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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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货调运
牟平商品调运,初为人挑、畜驮运货。元至正十七年(1357),农民军毛贵部于县内立屯,造大车车免运。清末,养马岛洪口村杨姓的“大瓜篓”和“小瓜篓”,远航海州、苏州、扬州、南京之间,运出“宁海绸”等产品,运回各种南货。此外,还有往返于天津、上海、宁波及朝鲜仁川等地的千吨风帆,专运商品。本世纪30年代末淘汰。40年代,货运以小推车为主。系山口、西庙江、金山港等处,有每日往返于烟台的小轮船,运输少量商品,后渐废。
50年代调运货物以马车为主,仍以人工装卸。1955年,部队于西庙江码头驳运军需和民用货物。50年代末,商业局和供销社,消除迂回运输,就厂、站、码头、仓库直拨商品予购货单位。1959年,牟平采购批发站、姜格庄供销社应分配的商品,由威海直接调拨;埠西头、观水、院格庄、莱山、解甲庄供销社由桃村、烟台直接调拨。年内节约运费7739元。60年代以拖拉机为主。1962年,商业局所属单位商品总运输量为1.98万吨,其中直线调运万吨以上。
70年代以汽车为主,货物升运、起重、码垛逐步实行机械作业。石油公司收发石油机械化。1979年,县政府扩建西庙江码头100米,驳运砂石和渔货。1985年,全县有载货汽车1321辆,挂车585辆,简易机动车辆,货运拖拉机303l辆,马车712辆,一次性货运量为1.9万吨。
二、粮油调运
1.粮食调运:建国前,境内粮食调运全靠人挑畜驮,小车推。建国后以马车运输为主,小推车为辅。1951年,牟平小麦调往烟台65万公斤,县內调节市场30万公斤。自1957年起,每年调出多于调入。60年代,运输工具逐渐更新,以机动车为主,马车为辅,运输效率较前提高。70年代,以汽车为主。l976年调运粮食5500万公斤。1978年,粮食局成立汽车队,担负县内正常的粮食调运任务。同年,省粮食厅在牟平搞粮食出入库散装、散运、散卸配套机械化试点。1980年,研制绞龙扒谷机、伸缩转向输送机、汽车装卸台、油压卸车、散卸、地磅、输送机,试验成功。大宗装卸利用机械卸装、散卸机械化。截止1982年3月,装卸57015吨粮食,每吨比人工装卸节省4.62元,共节约装卸费26.3万元。1950~1985年,全县调入粮食10036.5万公斤,其中小麦2619.5万公斤。面粉719.5万公斤,稻谷1976.5万公斤,大豆2038.5万公斤,杂粮2294万公斤,甘薯干388.5万公斤。调出61852.5万公斤,其中小麦26213万公斤,面粉3.5万公斤,稻谷386.5万公斤,大豆927万公斤,杂粮23394.5万公斤,甘薯干10928万公斤。
2、油料调运:
境内油料调运与粮食调运相同。1985年粮食系统有2部油罐车,担负着油品调运。牟平油料大量集中调运,烟台市粮食局汽车队也参加。至1985年,共调入油品24.11万公斤,油料219.5万公斤(花生种为主);调出油品7344.3万公斤,油料18469.3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