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编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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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牟平县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管理。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经济发展较好,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26%,是牟平经济发展最佳时期。1956年,县计划委员会,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牟平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牟平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对商品分类管理,一类、二类物资共30余种关闭自由市场,降低日用工业品零售价格,取消粮油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县内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9.7%。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掀起“大跃进”,刮起了“共产风”和“浮夸风”,编制的国民经济计划,层层加码,经济不但没有跃进,反而倒退,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减6.3%。市场商品可供量急剧下降。“三年困难”时期,农业减产,市场供应紧张,物价膨胀。“三年调整”时期,县计委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把农业放在首位,加强了对工业、商贸的监督管理,工农业总产值有了回升,平均每年递增9.3%。国家调整了粮油统销价格,市场供求矛盾逐渐缓和,物价指数下降。
“文革”初期,即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计划经济又受到冲击,许多有关发展经济的正确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理论观点,被当成资本主义的东西横加批判,工农业总产值递增率下降,平均每年递增5.1%。第四个五年计划,虽然在“文革”后期实施,但工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纠正了过去“左”的指导思想,遵循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各类经济管理机构,加强对县内经济的管理,并逐步纳入法制管理经济的轨道。在结束“文化大革命”和拨乱反正中实施了第五个五年计划,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1.5%;在“对内搞活,对外开放”中实施了第六个五年计划,从农村到城镇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调整了产业结构,发展了乡镇、村办工业,全县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地向前发展: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