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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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2016年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
【五保供养】2016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
【帮扶救助】2016年9月起,施行新的医疗救助标准。孤儿、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分病种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最高不超过2000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分病种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按7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 10000 元。患重大疾病城乡贫困家庭居民,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费用,个人实际负担30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救助,救助金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元。2016年底,大病救助798户,发放救助金230.34万元。
【养老服务】2016年,新建老年公寓1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处,农村幸福院11处,床位总数4736张。
【减灾救灾】2016年6月份以来,海阳全市降水量222.2毫米较常年少200毫米,总降水量减少47%。加之入夏以来气温较高,蒸发量大,部分地区旱情呈现逐步加重的趋势,巳造成我市部分村庄出现人畜饮水困难,农作物、经济作物普遍受灾严重,截至目前海阳市朱吴镇、小纪镇、辛安镇、行村镇等18个镇区街道旱情严重,初步统计,受灾人口42289万人,其中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55人。因灾造成大牲畜饮水困难2056头。农作物受灾面积15960.5公顷,成灾面积9947公顷,绝收面积477.1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5514.47万元, 其中农业损失25514.47万元。2016年底上级下拨救灾款91万元,及时发放到位,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2016年度,郭城镇松树夼社区被评为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辛安镇赵家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谭云霞 刘玉法 )
【双拥工作】2016年省级双拥模范城顺利通过验收。元旦、春节期间,市领导分别带队慰问驻烟驻海部队,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80多万元;各有关镇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组织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30多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800余人,发放困难补助40多万元。先后发出多个部队训练保障通知,公安、交通、有关镇政府等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交通服务、训练场地,确保多支部队来海驻训实弹发射训练顺利实施,补偿演习损失等合计90余万元。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沿途镇村组织拥军和慰问活动 20多次,并安排慰问团赴西藏慰问77旅参训官兵。2016年,慰问部队慰问金及慰问品价值120余万元。全市所有的镇区街道、城乡社区均设立双拥工作站,成立双拥志愿者队伍,在方圆集团和高级职业学校建立双拥培训基地,有10余家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定期自发开展拥军活动,“山东省双拥工作社会化示范单位”方圆集团常年坚持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各旅游景点、车站、医院等服务窗口均设立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优先的标牌,并落实相关规定。驻海各部队也在抢险救灾、治安巡逻、扑灭山火、植树造林等重大活动中给予海阳极大的支持和帮助。今年3月份驻军77旅派部队参加地方植树活动,并设立军地共建林一处,共植树2万多棵,占地面积200亩。在军地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互学互帮互促”活动中,结成“三互”共建对子60余个,丰富了双拥工作的新内涵。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涌现出2000多名优秀职工、优秀青年。
【优抚安置】 2016年共落实各类抚恤优待金、补助金、医疗费7000余万元,用于为重点优抚对象解难题的资金达300余万元。重视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的落实。2016年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90名,转业士官4名,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1名。5月份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00余万元,退役士兵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6月份对2014年、2015年秋季入伍的士兵共计737人及时申请并发放优待金1100余万元,2016年接收秋季退役士兵119人,接收伤病残退役军人2人,军所接收移交退休士官1人,圆满完成了接收安置任务,并积极做好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经费发放工作。
【军休工作】2016年,海阳市军休所接受退休士官1人。投资10万元对老干部会议室、台球室、乒乓球室进行装饰装修,并配备齐相应的器材,确保军休干部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李常杰 姜晓东 )
【基层政权】2016年,根据省民政厅《迎接民政部督查城乡社区协商的通知》要求,结合海阳高市《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以两办文件《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充分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工作,并与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畅通协商议题收集渠道,规范协商规程,确保依法协商、依法办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社区建设】2016年,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烟台市关于《烟台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海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山东省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社区办制定下《海阳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逐个进行排查、核实,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台账。已完按计划完成43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升级打造。
2016年,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海阳,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村改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海阳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借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的契机,将开发区所辖村全部进行“村改居”。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少走弯路,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先在平顶村进行“村改居”试点,成功之后再进行推广,经过2个月的不断摸索,目前,平顶村“村改居”工作已圆满完成,居委会和经济实体的办公场所整合完成,各种制度上墙,正在按照居委会工作要求办公。
【地名公共服务】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省民政厅、烟台市民政局的直接指导下,全市各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克服了人手少、工作压力大、各种矛盾突出带来的影响,多次组织普查员深入山林田野、村庄集镇、企事业单位,认真调查登记区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在前期普查试点基础上摸清了全市近年来的地名变化情况,建立完善了地名数据库信息4373条,为更好地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辛奎 )

【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2016年登记社会团体9个,社团变更6个,登记民办非企业16个,民办非企业变更3个。2016年对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其中民办非企业合格78个,社会团体合格51个。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王美艳)
【婚姻登记】2016年海阳市婚姻登记处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婚姻、收养登记处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流程、监督电话、举报电话等公开上墙,全年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890对、离婚登记1132对、补领结婚证862对、补领离婚证59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份,婚姻登记处在2016年度海阳市优化发展环境满意度评议中荣获第三名,被海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群众满意场所。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李明勇)
【慈善公益】围绕“安老扶幼、助学助残助困”等方面,本着“群众需要、义工能做”的原则,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情系海阳、心系学子”、“情暖海阳、慈心助困”等活动,积极为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募集助学金、生活物资及生活救助金。
2016年,海阳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86.78万元,物资折款50元,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款618.51万元,救助支出116.48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家庭319户共计745人,发放救助金37万元;救助困难学生74人,发放救助金3.64万元;资助农村公共设施建设6处,支出99.08万元。
2016年共争取烟台市慈善总会资金19.6万元,对35名患重大疾病困难患者及突发意外困难人员进行了救助,为20名困难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做了白内障手术。
积极开展义工招募工作,2016年新增义工服务组织4个、新发展义工101名。注重对义工的规范管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义工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能力。经常组织义工对社区中的“三无”对象、低保家庭的老人、残疾人、“空巢”老人、敬老院中的老人进行照料和服务等,2016年来服务活动达280多次,参与人数3300多人次,无偿奉献服务时间5.1万多小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李宏伟)
【殡葬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年内对殡葬服务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执行,将殡仪馆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首问负责制度、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自愿选择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提醒制度、服务评价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争取资金百余万元,对现有殡仪设施更新改造,完成了对火化车间的改造和新建2台高档拣灰火化炉,并对2台旧拣灰火化炉进行维修改造,购置遗体冷冻柜和遗体告别台,以此完善服务环境,满足人们的丧葬需求。年内共火化遗体6107具,火化率达到100%,完成预算外收入549.46万元,海阳市殡仪馆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张国文)
【烈士陵园】2016年,做好“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争取资金,将原有的两个展厅进行修缮,重新布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垃圾箱安装完成,所有路灯更换为太阳能路灯。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徐维青)
【老龄工作】2016年海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74467人,占全市总人口26.67%。对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实施生活补贴。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22012人,90-99周岁老年人3093人,3128700元生活补贴于老年节前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全市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全年发放134700元。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动员全市老年人积极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即成为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的补充,又增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全年完成投保4.24万多人,总保额265.17万元。60-64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半价。
(审稿人:蒋新建 刘士郡 供稿人:包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