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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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三经普”),普查对象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和个体户。市里制定印发《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市“三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普查经费;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划分普查区,绘制普查区图,核查单位目录库。全市有6000多个法人和3万多个体户接受普查。
2015年3月~11月始,在全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先后进行整理样本框,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选调调查员和指导员,确定调查小区,绘制小区图,入户摸底等工作。1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11月20日完成调查工作。
【统计质量管理】 2013~2015年,开展数据质量定期抽查工作,严把关口,实地核查。重点查看企业规模、生产稳定性、统计与会计基础工作、计算机配备等基础条件,严格审核开业时间、主营业务收入等资料。
2013~2015年,修订海阳市“企业一套表”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对改革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测算,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工作措施,做好与地方制度的衔接以及各专业间的衔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从培训、指导、收集、录入、计算、审核、汇总等环节入手,解决基层报表迟报、拒报、瞒报、虚报等问题,建立起有效的报表管理制度,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统计服务】 2013年,编发统计分析13篇,统计信息22篇。2014年,编发统计分析30篇,统计信息37篇。2015年,编发统计分析12篇,统计信息20篇。
2013~2015年,转化统计成果,编制统计资料,为各级提供统计服务。编印《海阳统计年鉴》3部;编印《海阳统计月报》36期,并网上公开发布;印发统计专业分析资料12份。面向社会,开展统计数据信息查询服务。
【统计培训】 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归根结底取决于广大统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适应“三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我局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凡是取得统计资格证的人员都要参加全国开展的统计继续教育,凡是在岗无证统计都要参加全国统计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将最基本的统计业务知识准确无误地传给大家,确保基层统计人员能够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针对阶段性统计工作任务,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培训统计人员。
2013年9~12月,统计局组织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会议,包括试点培训、入户登记培训、数据录入和报送培训等,同时对规模以上、以下企业分别进行培训,有90人参会。
2014年9月,召开城乡住户一体化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会议

2015年7月,召开月度劳动力换样本会议,测算失业人口数。10月,召开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部署会议。
【统计执法】 2013年3月,按照烟台市统计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紧急通知>自查清理情况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制止和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自查活动。7月,根据烟台市统计局转发的《全省“三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对被省统计局抽中的13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统计办公设施较差、统计基础资料不完整、个别统计数据与实际存在误差等问题,责成企业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进行整改。
2014年3月,按照烟台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制止和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自查活动。同时,对省统计局抽中的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2015年3月,根据烟台市统计局转发的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统计工作自查活动,并对被省统计局抽中的12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审稿人: 蒲 宁 撰稿人: 赵学杰)
责任编校: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