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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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活动
共和国建立前,全县小学设置体育课,有些学校还开展篮球、徒手体操、田径、爬山、远足等活动。
共和国建立后,全县中小学体育课,每周2节。1951年,增设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如跑步、爬山、跳高。跳远。跳绳、踢毽、打球、徒手体操和器械体操等。条件好的完全小学有时也举行小型篮球和田径比赛。1952年后,在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基础上,于境内中学推行“劳卫制”(即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多数学校成立田径运动队和班级体育锻炼小组,利用早操和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劳卫制”锻炼活动。
1956年,在初高中和完全小学中贯彻体育教学大纲,学校体育活动不断发展,改变了学校面貌,增强了师生体质。
1958年,学校体育开展“双红”、“四红”运动(双红:达到等级运动员和通过“劳卫制”标准;四红:通过“劳卫制”和达到等级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等级)。广大师生昼夜苦练,挑灯测验,限期报捷。在运动中,有的学校弄虚作假,放“体育卫星”。尔后,学校师生投入大炼钢铁和“整风运动”,体育活动随之减少。1960年,学校师生在救灾备荒中,以代食品充饥。多患水肿症。致使学校体育活动无法开展。
1962年,经济好转,学校开始恢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各校体育运动队、代表队和班级体育小组相继组建,各种体育活动恢复正常。
1966年,在“文革”中,学校师生“停课闹革命”,正常的体育活动受到干扰。1968年,学校“复课闹革命”,强调贯彻毛主席的“五·七”指示,
“开门办学”。各中小学结合军事训练开展体育活动。活动内容以队列练习、投弹、刺杀、武装操练为主。全县中小学基本达到校有校队,班有班组,校内外比赛多样、频繁。提倡“请进来”, “派出去”、“学习技术”、“增进友谊”。1972年,全县联中、小学因陋就简,设置乒乓球案,室内有木案,室外有水泥案,学生手执一拍,下课就练,出现了“乒乓球热”。姜格庄公社西念联中发展成为县体委的训练点。
1973年8月,全国中学篮球比赛烟台赛区在牟举行,在其影响下,学校体育场地不断修建,体育队不断加强。
1977年,开始实行国务院批准的《试行青少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强调上好两操(眼保健操、课间操)、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节课外体育活动)。当年,学校代表队有700余个,达7800余人。1978年,全县参加开展两操、两课的各类学校653处10.72万人。其中高中18处1.04万人,初中132处2.87万人,小学501处6.74万人,大专院校1处400人,中等技术专业学校1处300人。至1979年,全县中小学3年达到锻炼标准的共有1.08万人,其中儿童组1301人,少年甲组3205人,少年乙组2973人,青年组3279人。
二、师资培训
共和国建立后,县体委重视对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的培训。1956~1981年,全县共举办9次学习班,参加培训的有659人次。其中利用麦假、秋假时间,在县城、观水、牟平五中等地举办7次体育教师学习班,参加者448人次。分别学习体育教学大纲、田径项目技术训练和比赛规则、军事项目的队列和刺杀、球类的教学与训练及裁判法、体操项目的教学和训练、运动生理卫生、体育课堂教学的组织原则。在县城召开4个班以上的中小学专、兼职体育教师会议,研究加强体育教学工作。有137人参加。在观水、解甲庄、姜格庄、水道同时举办体育教师篮球学习班。贯彻地区篮球教练员学习班精神,共74人参加,历时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