,年均每平方公里有279人。
第五阶段(1973~1985),这13年,县政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第一阶段。年均出生7965人,年均死亡3661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430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4.76‰、6.75‰、8.01‰。人均占有耕地1.61亩,平均每平方公里有311工人。
1949~1985年全县人口抽年统计表

1949~1985年全县人口抽年统计表
┏━━━┯━━━━━━┯━━━━━━┯━━━━━━━━┯━━━━━━━━┯━━━━━━┓
┃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非农业人口 │人 口 密 度 │人均占有耕地┃
┃年 度│ │ │ │ │ ┃
┃ │ (万) │ (万) │ (万) │(人/平方公里) │ (亩) ┃
┠───┼──────┼──────┼────────┼────────┼──────┨
┃ │ 8.40 │ 37.00 │ 1.l0 │ 213 │ 2.67 ┃
┃1949 │ 8.92 │ 40.01 │ 1.20 │ 230 │ 2.47 ┃
┃ │ 9.08 │ 42.78 │ 2.06 │ 246 │ 2.27 ┃
┃1953 │ 9.55 │ 42.29 │ 1.53 │ 243 │ 2.14 ┃
┃ │ 9.83 │ 45.83 │ ].29 │ 263 │ 1.99 ┃
┃1958 │ lO.18 │ 48.19 │ 1.20 │ 277 │ 1.86 ┃
┃ │ 11.28 │ 51.93 │ 1.76 │ 299 │ 1.67 ┃
┃1961 │ 12.65 │ 53.53 │ 2.27 │ 308 │ 1.61 ┃
┃ │ 14.70 │ 54.68 │ 3.09 │ 314 │ 1.60 ┃
┃1963 │ 15.69 │ 55.82 │ 5.74 │ 321 │ 1.59 ┃
┃ │ │ │ │ │ ┃
┃1966 │ │ │ │ │ ┃
┃ │ │ │ │ │ ┃
┃1972 │ │ │ │ │ ┃
┃ │ │ │ │ │ ┃
┃1978 │ │ │ │ │ ┃
┃ │ │ │ │ │ ┃
┃1982 │ │ │ │ │ ┃
┃ │ │ │ │ │ ┃
┃198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