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3~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在烟台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圆满完成巡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纪律检查】 2013年,开展“三个一”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氛围。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召开全市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会议,针对廉洁过节向全市123个部门单位“一把手”提出具体要求,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对123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与部分“一把手”进行个别谈话。“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代金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组织123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牵头审计、财政部门成立3个督查组对45个单位进行公款购买代金卡专项监督检查。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工作。组成6个巡察监督组,从7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6个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发现问题99个,提出意见、建议74条,形成巡察报告43份。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和程序、信访案件管理规定等,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8件次、159起,处结率达98.5%。实施信访约谈制度,按季度对部分单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信访谈话,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积极开展争创“无越级集体访县市区”活动,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包案化解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案件信息交流例会、基层纪委案件调度会、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制度等作用,积极探索各部门协同办案的有效机制,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年共立案查处并上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2起,党纪政纪处分59人,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28人次。
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建立123名联络员组成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绘制流程图4937张,制定防控措施5796条,发出风险预警4937次,基本建立起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措施落实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014年,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精力聚焦在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上,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二轮清理,由48个减至14个。对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同时在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暂挂纪检监察二室、三室牌子,强化执纪监督能力。
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采取每月集中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人员责任,全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明察暗访12次,下发通报11期,查处31人,点名道姓曝光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强化了警示和震慑效果。
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市纪委领导每周一接访日制度,做到信访案件跟踪督导、限时办结、有案必果,对64起领导包案全部查结。健全信访举报网络,对全市三级信访网络进行重新调整,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732个,三级信访网络人员达2196人。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督导、查处工作,组成4个信访工作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中央巡视组交办的85件信访案件按期全部完成。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80起、565件次,处结率达98.5%。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86起,自办案件44起,大要案18起。审理案件95起,回访受处分党员27人次。强化基层办案,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专门部署、专项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围绕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加强监督检查,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重点查纠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工作,重点巡察卫生、教育等5个系统,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人员腐败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2015年,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2015~2020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每月调度推进。对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三轮清理,缩减至8个。
2015年3月20日~4月2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海阳开展专项巡视工作。巡视期间,成立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一办五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始终做到领导精力、办案力量和后勤保障“三个倾斜”。省委巡视组交办的89起和转交的322起信访举报件全部按要求办结,移交的17起违纪问题线索全部处结,查办工作赢得省委巡视组高度肯定。
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0次,查处并上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8起,追究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7人,下发通报9期,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组织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牵头下发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从严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的通知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有关制度汇编》,从源头上预防“四风”问题。
严格纪律审查,强力惩治腐败。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程》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暂行办法》,及时处理、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制定《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纪律审查主办人制度》和《纪律审查工作台帐管理细则》,细化完善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实行查办案件背书制度,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纪律审查安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15件次,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8起,其中,自办案件77起,大要案29起。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考核,全年各镇区街道立案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起,其中自办案件30起。制定《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处置方案》,重点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问题3起。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全年共审理案件133起,回访受处分党员27人次。
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监督。对新任农村两委干部和股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课程培训3次。完善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下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25人次,函询16人次、诫勉谈话32人次,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扎实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制定《2015年巡察监督工作方案》,对16个单位进行巡察监督,形成巡察报告16份,发现问题61个,并及时反馈,跟踪督查整改。
【行政监察】 2013年,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督查。对全市18个镇区街道、94个市直部门开展3次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求及规范公务接待情况。在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记者不定期对全市各部门、酒店景区进行突击检查12次,督查酒店景区106个次。
