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标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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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县计量局建立标准电位差计等标准,开展了标准电位差计、毫伏计等项检修工作,为用户调修毫伏计、电位差计20余只。
1982年,县计量局配备专职标准化管理人员。县属以上企业成立标准化办公室或小组31个,专职、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56 人。组织他们业务学习2200多人次;搜集标准资料,分类整理过去积存的标准资料1万多份;立卡登记归档。购进国家、部(专业)等标准资料1350份,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中文本)资料350份,省市地方标准资料875份,科技书籍253份;为企业复印各种标准资料1250页:协助13个企业制定了1个省级标准和15个市级标准,县属企业标准覆盖面达90%以上。县标准计量局对全县123个乡镇企业的168种产品进行调查,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15种,部级标准产品92种:省市企业标准产品35种,无标准产品26种,乡镇企业标准覆盖面为83.3%。指导25个企业参与了省标准计量局统一组织的标准化工作验收。其中有22个企业的标准化验收合格,并发给合格证书。1984年6月成立牟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1985年3月,配备专职质量监督检验人员,依法对县内的产品和市场上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严肃处理了连续抽查质量不合格而又不认真整顿的企业。发现生产或销售掺假、冒牌、无检验合格证、隐匿厂名、厂址,国家已令淘汰、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的单位,责成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由县标准计量所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20%的罚款,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其产品就地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令生产、经销企业在限期内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同年6月,经委、工商、防疫站、粮食、供销、二轻、工业、化工、黄金、计量等部门,联合组成全县产品质量大检查办公室,分组对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产品、冷饮、食品等进行质量检查,质量仲裁,解决供需双方质量纠纷6起,促进了企业之间争创优质产品。至1985年底,全县有9个企业10种产品创部、省优质产品。部优有:农械厂的脱谷机,收获机械厂的收割机,副食品厂的提浆月饼,造锁厂的抽屉锁;省优有:皮鞋厂的旅游鞋,绣花厂的满工扣锁,服装厂的睡衣,造纸厂的有光纸,丝绸厂的劳动绸和疙瘩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