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海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职权,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年中,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8项,作出决议决定9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名,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72件(次)。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13年1月15~17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姜仕礼为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波为海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4年1月13~15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于文兴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于军、刘德清、孙言华、辛民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5年1月21~22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王全强、赵培胜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3年3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宣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5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8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8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七届相关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0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马淑臣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杜善永、纪刚为市政府副市长,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12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接受纪刚、高元华、张传玺、王英杰、王丽华、于建涛、邢君、赵培刚、马英杰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9名;接受王永威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12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马淑臣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杜善永为烟台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4名。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听取审议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2014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及有关事项。接受王新基、姜清旭、毕丛虎、辛连武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高京涛、辛宗明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1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仕礼作重要讲话。会议宣布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调整情况;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任命市政府工作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3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和56名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5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向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试行办法》,修订《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
7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王东锴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9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暂时停止市十七届相关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免职事项。
10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0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1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交运局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关于全市农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关于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发展情况的报告;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
12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听取审议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19名;接受董占军、李洪波、赵中国、徐维平、张卫华、臧雷、辛仁泉、孙成琳、隋德斌、程永新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命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2015年1月1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及有关事项;接受张吉方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3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6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试行)》;听取审议三名烟台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任命市法院29名人民陪审员,会议还进行了市法院审判人员免职事项。
8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关于上半年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9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暨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题询问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6名;接受辛纯列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及市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会前调研,就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9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接受姜仕礼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李波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宏涛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任命王艳莉为市政府副市长。
11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关于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四名烟台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并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关于终止王某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说明,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5名;接受杨舒国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纪克学、梁延波、唐淑美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
【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深化任命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和任命后颁发任命书、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前、任后监督,实现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三年中,先后组织法律知识考试3次,供职28人(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名,依法确定增加并决定任命海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56名,增加后海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总名额为85名。
【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作为重点监督、有效监督的主抓手,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批阅信访案件、定期接待来访和协调办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批办、转办和督办程序,加强个案监督工作,对重要申诉控告案件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坚持严格督办,一抓到底。三年中,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72件(次),处结率达到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代表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理念,坚持夯实基础抓服务,丰富活动促履职,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促进全市代表工作的纵深开展。一是强化服务抓保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眼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积极“请进来”“走出去”,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有效地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研究出台《向人大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试行办法》,通过开展走访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市情民情政情、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视察调查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履职活动的参与度,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二是拓宽渠道抓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以活动促履职,不断拓展代表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在代表中深入开展“民情绿色通道”“一亮双比三评”和“三个一”等主题活动,引导和激励代表积极承诺亮诺践诺,在为民办实事上抓落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比贡献,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表率。三年中,全体代表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职,以智慧、勇气和韧劲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民生改善,累计走访联系群众9000多户,提出意见建议600多条,捐助各类资金近400万元,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代表本色。三是强化督办抓落实,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维护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修订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建立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督办机制,通过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现场答复、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对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三次、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5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走访联系代表征集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在市人大常委会第13、24、33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确保代表所提建议和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重要监督工作】 2013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市检察院派驻辛安检察室和派驻留格庄检察室,听取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胶东?义务小商品物流城、山东枫林环保科技、中集来福士、碧桂园?十里金滩等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惠民利群实事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育才小学整体搬迁、文山街南延绿化、新元广场十字路口右转向导流车道建设、青医附院海阳分院病房综合楼续建、幸福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方圆街道北城阳村文化大院等惠民利群实事现场,听取市政府2013年惠民利群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15日、19日、22日、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200多名烟台市和海阳市人大代表分四批对市公安局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人员观看巡警大队擒拿拳、盾牌操表演和交警大队的指挥操表演及市公安局2012年度专题宣传片,参观市公安局历史发展纪念馆、出入境服务大厅、刑事技术中心、办案中心、交警事故处理中心、110指挥中心,听取市公安局2013年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4年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旅游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凤翔滩金沙乐园、海立方欢乐水世界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市检察院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办案工作区、市法院刑事羁押室、刑事审判庭、信访接待大厅、审判区北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5年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城乡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先后抽查凤城街道、碧城区、东村街道、二十里店镇、龙山街道等有关村庄的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形势要求,把握时代特点,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监督提效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转作风,依法履职树形象,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思想根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政治上清醒,行动上自觉。