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2013~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生态市建设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区域、流域环境的综合整治,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空气质量总体上属良好级。二氧化硫年均值0.03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3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05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大气二级质量标准。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6.61~6.96,年均6.72,无酸雨出现。东村河、留格庄河、富水河三条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100%。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二类海水所占比例100%。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昼间50.6分贝,夜间41.0分贝,符合Ⅰ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的加权平均值67.7分贝,优于国家标准值2.3分贝,无超标路段。各类功能区噪声的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上属良好级。二氧化硫年均值0.03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3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05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大气二级质量标准。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6.64~7.02,年均6.71,无酸雨出现。东村河、留格庄河和富水河三条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二类海水所占比例为100%。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0.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0.9分贝,达到Ⅰ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8分贝,优于国家标准值2.2分贝,无超标路段。各类功能区噪声的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2015年,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上属良好级。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0.07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2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22毫克/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6.58~6.94,年均6.88,无酸雨出现。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东村河、留格庄河和富水河三条主要河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二类海水所占比例为100%。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1.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1.8分贝,达到Ⅰ类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2分贝,优于国家标准值2.8分贝,无超标路段。各类功能区噪声的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审稿人:潘政安 撰稿人:于秀秀)
【环境管理】 2013~2015年,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三同时”制度,结合全市的产业布局,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一是把好审批权限关,不属于本级审批的项目,决不越权审批。二是把好环境准入关,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项目、“惠民、利民、便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动跟踪服务,对高污染、高能耗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指导意见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是把好项目选址关,审批前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周边环境影响较重、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未开展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一律不予审批。四是把好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决不降低评价等级。五是把好环保措施关,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对污染治理措施不具体、不匹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六是把好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关,对污染总量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七是把好公众参与关,加强对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的核查,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网上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决定公示三个环节。对可能给环境或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组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听取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2013~2015年,共审批785个新建项目,验收285个,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拒批25个因选址(线)不达标、污染严重或生产工艺落后的建设项目,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将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及时抄报环境监察大队,从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等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审稿人:初海滨 撰稿人:张文勇)
【污染防治】 2013~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转方式、调结构”为抓手,以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对全市八大水系的15条河流开展了综合治理。对海阳市所有河道及水源地水环境状况进行拉网排查,对排查出的污染点源全部登记备案,制定整改措施,共完成整改污染隐患点源282处。在全市建立水质变化动态数据库和水环境信息平台。在15条河流设置26个监测断面,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及时掌握每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狠抓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新建行村镇污水处理厂和徐家店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有效解决白沙河、富水河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通过整治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全市26个监测断面中达标断面已由整治前的34.4%上升至92.3%。
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海阳市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海阳市蓝天白云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措施,建立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开展重点污染源工程治理。完成龙凤热电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宏峰热力脱硫设施建设,丰源热力脱硫设施等污染源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纳入机动车安检的前置,同时大力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采取资金补助的方法,鼓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全市已申领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车辆1420辆,实现“黄改绿”改造车辆233辆,累计发放补贴1269万元,顺利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大力取缔禁燃区内的燃煤设施。全市禁燃区内已完成84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全市63座符合条件的加油站中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新上一批重点减排工程。新建行村镇、徐家店镇两个污水处理厂,开展烟台友谊制线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核电专家村污水处理站等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工程、宏峰热力脱硫、集中供热范围内关停锅炉等13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把东村河、留格庄河、二十里店水库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内养殖场关停列入畜牧养殖污染整治重点工作。共关停畜禽养殖场(户)34个,对海阳鼎立种鸡有限公司治理工程等12个畜牧养殖项目进行减排措施。
(审稿人:杨育杰 撰稿人:宋鹏斐)

【环境监测】 2013~2015年,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海水、海水浴场、环境空气、噪声、重点污染源等进行例行监督监测,三年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约1.7万个,并编写年度《海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海阳市环境质量简报》。自2013年以来,完成行村污水处理厂、金海化工、地雷战景区等32个项目的验收监测,为环境管理和企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审稿人:潘政安 撰稿人:于秀秀)
【环境监察】 2013~2015年,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市环境监察大队不断提升环境执法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污染监控智能化、现场响应快速化、档案资源数字化的目标;不断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案件查办能力、综合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环境执法“精细化、科学化、效能化、法治化”。一是以新的“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不断强化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巡回检查、驻厂监管、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企业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控制和预防企业排污行为。二是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为抓手,抓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扎实做好前期核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动态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原则,简化程序,加大委托,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等制度,从项目立项、评估、审批、验收等环节加强环境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率均达到100%。重点加强对涉重金属、化工等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全面建立重点污染源监管台账,及时掌握企业排污和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三是以两高“司法解释”为重器,强力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专项执法。