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2016年,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制度改革(五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施后置审批企业和审批部门“双告知”。优化审批流程、激发创业动力、加大考核砝码、分享改革红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确保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和稳步增长。全年,共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22519户,同比增长81.69%。其中,新增企业3980户,同比增长70.38%;个体工商户18044户,同比增长85.43%;农民专业合作社495户,同比增长51.38%。
2016年10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放首个“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16年,发掘“魅力海阳”“美丽乡村”建设潜力,提振“魅力海阳”“美丽乡村”建设信心,激发“魅力海阳”“美丽乡村”建设干劲。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全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95户,注册入社农民人数共计7966人。
【企业信用建设】2016年,指导帮助1家企业荣获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13家企业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企业应年报公示6770户,年报公示6383户,年报公示率为94.28%,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4.51个百分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公示1281户,年报公示1272户,年报公示率为99.30%,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2.84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应年报公示37974户,年报公示35702户,年报公示率为94.02%,比烟台市的平均值高5.74个百分点。对未按规定年报的372户企业、2265户个体工商户、9户农民合作社列入(标记)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并将上述列异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根据省局随机摇号对接抽查名单,共抽查企业190户、农民合作社38户、个体工商户1070户、投资担保类企业6户,其中,企业有43户因登记注册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无法取得联系被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个体工商户有163户因抽查不合格被标记为异常。
【商标注册保护】2016年,采取“覆盖式”摸底,组织“全员式”动员,实行“保姆式”服务,不断加强商标注册及自主品牌的探索研究,逐步迈向“商标致富”快车道。全年受理商标注册咨询2100余次,指导各类经济主体350余户,发放《商标注册指南》1000余份,《品牌建设行政指导书》60余份,《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240余份,成功注册商标280件。新认定烟台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千力经纬及图”、海阳沃德茧丝绸有限公司“屹兴及图”2件山东省著名商标,续展著名商标4件,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兑现毛衫、茶叶类商标注册奖励共计72.9万元。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起,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2016年6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企业指导商标广告工作。
【广告监管】2016年,开展医疗、药品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共检查投资理财类公司62家,户外电子显示屏96个,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监测电视广告2478条次,其中预警违法广告145条次,责令停播违法广告18条。受理各类广告投诉9起,处结率达到100%,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起,罚款21万元上缴国库。
【农资监管】2016年,依照省、市局文件精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对全市流通领域农资(化肥)产品质量进行分批检验工作。抽检过程中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检模式,全年共进行春秋两次抽检,春季共抽检化肥154个样品,17个不合格;秋季抽检60个样品,3个样品不合格。全年度共抽检214个化肥样品,合格率91.5%。不合格样品均为某一指标略有差距,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大对无营业执照的临时性农资经营业户的排查力度,指导30余户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2016年3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首次运用“双随机”开展春季农资抽检活动。
【成品油质量监管】2016年,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成品油批发、仓储、运输和零售企业,市、县两级工商部门监督抽查要达到每年100%全覆盖”的要求,分三次对全市64个加油站进行了全覆盖抽样检查,共检查抽样站点79个,抽检覆盖率123%,抽检样品数202个,其中合格198个,合格率98.02%,创历史新高。本年度成品油质量方面立案3件,结案3件,罚没款7.98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2016年度,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度主题,建立完善投诉渠道、受理流程、信息反馈、应急措施、违法打击等投诉举报运行机制,倾听群众心声、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年,接受消费者咨询910人次,受理涉及手机、保健品、家电、汽车、农资、食品、特种设备等方面消费投诉举报265起,处结260起,处结率达98%,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7.8万元。
【打击传销活动】2016年,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先后18次联合有关部门对以保健品、净水器等“推介会”(以中老年人为主)形式非法集会活动进行驱散,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驱散听课人员8000余人次,对全市各大酒店宾馆下发《致我市酒店、宾馆的一封信》与具有组织活动会场的酒店、宾馆签订承诺书,有效遏制不当聚众推销行为。2016年11月底,成立海阳市打击传销领导工作小组,以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为主,其他各市直单位、镇区街道为辅,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打击传销网络。12月份,打击传销行动持续对全市海滨沿线所有外来人员聚集的小区,展开多次行动,共摸底1200余户,驱散涉嫌传销人员及组织上千人,立案处理传销组织活动4起,破获4起,其中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单独行动捣毁传销窝点1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016年1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传销调查摸底活动。
【经济合同监管】2016年,坚持惩戒处罚与教育警示并举的原则,强化旅游、公用企业等重点行业格式合同规范工作,先后采取行政告知、行政预警、行政建议、责令整改等方式,共审查格式合同60余份,下发行政建议书67份,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审稿人:董德胜 于正强 撰稿人:刘修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