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经济检察 资料库:牟平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牟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1/article/1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5/section/1/article/1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3年,境内社会上出现贩卖耕畜、粮油、棉纱、票证等投机倒把活动。县委、公社党委分别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抽调干部98名,由1名副检察长主持工作。从整顿集市贸易入手,集中打击投击倒把活动。至次年6月,共查出大小投机倒把案件1937起,其中获利百元以下的1567起,100~500元的236起,500~1000元的88起,1000~5000元的37起,5000元以上的7起,万元以上的2起。 1980~1985年,县检察院调集各方面力量投入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的活动。经济检察股受理经济案件71起,批捕47起,起诉48起,免诉23起。 1982年4月,县检察院从查处县纺织机械厂曲维涛贪污案入手,迅速打开了全县经济“严打”的局面,受理经济案件20起,其中立案侦察的11起,逮捕8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多元。全县还有22名干部职工主动清退建私房拖欠公款2.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