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立健全常委会集中学习和会前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对《监督法》《预算法》和乡镇人大知识等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履职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着眼常委会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各项制度,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围绕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先后对机关组织纪律、“三会”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12项制度,进行认真地梳理和修订,狠抓制度执行,着力构建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提速提质提效。三年中,组织开展各类视察调查70多次,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60多篇,起到服务决策、助推发展、保障民生的作用。三是坚持强身固本,夯实基层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贯彻落实省、烟台市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组织对县乡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和为代表服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研究,向市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切实加强与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强化工作指导,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邀请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实行镇街道人大工作百分制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责任感和履职能力,实现市镇人大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纵深开展。
【上级领导视察考察】 2013年3月2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一行,到海阳调研《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二十里店镇设施农业现场和农机公司,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5月21日,2013年度“环保世纪行”在烟台人大城环工作室副主任倪昆明、许修强的带队下,到海阳调研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地视察环检线、龙凤热电、安检线,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一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旭华的陪同下,到海阳调研立法工作。实地视察核电站、核电设备制造厂、湿地公园、亚沙展览馆等地,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4年3月14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一行,到海阳调研《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里店镇纪疃村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留格庄镇农技服务站、留格庄镇望格庄茶园,并进行座谈讨论。
6月17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一行,到海阳调研《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朱吴镇跑马岭造林现场、里口林场、东村造林方,听取市政府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8月19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常委、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夜晓一行,到海阳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地视察瑞鑫机动车尾气监测站、龙凤热电脱硝改造项目、宏峰热力公司脱硫改造项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5年7月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勤一行,到海阳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实地察看市检验检测中心、方正牧业服务有限公司、城北农贸市场、福田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和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7月22日,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马泽一行,到海阳考察城际铁路规划以及与青岛对接、后期融资等方面工作情况。实地察看海益宝、碧桂园、跨海大桥和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7月31日,烟台市人大常委、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孙夜晓一行,到海阳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地察看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小孩儿口湿地公园、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
8月4日,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澎绪进一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常委、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孙夜晓的陪同下,到海阳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实地察看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小孩儿口湿地公园、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
9月2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勤一行,到海阳调研畜牧业发展情况。实地察看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盘石种鸡场、朱吴镇兽医站和丰沃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5日,2015年度“烟台环保世纪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许吉庆的带队下,到海阳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实地采访察看里店水库、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情况以及东村河、留格河水源地保护情况,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12月3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于旭华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住烟全国、省人大代表到海阳视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地察看核电站现场,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审稿人:毛志勇 撰稿人:潘玉圣)
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综述】 海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职权,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年中,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8项,作出决议决定9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名,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72件(次)。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13年1月15~17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姜仕礼为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波为海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4年1月13~15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于文兴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于军、刘德清、孙言华、辛民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5年1月21~22日,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海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海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王全强、赵培胜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3年3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宣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5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8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8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七届相关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0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马淑臣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杜善永、纪刚为市政府副市长,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12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接受纪刚、高元华、张传玺、王英杰、王丽华、于建涛、邢君、赵培刚、马英杰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9名;接受王永威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12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马淑臣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杜善永为烟台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4名。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听取审议海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2014年1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及有关事项。接受王新基、姜清旭、毕丛虎、辛连武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高京涛、辛宗明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1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仕礼作重要讲话。会议宣布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调整情况;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任命市政府工作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3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和56名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5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向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试行办法》,修订《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
7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王东锴辞去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9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暂时停止市十七届相关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免职事项。
10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0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1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交运局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关于全市农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关于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发展情况的报告;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
12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听取审议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19名;接受董占军、李洪波、赵中国、徐维平、张卫华、臧雷、辛仁泉、孙成琳、隋德斌、程永新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命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2015年1月1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及有关事项;接受张吉方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3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市政府工作人员,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6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海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海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试行)》;听取审议三名烟台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任命市法院29名人民陪审员,会议还进行了市法院审判人员免职事项。
8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关于上半年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并举行仪式颁发任命书。
9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暨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题询问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6名;接受辛纯列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听取审议市政府及市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会前调研,就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9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接受姜仕礼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李波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宏涛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任命王艳莉为市政府副市长。