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科室(站所)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意见》,采取日常评议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200名测评代表对67个具有执法执纪、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职能部门及105个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具有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进行公开测评,全市通报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要提交书面整改方案,评议结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印发《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的规定》,组织全市10832名机关干部(科级以上836人)签订自觉执行“十不准”规定保证书。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十不准”内容及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明查暗访8次,对16起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对8个单位和2名领导干部、2名一般干部全市通报批评,给予1名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集中治理党政机关存在的“庸懒散”现象,促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服务明显规范,机关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共查处2起“庸懒散”问题,印发通报2起。
2014年,编印《落实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有关制度摘要》1000份,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制定“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等廉洁过节十条纪律规定,实行节假日封存车辆及地点备案制度。印发《2014年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站所(科室)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015年,组织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牵头印发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从严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的通知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有关制度汇编》,从源头上预防“四风”问题。发放新修改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单》,指导印发村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规定的通知》,强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1个,追究纪律处分1人。
整饬行风政风,优化发展环境。协同组织部门对全市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对部门单位中层干部“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站所(科室)开展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65个具有执法执纪、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职能部门和87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具有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站所)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新闻媒体公开通报,评议结果列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化发展环境。
【其他重要工作】 2013年,印发《关于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六创活动。通过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创建廉政文化主题公园、扩大廉政短信教育范围等多种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编发《海阳纪检监察》12期、《警示教育专刊》6期,上报的歌曲《廉洁颂》被山东省纪委评为优秀廉政歌曲。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海办发〔2013〕7号),严格公车购买程序。在全市除警车、特殊业务用车外的公务用车上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761个,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管理使用的监督。
2014年,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市纪委17名机关干部进驻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全市100个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失责、走过场等问题,对督导单位班子和个人“四风”问题清单严格把关,对班子成员个人问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加强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树廉、载体倡廉、文艺促廉”三项工程,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六创”活动,切实发挥廉政短信平台、廉政示范教育基地等作用,在重要场所设置廉政电子屏和宣传栏,将股级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廉政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4万余人次,编发《警示教育专刊》5期、《海阳纪检监察》9期。向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放《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书籍,组织全市35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
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继续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三严三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培训会议,开展案件查办、审理业务集中培训。定期抽调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机关以干代训,提高综合能力,共培训干部20人次。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加强交流推荐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2015年,抓实“两个责任”,突出主责主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使全市上下凝聚共识,适应新常态。组织与119名镇区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明确、层层压实。组织全市5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严格规范分工承诺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和一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召开全市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座谈会,对落实监督责任工作进行总体调度。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出台《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由重点考核纪委变为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百分制考核,提高在全市考核项目总分值的权重。同时,坚持“一案双查”,细化“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立体化检查模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全市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并评选出31篇优秀讲稿印发全市学习。将全市近1100名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纳入党风廉政教育短信平台,向全市科级、股级和农村两委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条、6.5万人次,编发《警示教育专刊》7期,《海阳纪检监察》12期,选送的《守纪律讲规矩无小事—从许世友将军“赔锅”说起》在全省红色廉政文化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随笔感悟类二等奖,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打造完善科技反腐平台。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将市民服务中心和8个中心外部门服务大厅、所有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接入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省纪委要求,完成机关涉密系统分级改造工作,所有办公计算机全部接入省纪委保密内网,新开通IP保密电话13部。加大网站管理维护及更新力度,对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改版,及时更新网站信息69条。新开通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信息统计系统,并对系统信息进行录入完善。
完善机关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制定《2015年市纪委机关岗位目标考核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市纪委机关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制度》《市纪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加强制度约束,强化督导检查,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工作效率。
注重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开展以“阅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信息、提出一条建议、开展一次集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岗位练兵活动,撰写调研信息29篇,收集意见建议29条,组织集体活动1次,购买书籍47本,撰写读书心得体会29篇;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培训会议,邀请烟台市纪委领导到海授课,对79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机关“以干代训”,组织3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培训;安排参加中央、省市统一组织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23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群众满意度大走访活动,对照理论找差距,深入群众找问题,走访居民468户次,走访百岁老人、困难群体26户,收集反映问题70条,对移交的11个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对收集的6个问题进行了回访。制定集中学习配档表,组织集体交流学习21次,将新形势下的理论知识、典型案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审稿人:臧明涛 撰稿人:赵 聪)
海阳市纪委检查委员会
