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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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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海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政府、烟台市食安委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简称食安创城)工作部署要求,并将食安创城列入市“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列入科学发展考核。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健全食安创城网络
市镇两级组织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全市25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食安创城牵头组织工作。各镇区街道也相继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各自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职能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安创城工作。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市食安办牵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机制,设立食品协管员通讯费用补助,吸纳18个镇区街道、732个行政村(居)、758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协助城管、畜牧、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提供、违法协管、行风监督、创城宣传等工作,并制定下发《关于发放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的通知》要求,由属地政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月发放60元通讯费用补贴。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基金,建立健全12331、12315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安创城网络进一步完善。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全市27个职能部门、18个镇区街道、2个媒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安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海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先后5次召开食安创城工作调度会议,对全市食安创城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2015年4月10日,市考核办印发《关于印发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将海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列入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岗位目标考核。
二、调整编制体制,理顺食安创城职能
机构重组,监管通道更畅。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2014年12月底,将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局合并,成立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牌子),人员编制、监管职能、装备器材全部整合。基层设所,监管力量沉底。严格落实18个镇区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为市场监管局编配15个市场监管所(因人员缺编1个所未设立),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现有14个市场监管所分别配置在14个镇区街道,每个市场监管所负责1~2个镇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宣传教育、提醒警示、日常监管等食品安全工作,实现“网格化”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清晰。2016年5月25日,在公安部门成立海阳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编6人,协管员1人。按照《烟台市食安办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海阳市食品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安、农安、公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监管及行刑衔接。农业、畜牧、卫计、教体、住建、城管、海洋与渔业、果业、市场监管、检验检测、公安等相关部门食安监管及食安创城职能得到明确。
三、强化基础建设,改善食安创城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人才支撑得到改善。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各监管机构和各镇区街道,通过以干代训、外聘授课、交叉任职、自主培训等方式方法,开展“眼前急需、日常所用、执法必备”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达到40小时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尤其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及移动执法终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均能熟练应用。相关部门督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经营单位、餐饮食品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及企事业机关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自主搞好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课时,并做好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及考核成绩登记。其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8次分领域集中培训和考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整体素质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得到改善。先后投资130余万元,为市场监管局配备执法装备器材,1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装备达到“十个一”标准,即1辆执法车,1套快检设备,1部投诉电话,1台传真复印机,1台打印机,1台摄像机,1部照相机,每人1台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和1套执法工具箱。在市场监管局机关、12个市场监管所和4个大型商超、2个农贸市场,共建立19个设施设备相对齐全的食品快检室,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万余批次,为食品入商超、进市场、上餐桌把好第一道关口,也较好地解决了监管人员以往用眼看、用手摸、用鼻闻、用嘴品的被动局面,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配套保障得到改善。2016年,市政府拨付资金200万元,用于全市食安创城4份/千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市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实验室总面积12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00万元,并于 2015年5月18日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基本满足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要。全市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达到100%;农药、兽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兽药;农药经营店整治100%达标。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市畜牧部门建立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衔接。全市2个定点屠宰场,场区环境、卫生达标,全部建立落实生猪进场验收(包括生猪检疫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停食静养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卫计部门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并落实卫生、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和洗涤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等制度要求,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基本实现全市食用农产品及畜禽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再到餐厨废弃物处置“一条龙”服务保障。
四、严格信用监管,提升食安创城质量
强化“食安山东”创建。扎实开展“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已有22家生产企业通过HACCPH或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条街获评“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街,2家食品生产企业获评“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67家食品流通经营企业被评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店,3所学校食堂曾获评“食安山东”学校食堂示范单位,5个大中型餐饮单位获评“食安山东”餐饮示范店。强化“量化分级”管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A级“诚信”、B级“基本诚信”、C级“失信”、D级“严重失信”四级进行综合评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评定为A级的23家、B级46家、C级5家;食品流通环节企业性质404家均评为A级,个体工商户2103家均评为B级;餐饮食品服务单位评为A级的62家、B级539家、C级60家,另有109家餐饮店达到“明厨亮灶”标准。强化“抽样检测”控制。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检验相关标准开展抽样检测,重点对调味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相关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瓶(桶)装饮用水及饮料、水产品(养殖)、水果等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016年,市财政拨付200万元,完成265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对不合格产品全部予以下架、停售、召回及相关后处理,并将检测及后处理情况在“中国海阳”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为市民合理选择健康食品提供参考。强化“依法行政”监督。突出抓好大型活动开展、重要节日前后、旅游旺季时节等时间节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全力保障每年国家法定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上,圆满完成“仙境海岸·海阳国际马拉松”“一带一路”大使论坛等重大活动及每年“两会”“中高考”等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覆盖全市88家食品生产企业、126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07家食品流通单位、87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120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0余起,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案件5起,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食安创城氛围
健全创城宣传制度。成立以市委宣传部为主,45个创城成员单位参与的食安创城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由55人组成的食安创城信息宣传员队伍。制定食安创城宣传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通气会制度、媒体座谈会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召开3次全市媒体宣传工作会议,7次调度食安创城宣传工作。开辟创城宣传专栏。在海阳电视台、《今日海阳》、政府网站开辟“食安创城”专栏,开通市场监管“双微”平台,及时发布全市食安创城工作动态、食品安全警示、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在海阳电视台定期滚动播放食安创城公益广告,发布动态信息52条;在《今日海阳》、政府网站刊载食品安全动态、警示信息、抽检结果200余篇;被省、市食药局采用政务信息100余条,2015、2016连续两年荣获烟台食药系统政务信息第一名。营造创城宣传氛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科技周、质量月、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活动日等,开展食品安全及食安创城宣传24场次,发放食品科普常识、食品辨假常识、食品安全消费提醒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全市主要高速路路口、重要地段及人员密集区设立21处户外广告。向全市市民所有手机用户点对点发送食安创城短信150万条,印发食安创城《告市民一封信》20万封,悬挂食安创城横幅7000余条,张贴食安创城海报6万余张,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及所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安创城标语,营造食安创城氛围。
(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