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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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全县共清查出敌伪政治档案、资料(训令、指令、名册等)20多种,约50余公斤;另有会道门、九宫道名册、经书等4麻袋,全部上交烟台地委清理敌伪档案办公室。
县档案馆建立后,接收与征集档案,科学地保管档案,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供档案为党、政领导和各项工作服务。
1958年,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公社档案逐步建立。1962年,全县机关档案室发展到66个,其中党政机关(含17处公社)、团体38个,企事业单位17个,中学11个。1965年底,全县共有机关档案室75个,其中党政机关、团体增加9个。“文革”初期,档案工作处于混乱状态,多数单位的档案部分受到损失,个别单位的档案全部损失或销毁。1972年12月,档案工作开始恢复。1978年10月,全面开展对机关档案的恢复和整顿工作。l984~l985年,有人民银行、邮电局、公安局、农械厂、副食品公司、发动机厂、收获机厂、造锁厂、拖拉机配件厂和染织厂建立标准档案室。全县共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书档案室109个,配备了专职干部11名,兼职干部98名。全县机关档案共收藏1.76万卷,其中永久的1.25万卷。
县档案馆收藏档案1.1l万卷,分37个全宗:其中革命历史档案l63卷,县委1968卷,群团348卷,县政府3874卷,县人大常委会61卷,县政协29卷,检察院62卷,法院67卷,县人民银行100卷,邮电局23卷,县供销社69卷,撤销公司70卷,“下马”厂矿17卷,学校36卷,土地房产证存根1154卷,信访案件10l卷,乡镇2653卷,县委等全宗副本28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