11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关于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四名烟台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
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并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关于终止王某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说明,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决定补选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5名;接受杨舒国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纪克学、梁延波、唐淑美辞去海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免市政府工作人员。
【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深化任命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和任命后颁发任命书、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前、任后监督,实现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三年中,先后组织法律知识考试3次,供职28人(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名,依法确定增加并决定任命海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56名,增加后海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总名额为85名。
【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作为重点监督、有效监督的主抓手,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批阅信访案件、定期接待来访和协调办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批办、转办和督办程序,加强个案监督工作,对重要申诉控告案件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坚持严格督办,一抓到底。三年中,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72件(次),处结率达到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代表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理念,坚持夯实基础抓服务,丰富活动促履职,进一步激发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促进全市代表工作的纵深开展。一是强化服务抓保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眼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积极“请进来”“走出去”,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有效地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研究出台《向人大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试行办法》,通过开展走访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市情民情政情、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视察调查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履职活动的参与度,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二是拓宽渠道抓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以活动促履职,不断拓展代表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在代表中深入开展“民情绿色通道”“一亮双比三评”和“三个一”等主题活动,引导和激励代表积极承诺亮诺践诺,在为民办实事上抓落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比贡献,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表率。三年中,全体代表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职,以智慧、勇气和韧劲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民生改善,累计走访联系群众9000多户,提出意见建议600多条,捐助各类资金近400万元,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代表本色。三是强化督办抓落实,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维护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修订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建立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督办机制,通过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现场答复、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对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三次、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5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走访联系代表征集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在市人大常委会第13、24、33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确保代表所提建议和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重要监督工作】 2013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市检察院派驻辛安检察室和派驻留格庄检察室,听取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胶东?义务小商品物流城、山东枫林环保科技、中集来福士、碧桂园?十里金滩等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惠民利群实事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育才小学整体搬迁、文山街南延绿化、新元广场十字路口右转向导流车道建设、青医附院海阳分院病房综合楼续建、幸福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方圆街道北城阳村文化大院等惠民利群实事现场,听取市政府2013年惠民利群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15日、19日、22日、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200多名烟台市和海阳市人大代表分四批对市公安局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人员观看巡警大队擒拿拳、盾牌操表演和交警大队的指挥操表演及市公安局2012年度专题宣传片,参观市公安局历史发展纪念馆、出入境服务大厅、刑事技术中心、办案中心、交警事故处理中心、110指挥中心,听取市公安局2013年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4年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旅游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凤翔滩金沙乐园、海立方欢乐水世界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实地察看市检察院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办案工作区、市法院刑事羁押室、刑事审判庭、信访接待大厅、审判区北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5年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城乡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先后抽查凤城街道、碧城区、东村街道、二十里店镇、龙山街道等有关村庄的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座谈讨论。
【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形势要求,把握时代特点,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工作提速、服务提质、监督提效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转作风,依法履职树形象,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思想根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政治上清醒,行动上自觉。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立健全常委会集中学习和会前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对《监督法》《预算法》和乡镇人大知识等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履职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着眼常委会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各项制度,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围绕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先后对机关组织纪律、“三会”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12项制度,进行认真地梳理和修订,狠抓制度执行,着力构建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提速提质提效。三年中,组织开展各类视察调查70多次,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60多篇,起到服务决策、助推发展、保障民生的作用。三是坚持强身固本,夯实基层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贯彻落实省、烟台市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组织对县乡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和为代表服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研究,向市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切实加强与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强化工作指导,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邀请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实行镇街道人大工作百分制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责任感和履职能力,实现市镇人大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纵深开展。
【上级领导视察考察】 2013年3月2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一行,到海阳调研《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二十里店镇设施农业现场和农机公司,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5月21日,2013年度“环保世纪行”在烟台人大城环工作室副主任倪昆明、许修强的带队下,到海阳调研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地视察环检线、龙凤热电、安检线,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一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旭华的陪同下,到海阳调研立法工作。实地视察核电站、核电设备制造厂、湿地公园、亚沙展览馆等地,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4年3月14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一行,到海阳调研《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里店镇纪疃村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留格庄镇农技服务站、留格庄镇望格庄茶园,并进行座谈讨论。
6月17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一行,到海阳调研《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实地视察朱吴镇跑马岭造林现场、里口林场、东村造林方,听取市政府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8月19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常委、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夜晓一行,到海阳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地视察瑞鑫机动车尾气监测站、龙凤热电脱硝改造项目、宏峰热力公司脱硫改造项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2015年7月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勤一行,到海阳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实地察看市检验检测中心、方正牧业服务有限公司、城北农贸市场、福田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和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7月22日,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马泽一行,到海阳考察城际铁路规划以及与青岛对接、后期融资等方面工作情况。实地察看海益宝、碧桂园、跨海大桥和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7月31日,烟台市人大常委、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孙夜晓一行,到海阳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地察看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小孩儿口湿地公园、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
8月4日,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澎绪进一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常委、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孙夜晓的陪同下,到海阳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实地察看海立方欢乐水世界、小孩儿口湿地公园、丁字湾十里金滩风景区。
9月22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琦,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勤一行,到海阳调研畜牧业发展情况。实地察看鼎立种鸡有限责任公司盘石种鸡场、朱吴镇兽医站和丰沃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进行座谈讨论。
11月5日,2015年度“烟台环保世纪行”在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许吉庆的带队下,到海阳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实地采访察看里店水库、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情况以及东村河、留格河水源地保护情况,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12月3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于旭华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住烟全国、省人大代表到海阳视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地察看核电站现场,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审稿人:毛志勇 撰稿人:潘玉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