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县志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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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国时期修志
民国22年(1933)夏,县长宋宪章(山东菏泽人)倡修县志,召集各界,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聘于清泮等3人为编纂员。同年7月,宋县长离任,修志停顿。民国23年,省令各县续修县志,地方各界人士,自愿筹款,计有662个社会团体、学校、村庄、商号和个人,捐资洋5553.9元,其中小洋26元、哈洋l3元;金票611.5元。上武宁人曲卓新捐洋1000元。款筹集后,县长周义章(山东泰安人)督修,聘举人于清泮(原属牟平人,前任省政府参议,今属乳山人)为总纂,协修3人,监修2人,编采37人。是年夏,开始编纂。次年4月脱稿。8月周县长离任。
民国24年秋,新任县知事王昭旭(河南泌阳人),适逢《牟平县志》脱稿,当时总纂于清泮因事去济南,王便携志稿前往面议修正事宜,清泮慨然接受,年底开始修改,翌年(1936)8月完成,全志共十卷,志首有总目、序、凡例、全县总图等。卷一至卷三为地理志,其中卷一分位置、气候土质、山水、物产;卷二分沿革、古蹟、建筑;卷三是社会。卷四至卷六为政治志,其中卷四分党务、自治、教育、财政;卷五分实业、交通、武备、司法、恤政;卷六是职官。卷七至卷十为文献志,其中卷七分乡宦、登进、忠烈、孝义、耆宿、文学、技术、寓贤;卷八是烈女;卷九分艺文、金石;卷十分通纪、杂志、方言。全志一帙十本,共49.5万字。济南印书局铅印本。山东省图书馆藏有初稿本;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图书馆,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档案馆、牟平县档案馆、牟平县县志办公室等单位藏有铅印本。社会各界,亦有收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修志
1.《牟平县志初稿》:l960年5月,牟平县编志委员会成立,负责领导修志。无主编。此为建国后牟平首次修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修志工作,统一制定篇目,分工负责。组织王志行、王远侍、孙世燀、周树甲、姜宣平等20人,边采边写,历经8个月,于1960年12月,完成《牟平县志初稿》,亦称《1960年志稿》。油印本。全志一帙6本9章4l节。志首有前言,一至九章依次为自然概况、建政设置、牟平县人民的革命斗争、社会改革、工业农业商业财政交通邮电、风俗习惯、名胜古迹、烈士英雄、大事记。全志共30万字。现存于牟平县档案馆。
2.《牟平县志》:1982年2月始修,先后有县委常委、副县长薛洪振(牟平人)、副县长于新所(乳山人)、副县长刘以淑(女,文登人),副县长张积安(荣成人)四位编委会主任领导主修,王本世主编。编辑工作人员先后更迭l9人,l0年成书,其中博采资料3年,编纂评议5年,修改送审和修改出版各1年。志首有县委书记题字、牟平县行政区划图、牟平县地势图、牟平县城区图、彩色照片、县长序、凡例、目录。志凡25编l35章455节,100万字,由地理、政治、经济、文教、社会、人物六大部分组成。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协、政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农业、工业、商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财政税务、金融、经济管理、文化、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风俗、宗教、侨务台湾事务、人物。概述、大事记列编前,编末设附录。出版稿脱稿后,中央、省、市驻牟单位及全县农村、厂矿企事业、学校、县直机关、乡镇政府等单位积极赞助出版,赞助单位共296个。《牟平县志》由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牟平县第四印刷厂印刷,共印5000册,16开精装本,外加彩色塑膜护封。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出版署、科学普及出版社和中央、北京、天津、上海、宁波、山东省、烟台市等图书馆及山东省、烟台市史志办公室、烟台市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皆有藏本。县内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个人亦有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