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余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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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体育
共和国建立前,牟平农村体育多为古老的传统活动。其形式有:打秋千、打陀螺、打家棍、打丧门神、老鹰叼小鸡、放风筝、踢毽、跳绳、丢窝、摔跤、拔犟孩、武术等。
清末民初,“太极、梅花、螳螂拳”在具内极为兴盛。不少村庄设拳房,聘拳师,利用农闲夜间练武。荆山、普济、连海、城阴、昆嵛、聚仙等乡武术活动较活跃。突出的村有董家、林家沟头、姜家沟头、官庄、朱柳、谭家夼、小寨、东泊子、房家、三十里堡、冶头、贾家疃、莒格庄、板子口、上费格庄、下费格庄、后松椒、西嵩阳后、辉寨、贵家疃、王家庄等。
共和国建立后,境内农村体育活动有组织地进行。1952年,始办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和武术表演。自发性的篮球、田径、武术活动的参加人数逐年增加。50年代,农村一度出现“篮球热”。
1967年,体委实行军管后,农村体育便以民兵组织为主成立领导机构,开展体育活动。同年,在水域条件好的公社开展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1周年的游泳活动,此后年年举行。还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活动。1970年,全县有168个生产大队建立了体育组织。农村有篮球场176个,篮球队147个,乒乓球队28个,排球队13个,武术队7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民兵有5029人,涌现出体育先进单位164个。
1977年,全县举行10处公社级比赛54项,运动员21858人。同年,终止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的游泳活动。
1983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工副业发达的村庄增加了体育设施,组织村民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如西关村修建灯光球场和游泳池,组织村民坚持长年做早操。集体经济薄弱村,则无力上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减少。
二、职工体育
共和国建立初期,牟平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先后成立职工篮球队。1955年,县职工体协和钟声体协组织机关、企事业广泛开展篮球、乒乓球、康乐棋和徒手体操活动。“三年困难”时期,全县停止了体育比赛活动。1963年,境内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开始活跃。1966年,全县职工篮球队、乒乓球队各4个队80人,足球队2个22人,射击队1个10人。次年,建排球队4个48人,田径队2个30人。1971年以后,县直男、女篮球队,坚持每周训练2次。林北盐场篮球队为优胜队。
1975年6月,县革委在丝绸厂、染织厂、农业机械厂开展生产操和纺织工人操活动。次年,县印刷厂等单位在县体育工作会议上交流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为革命生产服务》的经验。
1977年,全县职工篮球队发展到44个260余人。化肥厂、发动机厂、
农修厂篮球队为抗衡队。1985年,全县职工篮球队2个32人,乒乓球队6个60人,田径队4个60人。县总工会经常组织开展职工体育比赛活动。1978—1985年,职工体育队参加县职工田径运动大会、职工田径选拔赛、离退休干部田径运动会各1次,篮球赛11次,职工乒乓球赛4次,职工象棋赛3次。参加比赛者最多31个队5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