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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2015年,市法院锐意改革,大胆创新,高点定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院干警拼搏努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公执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跨越发展,市法院的整体工作已经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干警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市法院党组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健全组织,建立制度,注重教育,强化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组织机构日臻完善。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市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在原有的局、庭、室、科、队基础上,新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院党组日常管理审判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规章制度建设;为了加强信访工作,设立“信访办公室”,作为专事信访工作的办事机构;为适应当事人对办案速度的要求,新设立“小额速裁审判庭”,专事办理简便和事实比较清楚的小额案件,实现快速结案;为适应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的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事审理青少年犯罪案和对少年犯的教育工作;为加强对经济园区案件的审判和实现案件区域管理的相对平衡,在海阳市经济开发区设立“海阳市开发区人民法庭”,负责管辖开发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等辖区的民事案件;为适应对司法公开和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设立“网络信息科”;为适应纪检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根据上级要求把原“海阳市人民法院监检检察室”改为“海阳市人民法院监检检察科”。
硬件建设实现历史性的新跨越。市法院紧扣上级政法部门对基层人民法院的配备标准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筹措资金,新建一幢拥有 22205平方米的审判法庭综合大楼,在圆满完成第三届亚沙会注册中心的服务任务后,于2013年完成法院整体搬迁;新建设32处可以对庭审工作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科技法庭,使海阳市人民法院硬件建设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历史性的跨越,一举跃升为具有高水平执法能力和一流设施装备的现代化基层人民法院。
整体工作全面推进。2013~2015年,是市人民法院改革和发展的加速期和提升期。三年来,市法院党组以改革、发展、公正司法为主线,无论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还是从办案机制、制度创新、队伍建设、硬软件建设等诸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具备了“现代化”法院的雏形,构建起了“现代化”法院的框架。
三年来,市法院共获得县级以上荣誉13项,其中县级荣誉5项,地市级荣誉7项,省级荣誉 1项。2013年,执行局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15年2月,市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期间,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江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民一庭庭长祁云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5年,是市法院各方面工作大发展的一年。在海阳市委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全市经济社会的新变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在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5年,市法院业务工作考核在烟台中院系统排名第二名,综合排名第五名。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收结案全面上升。执行工作切实得到改进,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和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从严治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有39名干警受到不同层级的表彰。
【审判工作】 2013~2015年,市法院收结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件审结质量全面提高。2013年,收案6751件,结案6244件,判决1612件,调解2714件。2014年,收案7477件,结案7099件,判决1931件,调解2432件。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37件,结案7680件,分别比2014年上升10.9%、16.4%。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8件,判处罪犯388人,其中有4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905件,结案标的4.78亿。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62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5件。审结侵权纠纷案件1149件。审结房地产案件187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38件。审结保险、买卖、借款纠纷案件1644件。审结破产案件3件,安置职工1200人。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1件,提出司法建议、意见11条。开展行政诉讼法讲座6场。
2013年,市法院在2012年年均结案超过5000件的基础上实现年均6000件;2014年、2015年均超过7000件。在审判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收结案数量均有大幅上升。
三年来,共产生上诉案件814件,被上级法院发回和改判的案件共有106件。发改数占结案总量的0.005%。2014年,在烟台中院组织的考核中,市法院的业务指标综合得分为烟台市法院系统第二名。
【执行工作】 2013~2015年,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及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三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6639件,执结案件6636件,结案标的12.7亿元。2013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89件,结案1686件。2014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92件,结案2192件。2015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758件,共执结各类案件2758件。
2013年,审查立案1728件,回访当事人50余人次。2014年,审查执行立案2230件,审查各类裁定304件。2015年,执行标的6.2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00人次,拘留7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自行拘留330人次。公安局协助查找控制59人。共执结民生案件687件,查控账户15000个,成功冻结112件被执行人账户。
【执法工作规范化】 2013~2015年,市法院党组始终把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作为工作重心。院党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和专职委员为副组长的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口把关,责任到人,挂牌督办,集体攻关,限时办结。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原则,市法院于2012年开始,由审管办牵头对历史上全院存留的所有超18个月未结案件进行彻底的摸底和清理,至2012年底,全院共存103件超18个月未结案件。院党组统一调度,全院上下形成攻关合力,于2013年6月底彻底将积案清理完毕。
贯彻实施一系列“新法”及司法解释。201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对民事诉讼制度也作出许多重要修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配合这些法律的实施,出台了许多司法解释。