【综述】 2013~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在烟台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圆满完成巡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纪律检查】 2013年,开展“三个一”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氛围。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召开全市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会议,针对廉洁过节向全市123个部门单位“一把手”提出具体要求,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对123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与部分“一把手”进行个别谈话。“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代金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组织123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牵头审计、财政部门成立3个督查组对45个单位进行公款购买代金卡专项监督检查。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工作。组成6个巡察监督组,从7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6个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发现问题99个,提出意见、建议74条,形成巡察报告43份。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和程序、信访案件管理规定等,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8件次、159起,处结率达98.5%。实施信访约谈制度,按季度对部分单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信访谈话,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积极开展争创“无越级集体访县市区”活动,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包案化解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案件信息交流例会、基层纪委案件调度会、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制度等作用,积极探索各部门协同办案的有效机制,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年共立案查处并上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2起,党纪政纪处分59人,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28人次。
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建立123名联络员组成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绘制流程图4937张,制定防控措施5796条,发出风险预警4937次,基本建立起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措施落实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014年,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会议,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精力聚焦在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上,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二轮清理,由48个减至14个。对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同时在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暂挂纪检监察二室、三室牌子,强化执纪监督能力。
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采取每月集中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人员责任,全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明察暗访12次,下发通报11期,查处31人,点名道姓曝光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强化了警示和震慑效果。
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市纪委领导每周一接访日制度,做到信访案件跟踪督导、限时办结、有案必果,对64起领导包案全部查结。健全信访举报网络,对全市三级信访网络进行重新调整,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732个,三级信访网络人员达2196人。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督导、查处工作,组成4个信访工作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中央巡视组交办的85件信访案件按期全部完成。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80起、565件次,处结率达98.5%。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86起,自办案件44起,大要案18起。审理案件95起,回访受处分党员27人次。强化基层办案,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专门部署、专项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围绕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加强监督检查,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重点查纠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工作,重点巡察卫生、教育等5个系统,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人员腐败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2015年,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2015~2020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每月调度推进。对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三轮清理,缩减至8个。
2015年3月20日~4月2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海阳开展专项巡视工作。巡视期间,成立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一办五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始终做到领导精力、办案力量和后勤保障“三个倾斜”。省委巡视组交办的89起和转交的322起信访举报件全部按要求办结,移交的17起违纪问题线索全部处结,查办工作赢得省委巡视组高度肯定。
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0次,查处并上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8起,追究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7人,下发通报9期,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组织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牵头下发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从严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的通知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有关制度汇编》,从源头上预防“四风”问题。
严格纪律审查,强力惩治腐败。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程》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暂行办法》,及时处理、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制定《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纪律审查主办人制度》和《纪律审查工作台帐管理细则》,细化完善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实行查办案件背书制度,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纪律审查安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15件次,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8起,其中,自办案件77起,大要案29起。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考核,全年各镇区街道立案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起,其中自办案件30起。制定《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处置方案》,重点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问题3起。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全年共审理案件133起,回访受处分党员27人次。
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监督。对新任农村两委干部和股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课程培训3次。完善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下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25人次,函询16人次、诫勉谈话32人次,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扎实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制定《2015年巡察监督工作方案》,对16个单位进行巡察监督,形成巡察报告16份,发现问题61个,并及时反馈,跟踪督查整改。
【行政监察】 2013年,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督查。对全市18个镇区街道、94个市直部门开展3次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求及规范公务接待情况。在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记者不定期对全市各部门、酒店景区进行突击检查12次,督查酒店景区106个次。
