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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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2009年,市房产管理局共办理各类房产交易26266宗,建筑面积459.06万平方米;共发放预(销)售许可证125件,批准预售面积182.21万平方米;合同备案9419户,面积90.76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19.89亿元,发放资金18.95亿元;发放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40.8万元,廉租住房补贴102735元。
【房产管理】 2007年,市房产管理局共发放预(销)售许可证44件,预售面积71.31万平方米,预售金额9.12亿元;合同备案3603户,面积36.76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6.4亿元,发放监管资金6.25亿元。自元月开始,历时3个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房产进行全面普查,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两万余份,登记、普查各类房产53869户,总面积442.96万平方米,统计数字完整、准确,差错率小于1%。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产市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开发企业登记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和物业企业资质审核制度。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房地产从业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或接到群众投诉,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全年共组织检查3次,未发现任何问题。出台《海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关于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办法的意见》、《关于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实行货币补贴的意见》和《海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并以海政发[2007]20号和21号文,下发《关于印发<海阳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海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租赁住房,按照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予以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面积确定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即每户补贴1.6万元。2008年,成立房地产业协会,全市50余家房地产从业机构中的31家,加入协会。全年共发放预(销)售许可证31件,预售面积62.9万平方米,预售金额6.8亿元;合同备案2542户,面积24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5.5亿元,发放监管资金5亿元。对全市5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等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预(销)售、中介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面积短缺、隐价瞒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种违规行为,共组织检查3次,发放备案通知书3份,查处违规行为3起。在2007年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国发[2007]24号文及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最新规定,对2008年住房保障政策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整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每月3元调整为4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200元调整为300元,同时降低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标准;在抓好“两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的同时,还对2007年享受“两房”补贴的15户居民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逐户复核,审核其当年收入或住房标准是否超过政府确定的补贴条件,是否存在私下转让或上市交易等行为。经复核,未发现任何超标准补贴和各种违规行为。2009年,先后组织全市重点房产开发企业赴北京、青岛、哈尔滨、大庆、太原、晋城等大中城市开展房产推介活动并召开城市形象推介会,对海阳形象及房地产开发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和推介,达成购买意向上千个,荣获“2009中国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业暨建材装饰博览会”最佳组织奖、“2009第八届中国住宅博览会”精品楼盘奖等。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房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省活动,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同时严格检查监督,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预(销)售、中介等各环节中存在的无证销售、面积短缺、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种违规行为。全年共组织检查3次,查处违规行为2起。全年共发放预(销)售许可证50件,批准预售面积48万平方米;合同备案3274户,面积30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7.99亿元,发放资金7.7亿元。
【物业管理】 2007年,对新建小区实行前置管理,从预售和产权登记环节增加审批要件,进行前期介入;对老旧小区实施以保洁、绿化为主逐步改造的物业服务模式;落实物业管理方案31件,新建楼盘物业管理覆盖率100%;归集物业管理用房1.2万平方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1.8万元,维修面积7600平方米;调处物业管理纠纷30起,调处率100%;组建物业管理企业5个,组建业主委员会2个;全市住宅小区绿化和保洁面积达到320万平方米。2008年,先后对民主、环保、樱桃园3个小区的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对民主、环保2个小区实施绿化、硬化、亮化等物业配套改造工程,使海阳市老旧住宅小区的环境和设施设备配套状况达到烟台市规定的三级以上服务标准。2009年,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问题,在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投入整治资金363万元,对樱桃园小区和西哲阳小区北区进行硬化、绿化、美化等项目的重点改造。共拆除乱搭乱建20处,铺设污水管道1800米,疏通排污管道1500米,清理化粪池32个,使老旧住宅小区的环境和设施设备配套情况达到烟台市规定的三级以上服务标准。全年组织物业综合验收1次,进行综合考核1次,落实物业管理方案25次,归集物业管理用房4994.65平方米;调处物业管理纠纷30起,处结率100%;老旧小区新实施区绿化和保洁面积3.93万平方米,新建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房产交易】 2007年,全市完成产权登记5253宗,登记面积176.59万平米。其中:办理初始登记694户,登记面积99.65万平方米;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4538户,登记面积76.95万平方米;办理抵押登记922宗,抵押面积120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3.32亿元。2008年,完成各类产权登记5578宗,建筑面积170.72万平方米。其中:办理初始登记508件,登记面积117.15万平方米;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2792户,登记面积41.62万平方米;办理抵押登记625起,登记面积77万平方米。2009年,完成各类产权登记5456宗,建筑面积111.75万平方米。其中:办理初始登记1400户,登记面积72.19万平方米;办理转移登记3709户,登记面积37.15万平方米;变更登记335户,登记面积2.08万平方米;抵押登记838宗,登记面积102.94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8.3亿元。
【房产测绘】 2007年,出具测绘报告237份,测绘厂房和住宅337户,测绘面积109.4万平方米。2008年,出具测绘报告229份,测绘面积193.1万平方米。2009年,出具测绘报告239份,测绘面积111万平方米。 
【房产评估】 2007年,完成房地产转让、抵押、拆迁补偿估价标的物评估业务1012起,评估面积323.99万平方米,评估额1.94亿元。2008年,共接受房地产转让、抵押估价标的物评估业务229起,评估面积73.78万平方米,评估额2.34亿元。2009年,共接受房地产转让、抵押估价标的物评估业务1865起,评估面积645.8万平方米,评估额6.9亿元。
【住房置业担保】 2007年,积极拓展担保业务,先后和7家银行、40家开发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受理住房按揭担保申请442户、网点19户,担保面积4.09万平方米,担保金额0.58亿元。2008年,办理住房担保246笔,担保面积2.63万平方米,担保额3350.9万元。2009年,办理担保业务468宗,担保面积3.89万平方米,担保额68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