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组织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39亿元,同口径增长14.6%(直比增长9%);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06亿元,增长5.11%,地方财政经济保持健康、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地方财政】 2016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式压力持续不减、“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医疗、三农、社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和质量统一为取向,完善机制,加强征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涉税信息交流利用,创新税源控管机制,使用财源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序推动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税收收入完成22.37亿元,增长3.3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6.12%;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收支两条线”“收费票据”和“收入资金”为主要切入点,加大力度,努力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7.02亿元,增长32.42%。
【财政支出】 2016年,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公共领域。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0.35亿元,占总支出的66.09%。
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分别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020元;对15055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3461.26万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共对2958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补助1551.58万元。对80~99周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312.87万元,对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285.12万元高龄津贴。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476.4万元,缓解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困境。对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6235.34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发放标准为:1~6月,每人每月85元;7~12月,每人每月100元。对符合条件的4689名待遇领取人员,按8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75.12万元,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657.61万元。
“三农”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三农”支出3.9亿元,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村级组织、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绿茶产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教育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教育支出9.3亿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教科书、免费学生装、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校车营运等支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卫生计生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足额保障计划生育扶助经费,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重点工程建设】 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汽车产业创新园、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毛衫产业创新园等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增加对市内道路、排水、亮化及绿化工程投入,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扶持海阳港、海阳核电工程以及传统毛衫针织等行业。
【财政改革】 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把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督关。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每一个环节,市财政局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深入现场严格把关,力求资金节约高效。严把部门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关。对部门申请的每份报告,本着“着眼全局、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原则,一丝不苟,查找根据,能省则省,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严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财政监督关,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管理关。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对全市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规范。
(审稿人:于仁君 撰稿人:孙小林)
财政
【概况】 2016年,组织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39亿元,同口径增长14.6%(直比增长9%);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06亿元,增长5.11%,地方财政经济保持健康、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地方财政】 2016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式压力持续不减、“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医疗、三农、社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和质量统一为取向,完善机制,加强征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涉税信息交流利用,创新税源控管机制,使用财源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序推动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税收收入完成22.37亿元,增长3.3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6.12%;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收支两条线”“收费票据”和“收入资金”为主要切入点,加大力度,努力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7.02亿元,增长32.42%。
【财政支出】 2016年,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公共领域。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0.35亿元,占总支出的66.09%。
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分别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020元;对15055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3461.26万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共对2958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补助1551.58万元。对80~99周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312.87万元,对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285.12万元高龄津贴。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476.4万元,缓解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困境。对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6235.34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发放标准为:1~6月,每人每月85元;7~12月,每人每月100元。对符合条件的4689名待遇领取人员,按8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75.12万元,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657.61万元。
“三农”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三农”支出3.9亿元,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村级组织、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绿茶产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教育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教育支出9.3亿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教科书、免费学生装、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校车营运等支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卫生计生投入方面。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足额保障计划生育扶助经费,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重点工程建设】 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汽车产业创新园、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毛衫产业创新园等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增加对市内道路、排水、亮化及绿化工程投入,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扶持海阳港、海阳核电工程以及传统毛衫针织等行业。
【财政改革】 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把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督关。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每一个环节,市财政局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深入现场严格把关,力求资金节约高效。严把部门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关。对部门申请的每份报告,本着“着眼全局、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原则,一丝不苟,查找根据,能省则省,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严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财政监督关,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管理关。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对全市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规范。
(审稿人:于仁君 撰稿人:孙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