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科室(站所)中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意见》,采取日常评议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200名测评代表对67个具有执法执纪、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职能部门及105个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具有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进行公开测评,全市通报测评结果,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要提交书面整改方案,评议结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印发《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的规定》,组织全市10832名机关干部(科级以上836人)签订自觉执行“十不准”规定保证书。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十不准”内容及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明查暗访8次,对16起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对8个单位和2名领导干部、2名一般干部全市通报批评,给予1名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集中治理党政机关存在的“庸懒散”现象,促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服务明显规范,机关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共查处2起“庸懒散”问题,印发通报2起。
2014年,编印《落实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有关制度摘要》1000份,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制定“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等廉洁过节十条纪律规定,实行节假日封存车辆及地点备案制度。印发《2014年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站所(科室)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015年,组织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牵头印发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从严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的通知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有关制度汇编》,从源头上预防“四风”问题。发放新修改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单》,指导印发村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规定的通知》,强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1个,追究纪律处分1人。
整饬行风政风,优化发展环境。协同组织部门对全市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对部门单位中层干部“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职能部门及站所(科室)开展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65个具有执法执纪、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职能部门和87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具有行政审批、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站所)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新闻媒体公开通报,评议结果列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化发展环境。
【其他重要工作】 2013年,印发《关于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六创活动。通过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创建廉政文化主题公园、扩大廉政短信教育范围等多种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编发《海阳纪检监察》12期、《警示教育专刊》6期,上报的歌曲《廉洁颂》被山东省纪委评为优秀廉政歌曲。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海办发〔2013〕7号),严格公车购买程序。在全市除警车、特殊业务用车外的公务用车上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761个,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管理使用的监督。
2014年,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抽调市纪委17名机关干部进驻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全市100个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失责、走过场等问题,对督导单位班子和个人“四风”问题清单严格把关,对班子成员个人问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加强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树廉、载体倡廉、文艺促廉”三项工程,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六创”活动,切实发挥廉政短信平台、廉政示范教育基地等作用,在重要场所设置廉政电子屏和宣传栏,将股级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廉政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4万余人次,编发《警示教育专刊》5期、《海阳纪检监察》9期。向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放《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书籍,组织全市35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
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继续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三严三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培训会议,开展案件查办、审理业务集中培训。定期抽调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机关以干代训,提高综合能力,共培训干部20人次。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加强交流推荐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2015年,抓实“两个责任”,突出主责主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使全市上下凝聚共识,适应新常态。组织与119名镇区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明确、层层压实。组织全市5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严格规范分工承诺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和一次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召开全市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座谈会,对落实监督责任工作进行总体调度。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出台《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由重点考核纪委变为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百分制考核,提高在全市考核项目总分值的权重。同时,坚持“一案双查”,细化“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立体化检查模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全市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并评选出31篇优秀讲稿印发全市学习。将全市近1100名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纳入党风廉政教育短信平台,向全市科级、股级和农村两委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条、6.5万人次,编发《警示教育专刊》7期,《海阳纪检监察》12期,选送的《守纪律讲规矩无小事—从许世友将军“赔锅”说起》在全省红色廉政文化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随笔感悟类二等奖,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打造完善科技反腐平台。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将市民服务中心和8个中心外部门服务大厅、所有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接入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省纪委要求,完成机关涉密系统分级改造工作,所有办公计算机全部接入省纪委保密内网,新开通IP保密电话13部。加大网站管理维护及更新力度,对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改版,及时更新网站信息69条。新开通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信息统计系统,并对系统信息进行录入完善。
完善机关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制定《2015年市纪委机关岗位目标考核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市纪委机关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制度》《市纪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加强制度约束,强化督导检查,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工作效率。
注重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开展以“阅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信息、提出一条建议、开展一次集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岗位练兵活动,撰写调研信息29篇,收集意见建议29条,组织集体活动1次,购买书籍47本,撰写读书心得体会29篇;组织召开全市纪检干部培训会议,邀请烟台市纪委领导到海授课,对79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机关“以干代训”,组织3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培训;安排参加中央、省市统一组织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23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群众满意度大走访活动,对照理论找差距,深入群众找问题,走访居民468户次,走访百岁老人、困难群体26户,收集反映问题70条,对移交的11个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对收集的6个问题进行了回访。制定集中学习配档表,组织集体交流学习21次,将新形势下的理论知识、典型案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审稿人:臧明涛 撰稿人:赵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