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 2013年,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走访重点企业、大型企业、新兴行业企业、特种行业企业,以及部分个体户,提供预约、上门、现场办公等便利化服务。2014年,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将个体户登记权限下放到工商所。2015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发布改革信息,编制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开展“前置改后置”、“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食品经营“两证合一”等审批登记制度改革,取消登记收费,压缩申请材料,减少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在上年基础上,又将一批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场监管所,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小型餐饮许可、食品流通许可,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等。建立起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平台,取消营业执照年检,改为网上年报,减轻企业、商户负担,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年10月1日,市场监管局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注册登记窗口向申办企业发出第一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企业信用建设】 2013年,全市新培育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户,年审合格企业40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11户,市级28户。2014年,加大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育力度,开展“一所一户”活动,逐级确定培育目标,专人负责,加强对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合同、信用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组织方圆集团等企业参加交流会,引导参会企业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全市企业信用体系。2015年,实行网上申报“守合同重信用”, 成功申报1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新培育7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5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商标广告管理】 注册保护。2013年,全市新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1件,受理商标咨询1400余次,办理商标注册35件,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9件,其中,假冒著名商标案8件。2014年,市工商局发放《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1000余份,受理商标咨询1800余次,办理商标注册72件。其中,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商标18件,毛衫加工企业商标13件,旅游服务商标8件。检查各类经济主体620余户,其中,商标印制企业20余户。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5件,其中,假冒驰名商标案2件,假冒著名商标案9件,其它商标4件。2015年,受理商标注册咨询1500余次,指导各类经济主体330余户,发放《品牌建设行政指导书》80余份,《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200余份,注册商标262件。其中,注册“海阳甜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继“海阳白黄瓜”后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认定海阳龙凤热电有限公司“招虎山及图”商标、烟台金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金福鼎及图”商标为山东省著名商标,续展著名商标6件,其它商标253件。兑现毛衫、茶叶类商标注册奖励21.2万元。
广告管理。2013年,市工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56条次,立案查处15件,限期整改46条。2014年,监测电视广告2341条次。其中,预警违法广告319条,责令停播违法广告43条。审批户外广告320件,立案查处违法广告20件。2015年,以医疗、药品广告等为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共检查投资理财类公司85家,户外电子显示屏92个,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监测电视广告2616条次,其中,预警违法广告256条次,责令停播违法广告23条,审批户外广告367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起。
【市场监管】 食品监管。2013年,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食品经营者“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行”制度。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强化节日监管,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清理与规范、取缔与疏导相结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防范消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0余次,查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0多次。2014年3月,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工商局将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和39名行政人员,一并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调整成立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制度。在全市15个镇区街道设立15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副科级),承担食品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每个镇区街道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全市732个村庄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农资监管。开展春秋两季“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2013年,市工商局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30余户次,抽样检测农资200余组,查处不合格化肥样品40余组,完善农资档案117个,查扣劣质化肥20余吨,罚没款70余万元。2014年,市工商局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00余户次,抽样检测农资200余组,查处不合格化肥样品40余组,完善农资档案95个,查扣劣质化肥9吨,罚没款50余万元。2015年,共抽取化肥样品258个,不合格样品53个,立案查处46起,罚没款50余万元。排查无照农资经营业户,检查农资经营户250余户,发放农资宣传材料3000余份,督促无照经营业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2013年4月28日,市工商局开展农资市场突击检查。
成品油质量监管。2013年,对全市62家加油站进行抽检,抽检范围覆盖全市中石油、中石化、中化等国有大型连锁加油站的随机门店及所有民营加油站,抽取成品油样品64个,合格样品51个,不合格样品13个,并依法做出处理。2014年,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对全市50%的加油站进行抽检,抽取成品油站(点)32个,成品油样品68个,合格样品54个,不合格样品13个,并依法做出处理。2015年,根据《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烟台市工商系统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省、市局成品油抽检计划,组织对全市加油站依法抽样送检,共抽检34个加油站76个样品,64个样品合格,对12个不合格样品予以立案查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13年,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12户,共计705户。2014年,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前提下,坚持“不收费、不罚款,扶上马、送一程”原则,不断强化引导和帮扶力度,改善发展环境。全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43户,共计948户,注册入社农民人数共计36536人。2015年,下放审批权限,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下放到市场监管所办理。全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27户,注册入社农民人数共计95204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3年,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消费维权覆盖面,坚持监管执法与消费维权统筹兼顾,以监管促维权,以维权强监管,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四大类重点商品消费维权工作。全年共受理处结各类投诉、举报175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万元。2014年,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238起、投诉124起、举报3起,投诉举报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67万元。2015年,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加强12315、12331、12365举报投诉网络建设基础上,及时办理89000民生服务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全年共接受来人及电话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21起,处结216起,处结率为97.7%,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2015年4月12日,消费者在向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赠送锦旗。
【打击传销活动】 2013年,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及“无传销城市”活动,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爱心互助”、“1040工程”、“养老”、“宗教”等为幌子,从事传销和网络传销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57台次,对全市78家旅馆、9处居民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传销痕迹。2014年,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宣传,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对109家旅馆、10处居民社区进行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防范传销组织渗透。2015年,搜集各类非法集会信息,包括保健品、净水器“推介会”(面向中老年人)等形式的非法集会活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驱散,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驱散非法集会25场次,驱散听课人员1万余人次,约谈8家提供集会场所的酒店(宾馆)负责人,责令其签订整改承诺书。
2014年3月2日,市工商局召开“创建无传销城市”动员部署会议。
【经济合同监管】 2013年,市工商局针对消费领域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制订合同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0起。2014年,对合同格式条款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商品房销售、装饰装修、物业服务、汽车销售、物流快递、旅游市场等6个重点领域格式条款进行规范整顿,审查格式合同140份,督促改正涉嫌违法条款42条。2015年,对旅游、公用企业等重点行业格式合同进行规范,惩戒处罚与教育警示并举,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相结合,采取行政告知、行政预警、行政建议、责令整改、制定示范文本等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依法订立、履行合同,共审查格式合同80余份,下发行政建议55份,查处违法案件1起。
2014年6月20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审查旅游市场合同。
(审稿人:董德胜 于正强 撰稿人:刘洋孜孜 刘修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