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工业、手工业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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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1952年,建大、建成、建新3处铁木业生产合作社,城厢木业生产合作社,胜利缫丝社,新成挂面生产合作社成立。入社者为社员,入股分红,做工记工分,以工分付酬。
1954年2月,同兴、大兴、聚兴、利民,建业5家私营织布厂,自愿联营,成立建新织布厂。次年,泰兴、建成、矩丰、永利、东兴、新生6家私营织布厂联营建新华织布厂。
1955年,牟平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领导联营后的手工业。同年,全县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3处。
1956年,县人委开始对县内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成立59处生产合作社,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过渡到集体所有制。同时向公私合营过渡。建大、建成、建兴等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牟城镇新旧农具修配社。建新,新华织布厂合并成立公私合营新华织布厂,改11小时工作制为9小时工作制,改每月休假2天为4天,女工外加2天。夏季备防暑饮料。家属有福利补助。至次年2月,全县基本实现了公私合营,行业继续发展,基本完成对私营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全年工业总产值1295万元,比1950年增长8.4倍。1964年,手工业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1967年停止对资本者支付定息,分别转为国营或集体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