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城乡低保】 2013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50元。2014年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2015年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五保供养】 2013年10月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75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50元。2014年10月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700元。2015年10月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
【帮扶救助】 2015年底,困境儿童在保8人,全年发放保障金3.4万元。2013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2013年底,对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按照2000~5000元的标准共救助920户,发放救助金282.6万元;自2014年1月起,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2014年底,大病救助1079户,发放救助金306.8万元;2015年底,大病救助1261户,发放救助金346.4万元。2015年,孤儿在保86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79万元。
【养老服务】 2013年,乡镇敬老院床位数2016张,民办养老机构11处,床位数1309张。农村幸福院新开工15处,建成3处,新增床位60张。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处,邻里互助点5处。2014年9月,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投入运营,总床位数500张。2014年,民办养老机构11处,床位数1181张。农村幸福院新开工16处,建成7处,新增床位259张。2015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处,床位数300张。农村幸福院新开工24处,建成13处,新增床位418张。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处。新建邻里互助点9处,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
【减灾救灾】 2013年3月11日,方圆、留格庄、辛安、行村、小纪、朱吴6个镇街遭受风雹灾害。据统计,受灾人口20000人,农作物成灾面积17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3万元。7月份,连续降雨20余天,最大降雨量徐家店镇275mm,平均降水量193mm,致使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欠收。2013年,上级下拨救灾资金132万元。
2014年7月25~31日上午12时,境内遭受10号台风“麦德姆”重创,农作物和基础设施受损严重。据统计,截至7月31日12时,10号台风共造成受灾人口14.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527.33公顷,成灾面积5634.33公顷,绝收面积701公顷;倒塌房屋135间,损毁房屋43间。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340.88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653.8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60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27万元。上级下拨救灾款145万元。2014年,凤城街道临港社区和方圆街道双阳社区被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和民政厅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7月25日,境内降雪、降雨较常年偏少,造成13个镇区街道出现灾情,部分村庄人畜饮水困难,农作物、经济作物普遍受灾严重,据9月份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9789人,因旱灾饮水困难大牲畜6999头,农作物受灾面积9255公顷,成灾面积3983公顷,绝收面积1190.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175.6万元。2015年,上级下拨救灾资金共计247万元。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谭云霞)
【双拥工作】 2013年,省级双拥模范城顺利通过验收,海阳名列小组第一名。2014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对境内驻军烟台警备区、77旅、海防六团、预备役高炮团等部队,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150多万元。各有关镇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组织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合计60多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600余人,发放困难补助70余万元。先后发出多个部队训练保障通知,公安、交通、有关镇政府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交通服务、训练场地,赠送慰问品慰问金60多万元,确保各部队的训练。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拥军和慰问活动 30多次,慰问部队慰问金及慰问品价值达200余万元,另有10余家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定期自发开展拥军活动。
2015年,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到部队进行慰问,并对驻海部队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17.43万元。
【优抚安置】 2013年,完善优抚对象数据1万余件。为345人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1014.975万元。
2014年,优抚医疗“一站式”医疗报销不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光荣院建设、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住房保障、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换(补)发、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立、农村“三老”优抚对象免费查体等工作全面开展,逐步规范。义务兵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按要求同额发放,共发放优待金1164万元。完成64户优抚对象危旧房维修改造;组织4批次优抚对象共175人到荣军医院和市光荣院进行轮养。对1705名符合条件的“三老”优抚对象免费查体。完成1395名残疾军人换证和1517个烈士证明书上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完成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材料上传审批工作。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各乡镇设立海阳市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完成烈士陵园改扩建和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及烈士褒扬系统烈士数据核实工作。共搬迁散葬烈士墓3546座,改建烈士墓844座。在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期间,举行悼念革命烈士和烈士公祭活动。共接收退役士兵348人,转业士官3人,组织海阳高级职业学校对305名申请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对345名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15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0.24万元。
