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2016年,以“食安创城”、“食安山东”、“食安烟台”、“食安海阳”为引领,划清45个食安创城成员单位工作职能,确保食安创城各项职能。实行食品安全“首问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18个镇区街道年度考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24场次。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课堂教育计划,并完成不少于5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培训。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及食药生产经营业户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城标语;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城市主干道及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食安创城高炮6个、围挡16个,悬挂横幅5200条、张贴宣传海报2万张、致广大群众一封信10万份、发送创城短信150万条;在海阳电视台、今日海阳等主流媒体,开设创城专刊专栏,定期播放、刊载食安监管及创城动态。利用海阳市政府网站“中国海阳”做好责任清单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远程监控信息公开、抽样检验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不间断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河豚鱼、毒蘑菇、“五毛食品”等相关风险食品安全提醒警示,确保广大市民科学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检查调研、抽样检验、综合治理,将全市食品安全状况、面临风险、意见建议形成市场监管工作简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镇区街道、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供市委市政府及镇区街道、市直部门工作领导参考决策。先后争请专项资金330余万元,投入130余万元为14个市场监管所购置执法记录仪、执法工具箱等基本执法装备器材,确保各市场监管所执法装备满足基本执法需求;在局机关和12个市场监管所、4个大型商超、2个农贸市场,建立设施设备相对齐全的食品快检室,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9000余批次,解决以往用眼看、用手摸、用鼻问、用嘴品的被动局面。投入200万元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检的方式,对全市与大众健康息息相关的调味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相关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等58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完成全市2658批次(每4份/千人)监督抽检任务,对29批次不合格产品下架、停售、召回,对9批次不合格食品无异议的予以立案查处。将镇(街)、村(居)758名会计(妇女主任)纳入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经验做法被国家食药局以简报的形式在全国予以推广),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中选聘34名社会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搜集、信息反馈、信息宣传、提醒警示、安全协管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与新闻媒介、镇区街道、相关部门、银行等之间信息共享,构建食品安全“黑白名单”诚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及食安创城全面覆盖、立体推进、共治共管。结合全市大型活动保障、重要节日前后、旅游旺季时节等时间节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葡萄酒塑化剂、植物油塑化剂等20余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覆盖全市89家食品生产企业、119所学校(幼儿园)食堂、1958家食品流通店、1124家餐饮服务单位、90家小作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00余份。总结食安创城经验,海阳市“五到位”探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海阳市全面加强食品协管员队伍建设经验做法分别被省食药局和国家食药局以简报形式予以推广。
2016年9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进行食安创城检查。
【食品生产监管】2016年,食品生产领域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质量授权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推广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扎实开展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等责任制度落实,并签订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健全完善管理体系,13家企业通过HACCP和GB/T22000体系认证,9家企业办理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保险。全年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15个,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共89户。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畴,备案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90家。
专项整治。2016年,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葡萄酒塑化剂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整治、“守护舌尖安全”综合整治、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治理、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和使用企业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规范治理与打击违法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库、辅料库、成品库、化验室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进行检查。
2016年5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酒类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示范创建。2016年,严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其中评定为A级23家、B级46家、C级5家。
企业培训。2016年3月、7月,分别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2016年,全力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软硬件建设工作。在局机关和12个市场监管所、4个大型商超、2个农贸市场共建立19个设施设备相对齐全的食品快检室,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批批进行检测公示。推广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持证的食品流通经营业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信用等级的不同,对食品经营业户进行分类管理。
2016年1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活动(图为快检人员现场讲解快检流程)。
专项整治。2016年,针对活禽及禽类、肉及肉制品、网络销售食品、阿胶制品、豆芽、全蝎酒、进口食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摊贩、农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周边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2000余户次。同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年共查处食品流通环节违法案件9起。
2016年9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
示范创建。2016年,积极开展“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有7家大中型商超、21家批发商、34家食品经营店被省食安办确定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
企业培训。2016年,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整体部署要求,召开食品经营者参加的创城专项会议2次,明确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同时按照创城宣传要求,结合大走访、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宣传,印制并下发宣传横幅800条、宣传画5000张、致广大市民一封信5万份。召开各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议,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2016年,圆满完成海阳“两会”、学生中(高)考、“一带一路”、仙境海岸·海阳国际马拉松赛事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深入推进“量化分级”、“明厨亮灶”行动。完成535家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其中学校食堂54家,幼儿园食堂64家。评为A级的餐饮单位13家、B级的512家、C级10家,全部发放等级公示牌,并按规定悬挂于醒目处。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现“一企一档、一户一档”。
专项整治。2016年,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节(节假日)、旅游旺季,扎实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小饭桌、河豚鱼、火锅食品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日常检查、月度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先后4次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及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资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整治。
2016年5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育才小学周边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活动。
示范创建。2016年,扎实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升级,从全市选出12户餐饮单位作为“明厨亮灶”工程的样板单位。止12月底,全市109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改造,达到“明厨亮灶”标准。
企业培训。2016年11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约320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
2016年11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班。
【药品监管】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2016年,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药品批发企业不少于50%、连锁企业不少于30%、零售药店不少10%的比例飞行检查制度,共飞行检查2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连锁总部、130家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10家,由烟台市局公告收回2家GSP证书、撤销3家GSP证书,公告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1家,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持续保持良好质量管理水平。率先探索实施“药品积分量化管理”制度,将药品每项不良经营行为按不同程度分别扣1分、3分、6分、12分,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分,并根据扣分多少,实施行政处罚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经验做法被省食药局以简报形式在全省予以推广)。将开展阴凉药品储存条件提升工程作为药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导工作之一。2016年,全市321家零售药店全部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阴凉药品储存设施。
2015年6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药品市场管理工作会议。
规范整顿药品市场秩序。2016年,扎实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中,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加大对降糖类、补肾类、壮阳类、减肥类产品、大型医疗设备、骨科植入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中成药非法添加其他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共检查涉药单位700余家次,有效规范全市药品经营行为和药品经营秩序。
2016年12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节前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特殊药品管理。2016年,严格落实特殊药品购进、登记、储藏、销售、使用、汇总、检查及特殊药品月报情况等制度落实,并结合仙境海岸·海阳国际马拉松赛事药品安全保障,扎实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特殊药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药品质量抽验。2016年,药品354批次(快速检验270批次、监督抽样84批次),其中,药品抽检只反馈13批次合格信息,未反馈不合格信息。
GSP认证跟踪检查。2016年,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并严格落实“两证合一”制度改革,逐条、逐项、逐户审查把关,办理药品经营许可29户。截止12月底,全市达到321家药品经营单位(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零售连锁总部、60家单体药店和261家零售连锁门店)。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2016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5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53例。
违法药品广告监测。2016年,加强主流媒体进行违法广告监测,发现违法广告2起,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2种,并及时移交商广科进行查处。
(审稿人:高桂权 李俊浩 撰稿人:刘修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