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志愿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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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9年(1940)2~3月,有147名青年参加东海抗日四大队。此为牟平县执行志愿兵制之始。
民国34年(1945)10月,全县共有1600名青年参军。岿山区鲍家泊共有青年65名,一次集体参军25名。次年6月,全县有1233名青壮年参加了人民解放军。桂山区马山村,全村七八十户有30多名青年参军,牟平县委、县政府授予“武壮元村”锦旗。
民国36年(1947)2月、11月,全县出现反蒋保田参军高潮,青年参军9330名。民国38年1月,全县青年参军1255名,支援淮海战役。
1951年7~9月,在抗美援朝参军、捐献运动中,全县有952名男女青年学生参加了国防军。1954年,志愿兵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