2015年,进行“三老”优抚对象免费查体工作。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年满60周岁、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和烈士遗属“三老”优抚对象1781人进行免费查体。共接收转业、退役士兵333人,其中自主就业人员328人,转业士官5人。5月,对328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伍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79.98万元;6月,对2013年、2014年秋季入伍的士兵共计728人及时申请并发放优待金1183.24万元。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退役士兵参训率达95%以上,对417名退役士兵申请60周岁老兵生活补助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组织60名退伍军人到烟台市职业病医院进行矽肺病二次鉴定。2015年,全市轮养优抚对象150人,每批次30人。申请拨付全年轮养经费24万元,组织优抚对象到烟台海阳荣军医院疗养120人,到泰安荣军医院疗养4人。
【军休工作】 2013年,海阳市军休所接收部队退休干部1人,退休士官1人。2014年,接收部队退休士官1人。2015年,接收退休干部1人。
2013年,被海阳市体育发展办公室、海阳市老龄委、海阳市老年体协评为“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在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海阳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快乐健康,出彩中国”第二十六届全市老干部门球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海阳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评为“20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被烟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烟台市二○一四年度卫生先进单位”。
2015年,投资10多万元将原沙土场地门球场铺设为人造草坪门球场。三年中,每年4月份组织离退休干部查体一次,每年“九九”重阳节期间组织召开老年人趣味运动会一次,每年投资3万多元,为军休干部订阅《老干部之家》《老年教育》《阅读文摘》《读报参考》《解放军报》等报刊杂志。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李常杰 姜晓东)
【基层政权】 2013年,结合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全面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要求刻制公章,设置办公室,悬挂“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匾,各种制度上墙。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并与市妇联联合修订了维护妇女权益的条款。
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全市732个行政村和11个城市“两委”全部完成换届任务,占100%。其中,“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人兼职比例分别达到79.2%以上,女性成员进班子比例达到100%。制定下发《海阳市村务公开内容录目》和《海阳市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全面维护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2015年,以市政府办文件下发《海阳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把该项工作列入镇区街党风廉政工作考核,确保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进一步落实。
【社区建设】 2013年,出台《新型农村社区服务工作细则》和《新型农村社区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2014年,投资1000余万元对新元社区、平顶社区、碧海社区、黄海社区四处城市社区重点围绕“硬件抓配套、软件上档次”进行提升打造,达到了示范社区的运行标准。
2015年,方圆街道的阳光社区和东村街道的北山社区重新选择方便居民出行的办公地址,总计投入500余万元高标准打造办公场所。2013~2015年,按照烟台市委办公室和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乡村文明行动推进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要求,投资2000余万元,按照“一厅十一室一中心三超市”的标准,完成31处社区服务中心的提升完善工作。制定下发《海阳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实施意见》,整理社区服务中心职责清单,落实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审批制度,发挥社区办的指导职能,严格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切实为社区减轻负担。制定下发《海阳市关于推进“四社”平台、人才、权益、服务融合促进“四社联动”工作的意见》,选取方圆街道的新元社区进行试点,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城乡社区推广“四社联动”机制。
【地名公共服务】 2013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烟台部分海阳分部政区大典的编纂任务,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成果验收工作,作为烟台市第一批检查验收单位,迎接省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地名普查成果的验收,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全市新版《行政图》《城区图》《地名图集》的编印工作。完成了《海阳市地名网》《地名触摸屏》的建立与设置工作。
2014年,完成《政区大典》《山东省行政区划简册》《山东省街路巷图录》《民政地名公共服务系统》烟台部分海阳部分内容的撰写和审稿工作。完成《海阳市城市地名规划编制》撰写上报工作。对新增的3条路街、新建的28个住宅小区进行命名更名。结合第二次地名普查,对地名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新增信息56条。
2015年,为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的补差工作的前期信息收集整理。
【平安边界工作】 2013年,将平安边界管理法规和平安边界建设文件,汇编形成《平安边界建设宣传材料》,印刷500余册,发放至各涉边镇、村。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启动条件、职责分工、应急措施和矛盾纠纷处置程序,边界地区发生紧急事件,能够在第一事件迅速到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014年,根据山东省、烟台市《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完成海阳—牟平、海阳—乳山两条边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海阳与牟平、乳山界线总长为115.02公里,界桩18个。为确保界桩安全、边界稳定,按时完成联检任务。4月与牟平区制定《牟平海阳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成立联合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利用1天时间,完成行政区域边界线的联检。7月,与威海市乳山市制定《乳山—海阳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成立联合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利用8天时间,对行政区域边界线进行联检。清除界桩周围1米范围内的杂草及障碍物,对界桩进行重新描红、定位及拍照,签定联检报告。18个界桩均完好无损,界桩位置及界桩周围地貌、地物没有变化,参与联检各方对边界线没有提出异议。
2015年,分别与莱阳、栖霞市民政局协作完成海阳与莱阳、海阳与栖霞两条边界的勘察工作。海阳市与莱阳市行政区域界线,北起海阳、莱阳、栖霞三市边界线交会点,南止海莱边界线18号界桩向南5.42公里大姑礁,总长度138.569公里。边界线共经过两市8个镇84村,其中海阳市4镇42个村,莱阳市4镇42个村。全线共埋设单立双面花岗岩界桩18颗。3月份,对18颗界桩进行联检,所有界桩位置没有发生移动,周边参照物没有明显变化,界桩两侧村镇也没有界线纠纷,18颗界桩均完好无损。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辛 奎)
