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木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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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山护林
明朝以前,境内山区林木茂密。期,山岚被毁面积达3万余亩。
建国初,党和政府为加速荒山绿化,号召人民封山护林,并把封山任务落实到各区、乡、村。由于林权为个体农民所有,无计划地自采自用,封山护林不能真正落实,全县封山面积只有二三万亩。1956年后,山岚变为集体所有,县政府采取以封为主,以造为辅,封造并举的方针。各区均成立由区长任主任的护林委员会,负责宣传护林意义,检查护林情况,处理毁林事件。村护林委员会由7~9人组成,村长任主任,主要负责护林。对毁林者罚,护林者奖。1963年,中央颁布《森林保护条例》,各公社、大队成立林业专业队,全县常年从事林业生产的4000多人,并制定护林公约,定期开山封山,一般在初冬、初春农闲时开山,准许进山拾草,但不得损害林木,时间3~5天。也有死封,即一封3~5年,封区内不得拾民国时草、砍柴和放牧:1985年,封山护林面积已达46万亩。
在封山护林中,龙泉公社组织联防护林,把全社6.8万亩山岚划成六个林区,每个林区设1名主任,配备68名护林员,每人管护千亩山岚,划片包方,落实责任。在责任山、自留山到户后,他们仍坚持这一做法。护林员的工资,从各户按每亩收取6角管理费中解决。二十多年来,他们对山岚进行活封、死封与轮封相结合,死封面积2.5万亩。l985年,全乡森林复盖率达到340%.较前提高9%。县政府在全县推广龙泉的经验.其他乡镇正在仿行。
1980年以后,县政府重点抓山区封山护林留苗养树。1982年,全县封山护林面积达36万亩,木材蓄积量达到30多万立方米。
二、病虫害防治
1.松毛虫
松毛虫(松狗子)害,多次蔓延全县,对松林危害极大。历代人工剪杀幼虫,只能减少虫口密度。1969年秋,开始用飞机撒药灭虫,虽效率高,但也杀害了松毛虫的天敌。1978年以后,因境内原赤松林基本被松毛虫致死,又重新长出赤松幼林,故松毛虫发生较少。海滩黑松林中,松毛虫也时有发生。在防治上,主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尽量使用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对灾情严重的林片,采取人工捕杀和喷撒松毛虫杆菌的方法综合治理,控制虫口密度,即使有虫也不成灾。
2、松干蚧壳虫:
l964年,莒格庄、玉林店、龙泉公社16个大队,共5363亩松岚发生松干蚧,并逐渐向外蔓延。1976年,在全县泛滥成灾,被害的松树成片枯死。县政府发动群众在树干上涂剧毒內吸性农药氟乙酰胺,但效果不好。反而造成一些人畜中毒事故。现在,此害还零星发生。主要采取合理间伐、加强抚育等措施防治。
3.榆兰金花虫:
1972年,只在院格庄、莱山公社内为害。至1978年,蔓延全县,许多白榆树叶被屹光。1979年,开始群众性除治,在5月份和7月份喷六六六、滴滴涕、敌百虫等触杀性农药,消灭初孵幼虫。并试用新型高效低毒农药氧化乐果在树干上刮皮涂环除治,收到较好效果。同时进行人工防治,当老幼虫聚集时。用扫帚抹杀和火把燎杀。但因榆兰金.花虫繁殖快、分布广.至今仍然对白榆生长危害极大。
4.柳毒蛾:
境内发生历史较长,危害杂交杨和旱柳,轻则叶片被吃得残缺不齐,重则咬断叶柄,造成全树秃光。l980年,对路边杨用六六六、滴滴涕、敌百虫等药剂车载喷杀,速度快、效果好;对河岸杨柳发动群众在树干基部撒可湿性六六六粉,触杀白天下树隐蔽的中龄幼虫。现在,已基本控制其危害。
5.泡桐丛枝病:
对山东桐危害很大。l966年,丛枝病开始大量发生,到7O年代泛滥成灾。1974年开始用土霉素注干;剪除病枝;使用土霉素膏封闭丛枝伤口等法防治,效果甚微。1980年以后,改用人工护理,选育健壮抗病品种,加强树木管理,减少丛枝病的发生。
6.毛白杨锈病:
县内发生很早,时有起伏。1973~l979年曾普遍发生,造成毛白杨病叶干枯,早期脱落,重则全部落光。因毛白杨树冠高大,防治困难,全县种植数量较少,因此没有防治。
7.松苗立枯病:
本世纪50年代即有发生,主要危害松苗。在幼苗出土后,苗茎基部或根部受病腐烂。自60年代起,随着黑松育苗面积的增加,发病面积增大。主要防治措施是改进育苗技术,实行早播,使其早出苗,出壮苗,提高幼苗抗病力;播种前,用硫酸亚铁进行土壤消毒;在幼苗期喷洒波尔多液等。经过多年防治,松苗立枯病近年来得到控制,危害减轻。
除上述几种对林木危害较重的病虫害外,县境还有其它病虫害l50多种,但发生较少,危害不大,没有防治。
三、山林防火
牟平历代旧官府,护林防火措施不力,昆嵛山、蜡山等处林地,几乎年年发生火灾。民国11年(l922)昆嵛山发生一场大火,燃烧5昼夜,烧毁山林1万多亩。
建国后,县政府重视山林防火工作,多次发布山林防火《布告》,宣传封山护林政策,开展群众性的山林防火工作。1954年,县政府成立防火指挥部和乡联防组织,实行逐级负责制,轮流巡守。人民公社化后,境内公社、生产大队大部分都建立了相应的防火组织,落实防火措施,使山林火灾逐步减少。1949~1985年,全县共发生火灾42起,烧毁山林7000余亩,其中50年代17起,60年代l3起,70年代7起,80年代前6年5起。山林火灾的原因多为民间墓祭或农民吸烟不慎所致。火灾原因查清后,县政府对肇事者都进行了必要的教育和处罚。1960年张家圈公社(今莒格庄乡)山林发生火灾1起,烧毁山林l00多亩。同年,观水公社境内山林连续两天发生两起火灾,烧毁山林50多亩。l980年,王格庄公社合立场大队两名社员,因吸烟不慎引起火灾,烧毁山林1700亩,给予肇事人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元的处分,并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