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国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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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30年代末,国民县政府官办东牟书局。
民国31年(1942),牟平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创办公营商业,党、政、军、学校皆营。有德聚盛杂货铺、东兴昌铺等9处。以解决军需、民用、价格、购销、利润皆随需而定,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主要宗旨。经营特点体现战时性,一是与其它抗日根据地互相支援,由乳山口和张家埠外运粮食、生油等到苏南、苏北,换回棉花等物资;二是通过小商贩以粮,油、猪肉等售于日伪占区,购进文具、五金、百货、军械等物资,供军队、机关,学校所需;三是尽力发展解放区的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民国34年(1945)8月,牟平全境解放,公营商店撤销,从业人员大部分分配到烟台振泰公司。同时,县人民政府接管东牟书局。在此基础上建国营商店。次年改东牟书局为牟平新华书店。民国36年(1947)始设区粮站12处。次年改称区粮库。
1950年,烟台总酒厂于牟平设分销处,次年易名为文登专区专卖事务分处。同年12月,烟台百货公司于牟平设百货经销组,批发、零售大小百货、针织、纺织、文化、小五金、玻璃、烟、酒、糖等商品。1953年3月,百货经销组改为牟平县百货公司,改报帐单位为独立核算。1954年9月,中国花纱布公司山东省牟平县支公司成立。次年,改文登专卖分处为中国专卖公司牟平县公司,并设莱山、高陵、尺坎推销组,吸收烟酒经销、代销者625户。1956年5月,花纱布支公司改称中国纺织品公司牟平县公司,并设零售门市部。6月,区粮库改称乡粮食管理站,增至28处。8月,中国药材公司牟平县公司成立。次年,县民用器材公司成立。1958年,商业与供销社合并,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综合商店;日用百货经理部成立,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和专卖公司并入,增营煤炭、石油。同年,乡粮站改称公社粮油管理所,调为11处,同时,综合商店下放给公社,称公社供销科。公社驻地设食品站。次年6月,收回供销科改为国营商店。1961年,商业与供销社分开,百货、纺织品、专卖从日用百货经理部分出称为百货公司,独立经营,文登专区专卖事务处改为牟平县副食品公司,并开始侨汇供应。同时,改公社国营商店为公社供销社。1965年,副食品公司撤销;改百货公司为百货商店,专营零售。1969年,商、供又合并,改县百货商店为百货服务站。1971年恢复副食品公司。1973年,牟平始建中型商店即牟平县百货商店。水产从县食品水产公司析出改为国营商业。纺织品公司设小额批发部。次年,百货又从服务站析出成立百货商店。1976年,县百货商店改称百货公司。5月,五金、交电、化工从百货公司析出成立五交化公司,并设3个批发部。1978年,农机从生资公司析出,成立公司,变为国营,并设门市部。同年,石油、燃料公司成立。次年,物资局成立金属材料、机电、化建3个公司。1980年,五交化公司与南关大队联营办门市部,利润留成15%,余者与南关平分。1981年,物资局成立木材公司,纺织品从百货公司析出成立公司。次年增设纺织品公司水道批发组。副食品公司零售门市部增至5处。1983年,烟草从副食品公司析出成立公司。同年药材公司设姜格庄药材经营组。1985年,商业贸易从百货公司析出成立贸易中心,交通家电从五交化公司析出成立公司。物资局成立物资服务公司。是年,全县共有百货、食品、副食品、纺织品、五金化工、交通家电、烟草、药材、农机、蔬菜、燃料、粮油、水产、图书等国营商店63处(不含饮食服务业,下同),其中部队5个。较大的国营零售商店为牟平县百货商店。1974年开业,1978年,下设大柜组6个,门市部,小卖部各2个。1981年在该商店东门北侧设一固定货亭,经营日用百货、纺织品、副食品、文化、五金、交电、化工等类商品。至年底,经营商品近万种。1985年,职工146人;资金总额137万元,购进进口商品家用电器和纺织品等2大类,100个品种,总值120万元。购进国产商品7大类,1.02万个品种,总值824万元,销售944万元,利润44.8万元,资金周转天数为50天。1977~1985年,先后获省财贸先进集体、财贸先进单位,地区先进单位、烟台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县文明单位,最佳文明窗口,县、市“双信”单位等称号。
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零售额6800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总额的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