【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2013~2015年,共成立行业协会10个;办理社会团体登记15个、变更登记12个、注销登记6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26个、变更登记12个、注销登记8个。截止到2015年底,共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相应建立起独立党支部79个、联合党支部76个,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2013年,对6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9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格62个,不合格2个,撤销4个;社会团体合格56个,不合格3个。2014年,对7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0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格65个,不合格6个,撤销2个;社会团体合格51个,不合格8个,撤销1个。2015年,对7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3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格73个,不合格1个,撤销2个;社会团体合格48个,不合格10个,撤销5个。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修海霞)
【婚姻登记】 2013~2015年,海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婚姻、收养登记处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流程、监督电话、举报电话等公开上墙。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4310对、离婚登记3130对、补领结婚证2861对、补领离婚登记143对、收养登记7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137份。在2013~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服务行风评议中,荣获两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2014~2015年连续两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群众满意站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李明勇)
【慈善公益】 围绕“安老扶幼、助学助残助困”等方面,本着“群众需要、义工能做”的原则,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情系海阳、心系学子”“情暖海阳、慈心助困”等活动,积极为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募集助学金、生活物资及生活救助金。
2013~2015年,海阳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234.66万元,物资折款11.4万元,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款1504.68万元,救助支出234.49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家庭961户,发放救助金88.43万元;救助困难学生124人,发放救助金18.83万元;资助农村公共设施建设5处,支出116.5万元。
组织“抗震救灾”捐助活动,为地震灾区募集善款9.23万;连续三年开展“情暖海阳”公益活动,为困难家庭发放价值11.4万元的救助物品,为慈善义工订阅报纸100份,支出1.5万元。三年来,共争取烟台市慈善总会资金78.1万元,对125名患重大疾病困难患者及突发意外困难人员进行了救助,为47名困难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做了白内障手术。
积极开展义工招募工作,三年新增义工服务组织6个、新发展义工210名。注重对义工的规范管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义工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能力。经常组织义工对社区中的“三无”对象、低保家庭的老人、残疾人、“空巢”老人、敬老院中的老人进行照料和服务等,三年来,服务活动达360多次,参与人数4300多人次,无偿奉献服务时间8.7万多小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李宏伟)
【殡葬管理】 2013年,火化遗体5168具,火化率100%,完成预算外收入466.5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5万元,投资10万元,改造高档拣灰火化炉1台;投资50万元,新建钢构车间和高档拣灰火化炉1台。
2014年,火化遗体5684具,火化率100%,完成预算外收入478.1万元,年内争取烟台市福彩专项资金50万元。投资20万元新建守灵室2处,配备瞻仰冰棺、空调、焚烧炉、电风扇、沙发、饮水机等;投资8万元购置120KW发电机组1台;投资3万元对登记室屋顶平改坡改造;投资12万元对2台火化炉进行维修改造。
2015年,火化遗体6137具,火化率100%,完成预算外收入521.9万元,争取烟台市福彩专项资金150万元。投资34万元对原有2台高档拣灰火化炉进行升级改造;投资6万元购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建立殡仪服务网络化平台,实现与省厅联网即时办理业务。投资1.8万元,购置三门遗体冷冻柜一台。投资25万元,购置2台殡仪专用车。投资95万元,改造火化车间并新建高档拣灰火化炉2台。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殡仪车辆管理的通告》,严禁无牌无照车辆从事尸体运输,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报废车、非法改装车等非运尸专用车辆一律不准承办接运尸体业务。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张国文)
【烈士陵园管理】 2013年,将各乡镇散葬烈士集中安葬于烈士陵园,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无偿资金25万元用于园内烈士纪念建筑物修缮维护。2014年,做好清明节、首个烈士纪念日及烟台市中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的协调筹划工作。2015年,做好海阳市革命烈士事迹搜集整理工作,海阳市革命烈士事迹展陈大纲已初步完善。5月,将陵园内监控设施安装完成。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徐维青)
【老龄工作】 2013年,海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0707人,占全市总人口22.8%。对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实施生活补贴。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19751人,90~99周岁老年人2757人,280.22万元生活补贴于老年节前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全市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全年发放12.03万元。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动员全市老年人积极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年完成投保3万多人,总保额61.8万元。
2014年,海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7780人,占全市总人口23.9%。对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实施生活补贴。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20122人,90~99周岁老年人2719人,282.79万元生活补贴于老年节前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全市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全年发放14.31万元。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年完成投保4万多人,总保额215万元。海阳市老年公寓竣工并进行试营运,总床位500张。
2015年,海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66012人,占全市总人口25.3%。对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实施生活补贴。全市80~89周岁老年人22135人,90~99周岁老年人2952人,310.05万元生活补贴于老年节前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全市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全年发放14.49万元。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全年完成投保5万多人,总保额254万元。
(审稿人:刘玉法 撰稿人:包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