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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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县手工业历史悠久,《禹贡》中有青州“丝”记载;西汉在东牟县置盐官、铁官,煎制食盐,即山铸造。隋开皇年间有黄银开采。明朝于祥山开采铁矿,烧制砖瓦、石灰。清朝,手工业产品遗留较多,宁海绸驰名中外。烟台开埠以后,境内绣花和发网业兴起;同时,由于洋货入口,本地较大工业无发展机会.建国初工业品几乎全赖外地输入,后渐转为多种产品大量出口。1952年,手工业占工业户数的95.6%。固定资产原值为120万元。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每人平均为1747元。工业总产值24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4%。1956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户基本加入生产合作社或公私合营。开始应用蒸汽,内燃和电力机械,工业总产值是1952年的5倍。50~60年代,多为一厂数种产品。70年代逐步发展为专业生产,多数机械化作业。同时,开拓新的产品项目,产销范围扩大。1969年,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797万元。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每人平均为5752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747万元,完成利税总额143万元。1978年,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每人平均为6315元。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工业总产值、完成利税总额分别是1969年的8.2倍、5.2倍和10.7倍。1983年,改革管理体制,开放搞活经济,发展横向联合。工业发展较快。同年,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4569万元。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每人平均为8465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9078万元,完成利税总额2837万元。
乡镇企业:1958年起步,工业产值为359万元。“三年困难”时期,多数下马。1962年社办工业产值下降到55万元。村办工业60年代起步。1965年队办工业产值为700万元。70年代乡镇村办工业发展较快。1978年,全县社队工业产值达到4949万元,其中社办工业产值为3022万元。80年代,成为牟平工业主体。1984年,乡镇、村工业产值分别为4826.6万元、11709万元。乡村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5.7%,1985年占近50%。
至1985年,全县有矿山、冶金、机械、供电、电器、建材、化学、纺织、缝纫、皮革、食品、工艺美术、木材加工、五金加工、印刷、造纸、衡器,仪表,塑料加工、橡胶加工、饲料、包装等工业2458家,从业70570人。占总人口的11.6%。所产酒类、丝绸、棉纱、纸张、糕点、服装、鞋帽、机械、电器、灯具、铁锁、水泥。食盐等产品质量达到省优和部优,销往国内外。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有国营28家。从业9376人.固定资产原值8282.7万元,产值14091万元;县办集体工业27家,从业7036人,固定资产原值5288.6万元,产值10929万元;乡镇办集体工业123家,从业15926人,固定资产原值4849.7万元,产值6902万元;村办集体工业1242家,从业33241人,固定资产原值4285.5万元,产值19006万元;个体工业1009家,从业3064人。资金209万元,产值849万元;其它工业29家,从业1927人。固定资产原值906万元,产值212万元。全县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每人平均为11379元。工业产值(不含个体和其它)50928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9.7%。年利税总额达到4446万元。乡镇以上重工业产值13194万元,占41.3%;轻工业产值18728万元,占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