为学好、用好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法院党组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各类培训基础上,由审管办牵头对全院干警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先后按照审判员、书记员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分类学习,分类辅导,分类考试。采用领导讲,上级讲,出去学习的学员回院讲等形式进行培训,很快使“新法”得到有效正确的适用。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2013~2015年,司法公开以倒逼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权威、提升社会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将司法改革的内容和触角延伸到司法的全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要求,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建立群众路线教育的有效平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市法院工作实际,市法院于2014年3月7日制定三大公开实施方案。
确定工作目标和原则。要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必须为当事人和公众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服务与保障。
市法院通过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规范司法行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推进、全面及时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和尺度,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及时、完整地公开司法工作信息;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对三大平台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和责任,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坚持科技助推、提高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三大平台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针对当事人和公众等不同群体对司法公开的不同需求,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优化公开平台设计和运作方式,不断提高司法公开服务工作效能。
细化硬件建设和技术保障的基本要求。围绕上级法院的要求,在院党组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市法院细化硬件建设和技术保障的工作进度和基本要求,舍得投入,狠抓落实。2014年初,完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科技化和规范化建设,设置电子触摸屏、配备上网电脑、设置导诉台、设置公告栏(屏);法院全部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建议投诉。完成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微博微信,对外发布信息,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实现上级法院系统对接、案件信息数据的共享。
实施司法信息公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省法院实施办法和中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所有应当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在文书生效后的7日内上网公布。2014年,全院共上网生效裁判文书1712篇。2014年第一季度,通过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推进庭审公开。
2014年,全院共发布微博、微信合计2654条。是年,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屏),向公众公开法院工作信息。按时完成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政务网站、电话服务和导诉服务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完成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执行信息。
2013年以来,所有的案件均建立电子卷宗,推行法院电子卷宗网上调阅,为当事人查阅卷宗提供便利。2014年以来,要求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要刻录成光盘入卷归档,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长期保存。当事人申请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查阅场所和便利。2014年,共庭审直录直播件案1209件。
为保障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2013年底,市法院安装法律文书纠错软件,这个软件是针对法律文书中一些经常出现的、能够鉴别的、有错误之处的,提示法官对此进行纠正。为更好的利用这个软件,提高全院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及时纠正一些低级错误,维护法院的形象,院党组还就该软件的学习和使用问题专门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到2014年1月15日,全院所有业务庭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学会使用该软件。通过运行验证,这个软件能够有效的避免法律文书在书写过程中的一些低级错误的出现。
加强组织领导。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市法院成立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业务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管理工作。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审判流程公开的实施办法》《关于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
【制度和工作创新】 2013~2015年,市法院将制度创新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全院的创新和管理。
加强审判管理,实现五位一体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审委会、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和审管办五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机制。对全院的案件审限、卷宗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评查进行调度。按照诉讼文书技术规范、信息使用管理规范、诉讼庭审规范等三大规范的要求,开展对案件的收结周通报、月分析和季度评估,并出台《庭长院长办案规则》,实现院庭长办案的新突破。2014年,14名业务庭的庭长共办案681件,人均办案48件。
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通过建立长期未结案件的催办制度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对案件总量的控制。 通过庭审观摩评查,卷宗评查、文书评查强化对案件质量的控制,通过对审限的通报实现对案件审限的控制,实现结案总量的提升。三年来,始终把审判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通过总结归纳调研出台16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框架,使审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市法院针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全院工作的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总结归纳出台《海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的规定》《海阳市人民法院关于防止非职务行为插手案件办理对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影响的有关规定》《关于坚强审判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关于成立案件质量平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关于坚强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资格审查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审判积案清理协调汇报的有关规定》《关于做好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的有关规定》《关于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加强审判执行与司法鉴定工作有机配合的管理规定》《关于强化学习使用法律文书纠错软件的有关规定》《关于强化审判管理7个现场巡查的有关规定》《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范》《刑事一审案件庭审操作规范》《行政一审案件庭审操作规范》《关于强化法律文书说理的原则意见》《关于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十六个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统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使各项审判工作有章可循。制度建设为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走上正轨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些规章制度有5个制度是烟台市法院系统首次出台,实现了制度创新和措施创新。同时,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审管办经常与各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主动协调工作,对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及时与上级法院取得联系,征求上级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现在,市法院的案件质量已经提升到烟台市法院系统的第二名。2014年,全院结案总量7099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实现了年初党组提出的结案总量提升、人均结案提升、结案质量提升的目标 。
