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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2015年,分别组织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12亿元、24.71亿元和26.96亿元,分别增长17%、11.71%和9.07%;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别为27.68亿元、28.83亿元和33.36亿元,分别增长6.02%、4.17%和15.69%,地方财政经济保持健康、平稳运行态势。
【地方财政】 面对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不减、政策性减收因素居高不下等现状,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和质量统一为取向,完善机制,加强征管,到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5亿元大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与国税局、地税局涉税信息交流利用,创新税源控管机制,建成和使用财源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序推动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税收收入由2013年的17.4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1.66亿元,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收支两条线”“收费票据”和“收入资金”为主要切入点,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13~2015年,全市非税收入分别实现4.71亿元、4.81亿元和5.3亿元。
【争取外部资金】 2013~2015年,围绕全市“一体两翼”总体发展布局,突出“开放活市、工业立市、旅游兴市、海洋强市、生态美市”五大战略主线,把握中央和省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机遇,灵活运作,积极配合,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争请总量逐年增加。为缓解资金支出压力,针对国家信贷政策步步紧缩、政府融资越来越困难的实际,积极与多家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反复研究探讨国家金融政策,选准贷款路子,政府融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支出】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精心运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和公共社会事业倾斜,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需要。
2013年财政支出情况。一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2550元,全年对19876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资金3331万元,比上年增长17.4%。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57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3200元,对2109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补助699万元。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280万元,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爱。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230万元,缓解破产企业职工生活困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全年共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8376万元,比上年增长19.36%。对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9544.75万元,比上年增长12.82%。二是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875万元,百姓得到更多实惠。同时,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6180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病险塘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争取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80万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村容村貌不断提升。三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教育支出增长6.32%,拨付资金5090万元,用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和校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政策;投入资金1977万元,新建和改造校舍及配套设施18处,购置校车30辆,农村中小学教学环境得到提升。
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5.5亿元,增长26.4%,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1.16%。一是“三农”投入方面。全市财政性“三农”支出达1.36亿元,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村级组织、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绿茶产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教育投入方面。全市教育支出完成7.14亿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教科书、免费学生装、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校车营运等支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卫生计生投入方面。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91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四是社会保障投入方面。全市社会保障就业及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09亿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4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550元提高到3000元,全年对14856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资金2500.89万元。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5750元提高到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3700元,对2091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补助882万元。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291.89万元。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206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60元,全年共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9589.17万元,比上年增长14.48%。对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照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11565.78万元,比上年增长21.17%。
2015年财政支出情况。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公共领域。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9.6亿元,增长26.3%,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7.76%。一是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600元;对14754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2936.19万元。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6400元提高到7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700元提高到4400元,对2071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补助985.09万元。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310.05万元。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448.77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380元,全年共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11829万元,比上年增长23.36%。对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照每人每月85元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14303.47万元,比上年增长23.67%。对符合条件4785名待遇领取人员,按8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82.8万元。二是“三农”投入方面。全市“三农”支出达1.99亿元,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村级组织、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绿茶产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教育投入方面。全市教育支出完成8.75亿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教科书、免费学生装、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校车营运等支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卫生计生投入方面。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95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足额保障计划生育扶助经费,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重点工程建设】 三年来,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城际铁路海阳北站、亚沙二期海鑫西路、羊角西路、盘石连接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逐年增加对市内道路、排水、亮化及绿化等工程建设的投入,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扶持发展海阳港、海阳核电工程以及传统的毛衫针织等产业,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增强对经济要素的吸纳力和对产业项目的承载力。
【财政改革】 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严把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督关。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环节,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深入现场、严格把关,做到资金节约高效。二是严把部门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关。对部门的申请报告,本着“着眼全局、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原则,做到节约开支。三是严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财政监督关,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管理关。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2014年三公经费公开基础上,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对全市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群众的知悉权、监督权。
(审稿人:于仁君 撰稿人:孙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