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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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境内社会上出现贩卖耕畜、粮油、棉纱、票证等投机倒把活动。县委、公社党委分别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抽调干部98名,由1名副检察长主持工作。从整顿集市贸易入手,集中打击投击倒把活动。至次年6月,共查出大小投机倒把案件1937起,其中获利百元以下的1567起,100~500元的236起,500~1000元的88起,1000~5000元的37起,5000元以上的7起,万元以上的2起。
1980~1985年,县检察院调集各方面力量投入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的活动。经济检察股受理经济案件71起,批捕47起,起诉48起,免诉23起。
1982年4月,县检察院从查处县纺织机械厂曲维涛贪污案入手,迅速打开了全县经济“严打”的局面,受理经济案件20起,其中立案侦察的11起,逮捕8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多元。全县还有22名干部职工主动清退建私房拖欠公款2.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