三年来,市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进行工作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执法质效。2013年年初,市法院就从狠抓庭审观摩入手,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业务庭高度重视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把它作为岗位练兵,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的重点来抓。院党组对所有业务庭都安排了庭审观摩。全年共开展庭审观摩16次。每一次都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并一起进行评议,有力地促进庭审质量的提高。
狠抓法律文书评查。法律文书是法院工作的对外窗口。代表着法院的形象。院党组每年组织专门班子,对全院所有业务庭的法律文书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查评比评查。按照中院的评分标准由法庭对机关业务庭进行评查,机关业务庭对法庭进行评查。2014年,共评查法律文书850份,发现18个问题。对此,院党组进行认真的分析,要求各业务庭对照检查,对号入座,认真整改。
强化信息全程录入工作。为抓好信息录入工作,院党组成立信息录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审管办具体抓日常的工作。院党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把录入率作为考核的指标进行定期考核。通过一个阶段的狠抓,全院的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完全走上正轨,形成常态化工作状态。
建立并坚持庭长、院长办案制度。2014年,院党组建立院长和庭长办案制度。要求业务庭庭长每年要办案24件。即每月不得少于两件,审管办进行跟踪考核通报。上半年,全院进行一次通报。是年,14名审判业务庭长共办案 681 件,最高的141件,平均结案48件,实现历史性的的突破。通过庭长和院长办案,极大地带动全院干警办案的积极性,实现收案、结案、人均结案的三个提高。2015年,落实上级法院关于院长和庭长办案工作卓有成效。其中,分管院长办案197件,庭长办案3236件。
【全面实施“四心”工作法】 “四心工作法”,是2013年8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白泉民院长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首次提出的。“四心工作法”的含义是各级人民法院要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市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这一要求,要求全院广大法官要带着对每一位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每一位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迅速在全院开展“四心工作法”。工作中,全院开展专项治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认真开展“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把椅子”的“四个一”服务活动。主动解决群众的诉求,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人民法庭和法官服务点建设,严格规范庭审活动,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官的作风变化。市法院把推广“四心工作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着力推进,将“四心”贯彻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有效的推动了工作。为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四心工作法”的认识,院党组还组织编写了《用“四心”赢得民心》一书,由全院中层以上干警每人撰写心得体会和认识。
【推行“一·二五”工作法】 “一·二五”工作法,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尹佐海院长于2013年提出来的。近几年,各类案件涌入法院,涉法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司法效率倍受社会关注。“一·二五”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一”就是各类事务性工作,一经接手马上就办,“二五”就是案件审理工作,开庭后五日内必须研究合议,形成决议后五日内必须制作完成法律文书。市法院党组清醒的认识到落实“一·二五”工作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挖掘该做法的实质内容,解决探索在工作中运用的领域和范围。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都编写各自的“一·二五”工作法。并于2013年9月,编写出制度汇编。至此,“一·二五”工作法已经成为指导全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有效方法。
【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市法院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和使用。2013年前,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23名。当时上级法院没有强调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比率问题。只是有案件需要陪审的时候,由审判员决定人民陪审员进行陪审。到2013年底,上级法院根据形势的需要,特别是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要求,在加上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上级法院提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市法院经过选拔在全市各行各业选拔56名人民陪审员。这些人员参加了中级法院统一组织的培训。
2014年,市法院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要求各业务庭要大胆使用人民陪审员,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必须达到80%以上的适用比率,并纳入考核,由政工和审管办统一考核。2014年,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92%,达到历史最高值。人民陪审员的使用,不但弥补了审判人员不足的缺陷,而且提高了案件审判的群众性,减少了当事人上访的比率。2014年,全院的“案访比”是279:1,在烟台市法院系统第二名,案件的信访率很低。
【文化建设】 为提高广大干警的文化素养,营造抵御不良风气影响的能力,三年来,市法院每年坚持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
2013年,建起“道德讲堂”,让法官骨干给学校和社会讲法制课。同时,利用法院走廊建起法院文化长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活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廉洁、道德、忠诚等理念。利用法院内部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平台,大力营造浓厚向上的正能量。组织干警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弘扬中华文化,凝聚力量,提高身体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2014年,启动编修市法院年鉴,实施规划建设市法院党史和院史陈列馆等文化建设工程,以记载市法院光荣历史,传承革命传统,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接受监督】 2013~2015年,市法院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职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每年依法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人大闭会期间,则及时汇报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问题,使海阳市人大权力机关能够全面、及时、客观的了解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
