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中共海阳市十三届八次全委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烟台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动海阳加快实现“二四四五”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出席会议人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副县级干部,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常委,部分市十三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20人)。市委书记李波代表市委常委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海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国共产党海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6年11月29日,中共海阳市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烟台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分析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烟台市委全会精神的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进展。出席会议人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副县级干部,镇区街道党委(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归口派驻纪检组组长、市纪委委员、不是市纪委委员的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部分市十三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10人)。市委书记李波代表市委常委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海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烟台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的意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海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全委会议
2016年9月2日,中共海阳市十三届八次全委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烟台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动海阳加快实现“二四四五”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出席会议人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副县级干部,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常委,部分市十三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20人)。市委书记李波代表市委常委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海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国共产党海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6年11月29日,中共海阳市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烟台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分析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烟台市委全会精神的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进展。出席会议人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副县级干部,镇区街道党委(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归口派驻纪检组组长、市纪委委员、不是市纪委委员的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部分市十三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10人)。市委书记李波代表市委常委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海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烟台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的意见》《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海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