结合企业的行业实际,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环保审批、污染物排放及危险废物贮存、应急预案、转移和利用处置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彻底整治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隐患。根据国家两高“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若涉嫌危害环境犯罪,将触动刑律,市环境监察大队与污染控制科协调联动,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废物安全集中检查,逐个核查各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及转移联单执行情况,严肃处理不执行转移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对水源地周边敏感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水源存在风险隐患的区域,实现监察、监测联动,加大水质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提高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环境信访】 2013~2015年,市环保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措施,及时化解环境矛盾,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全力维护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线,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环境信访工作。针对工业污染、禽畜养殖污染、饮食服务业污染等,分类研究整治措施。对环境信访实行专人负责制,全过程负责案件的调查、处理、整改、结案、回访等工作,维护了群众的环境利益。三年来,共受理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835件,受处理率100%,处理率100%,处结率98%,群众满意率98.5%,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2013~2015年,市环保局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排污企业。一是加强对龙凤热电等集中供汽、供热单位的监督,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龙凤热电有限公司投资2650万元,新建一套石灰-石膏法系统和一套湿式静电除尘器。投资550万元建设低氮燃烧+固态脱硝双重工艺的脱硝设施。实现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的目的,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二是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全市水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对废水排放量大以及重金属、化工等重点水污染企业,通过水量平衡核算实际排放量,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沙土地、无防渗措施坑塘和雨水沟、暗管等方式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立案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对于违规建设的“土小”(污染重、规模小、使用土法生产)企业,依法报请所在海阳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三是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的升级改造。四是集中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的关停工作。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削减燃煤设施的大气污染负荷,有效缓解空气污染问题,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实施关停,对其他区域各类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因地制宜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限期治理,实现《山东省锅炉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标准。
(审稿人:初海滨 撰稿人:陶 胜)
【生态建设与保护】 在生态保护方面,全面完成《海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生态市目标责任书》的目标要求,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一是提高已建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市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发展,对湿地采取更加严格措施加以保护,保持其功能性,到2015年,受保护的国土面积占达到17%。二是结合“大绿化”工作的实施,重点抓好荒山绿化和交通道路、旅游干线、城镇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荒山的绿化。进行沿海防护林建设、主要通道两侧林带的新建和补植、可视范围内的村庄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水源地绿化、农田林网等方面绿化。到2015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43%。同时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三是城市绿化围绕生态建设,突出绿化特色的思路开展。绿化系统总体布局,充分考虑城市总体布局及山、海、河、路的自然资源与空间结构,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到2015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86%。四是围绕海阳市河道及水源地整治工作,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治理,河道治理工程,均坚持生态治理的理念,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疏浚、浆砌护坡、两岸绿化、拦蓄补源等。2015年,水土流失治理率为87.6%。结合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设立烟台市级水文监测点5处,水情数据监测点12处,水情视频监控点6处,雨情监控点41处,健全了水境信息平台,实施全过程监控。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实施海阳市惠民利群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实《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河道及水源地整治工作。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辐射环境管理】 成立核应急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核应急体系,完善突发性核事故应对机制,《海阳市核应急预案》已经山东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批准实施。举办了山海阳核应急首期学习班。
将全市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纳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范围,进行科学管理。强化对新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全市核设施实行统一监管,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涉源单位进行监管、操作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加大对移动通讯、广播电视和高压输变电等工程项目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加强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国家和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已通过国家及山东省环保部门验收。把无线移动通信基站和输电线路纳入辐射管理工作,进行环评项目现场勘察。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废弃闲置放射源与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置,做到一经产生迅即依法处理,确保随时、全部、安全收储。2015年7月7日,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对烟台锦宏纸业有限公司5枚放射源安全收贮。
(审稿人:王云东 撰稿人:张 晟)
【环保宣传】 2013~2015年,围绕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法人的环境法制观念,进行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2013年,以生态文明为宣传主题,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新元广场组织15个牵头部门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月集中宣传活动,在电视台、网站和《今日海阳》等媒体连续播放、刊发《生态文明建设倡议书》和宣传口号。加强对青少年的环境宣传教育。创建实验小学为省级绿色学校,向绿色学校赠送环保宣传挂图,普及环保知识。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征文比赛活动。2014年,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绿色创建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挂图1200张、环保宣传手册3600本。在育才小学组织“纪念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加强青少年环境意识的培养。充分利用环保网站、电视台、《今日海阳》、微博、贴吧等新闻媒介展开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民生面对面活动,深入企业走访,征求服务对象意见,设立群众信箱和热线电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2015年,加强环保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环保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理水平。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继续开展以环保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同时开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并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来巩固学习效果。面向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5月30日,邀请省环保厅张金智主任讲解环保法,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土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300多人参加。面向污染企业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组织环保知识培训,培训企业员工500多人。与污染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解决环保难题,引导排污企业合法经营,依法治理,顺利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先后与金奥冶炼、龙凤热电等6家负责人进行约谈。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以“六五环境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讲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以绿色创建为载体,深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进行宣传。在新元小学组织“纪念环境日”主题班会,与学生一起学习环保知识,探讨身边的环境问题。以小手拉大手,影响并带动全社会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在绿色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挂图、《环保知识手册》《农村环保知识手册》600余份,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在传统方式宣传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环保知识宣传面,提升环保形象。

2013年6月5日,在新元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审稿人:杨育杰 撰稿人:孙美霞)
责任编校:孙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