以扎实的措施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2013年以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320余名,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4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510余名,参加旁听庭审34次。市法院党组成员经常到联系点法庭调研,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向他们汇报法院工作,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2014年12月4日“宪法日”,院党组在六处法庭由分管院长召开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观摩法庭庭审,听取法庭工作汇报。
拓宽渠道接受人大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定向分级联络制度,住海阳的省级人大代表由院党组成员“定向结对”,住海阳的市、县人大代表由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向联络”,采取电话联系、网络沟通、书信来往、上门走访等方式定期进行沟通联络。市法院每年向各级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专业报刊。全市法院聘请 32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市法院共有79 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监督司法的渠道更加畅通。
完善机制诚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市法院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项制度,促进全市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从2010年开始,每年“两会”期间,讨论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市法院都派出部门负责人现场听取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硬件建设】 2013~2015年,市法院高点定位,精心谋划,放眼长远,加大投入,规划建设大手笔 硬件建设大飞跃,新建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2013年10月,顺利完成法院整体搬迁,使市法院的硬件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一举迈入现代化法院行列。各项设施装备按照上级要求,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换代,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保障。2015年,完成大楼建设竣工后部分工程量的审计、工程建设验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验收和大楼投入使用后整改工作。到2015年底,已有12项硬件设施完成验收。
三年来,围绕服务大局,方便群众,市法院努力加强基层法庭建设重新调整优化基层法庭布局,使基层人民法庭的布局更加合理。市法院原有基层法庭五处,分别是东村法庭、留格庄法庭、徐家店法庭、行村法庭和朱吴法庭。经上级法院批准,于2013年5月设立海阳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负责管辖开发区和凤城的民事案件。同时,将徐家店人民法庭由发城镇迁址于徐家店镇驻地。将东村人民法庭由东村街道办事处驻地搬迁至原市法院办公地。至2015年底,六处基层人民法庭办公用房不属法院产权的仅有开发区法庭和徐家店法庭。2015年底,市法院已经启动对这两处法庭的新址选定工作。建成后,市法院所有法庭都将进入标准化法庭行列。
三年来,着力加强科技化及执法辅助设备建设。经过不断努力,市法院实现院机关和全部人民法庭的同步联网和远程互通。审判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法庭的14个审判庭和院机关的18个审判庭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截止2014年底,全院已经完成高清科技法庭32处,都能达到庭审的直录直播要求,成为烟台市一流的科技法庭。通过加强对电脑的普及和使用率,使每名审判人员和书记员都能人手一台电脑,进行办公和记录。通过加强对审判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使所有的审判法庭都符合审判区、旁听区的分离。审判桌椅和其他审判辅助工具均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配置。按照法庭和院机关各单位的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对全院的交通工具进行两次更新。2011年3月,共新购置执法车辆 10 辆,配备各业务庭。2014年,又购置执法车辆10辆。截止2015年底,全院拥有各类执法车53辆,执法的硬件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对六处法庭的不断投入和科技化改造,实现每处基层法庭至少拥有一处科技法庭,其中东村法庭拥有四处科技法庭。
【阳光司法】 2013~2015年,市法院努力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标准,最大限度的做到立案、庭审、裁判结果对外公开,以深化三大平台建设为中心进行司法公开,大力推进以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公开。一是建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到执行全程公开平台,确保全部信息录入审判管理智能系统。审判管理部门可以全程查看整个动态过程,大力推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二是确保应上网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2015年上网生效裁判文书8475份,上网率为434%。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司法公开办公新途径。强化法院官网建设,及时公布法院动态,提供诉讼指南,开展诉讼查询服务。强化微博微信平台建设,每天发布最新司法资讯、典型案例、上级法院重要法治信息等,2015年发布微博、微信3100余条。四是讲好法院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2015年,与市电视台联办22期《法院在线》。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2012—2014年度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法院的有关事迹,先后被《烟台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转发。
【司法改革】 2013~2015年,市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围绕适应审判工作规律的要求和审判工作改革的要求,一是改革审判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突出“强质量、增效率、转作风、树公信”的要求,大力推进审判监管模式改革,初步构架起以审委会、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等五部门为主要监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管评估体系。市法院的做法先后被海阳市委政法委、烟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转发。二是改革立案审查模式为立案登记模式,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立案不再难,把困难留在法院,把方便留给群众。推行立案双轨制,由法院立案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同时立案。2015年,六处人民法庭共立案1958件,78%的传统民事案件在人民法庭实现就近立案,方便了人民群众。三是改革审判权运行模式,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从审判团队模式、审委会运行模式、法律文书签发权限下放、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建立四个审判团队,按照新模式运行,为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后勤保障】 2013~2015年,市法院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2013年,市法院新综合审判大楼建成,结合新档案库房的启用,着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到档案局、组织部、公安局等部门学习,并依据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逐步形成切合实际、运行高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自2013年4月份以来,档案室对当月审结、执结的卷宗,经评查组审查合格的卷宗,及时入档,对调出的卷宗及时追查归档,确保无丢失、无泄密、无损坏。全年共归档各类案卷16780本,借阅案卷1656人次,调阅案卷3325本。并对搬迁后以往旧存档案进行全面的分类整理,入库上架。2014年,根据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文书的建档、入库工作的同时,对原有的纸质档案目录进行重新整理,录入电脑。2015年,归档各类卷宗4565本,借阅1856人次,调阅卷宗3635本,导入电子档案3万余本。
加强设施管理。2013年,完成市法院新建审判大楼搬迁。组织人员协调好施工队伍,做好办公物资的配备标准、物资的采购筹措、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使东村和开发区两处基层法庭设施改造圆满完成,两处法庭顺利搬迁入住。2014年,对部分设施不到位或功能不健全等问题,组织进行整改,保证办公大楼的高效运行。2015年,31处科技法庭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信访建成使用。
(审稿人:李龙泉 撰稿人:宋修典 王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