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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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2009年底,全市有施工企业43个。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9个,专业承包企业7个,劳务分包企业7个。2007~2009年,全市建筑业按照“事业发展、行业和谐、安全文明、竞争有序、管理科学”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培植支柱产业的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加速结构调整,积极开拓市场,全市建筑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三年中,完成山东省“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2个,省级文明工地2个,烟台市优质工程奖4个,烟台市“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10个,烟台市优质结构主体157个,烟台市级文明工地150个。建筑业总产值32.5亿元,实现利税1.6亿元。
【企业资质管理】 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采取调整组织结构,鼓励和扶持总承包企业向技术密集型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向技术独特、专业精尖方向发展,劳务施工向操作精细方向发展,全市建筑企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三年中,本着对企业负责、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统一部署,详细安排,建立健全了审查、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新规定和新标准,圆满完成资质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 2007~2009年,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施工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个人;在安全报监手续上,对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新开工工程报监率、工程合同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彩钢板围挡、标准化彩喷门头、不锈钢六牌两图和标准配电箱、剪刀撑、防护栅、临边和安全通道使用警示红白杆,推广使用标准化活动板房;在监督企业落实“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按照建设部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对全市建筑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标准定额管理】 2007~2009年,为做好标准定额管理,深入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生产厂家调查建筑材料价格,获取第一手资料,测算并发布海阳市建筑材料价格及搅拌站商品混凝土指导价格;加强造价咨询管理,进行定额答疑,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保护施工单位的利益,保障安全生产的投入。
【科技教育培训】 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培训。2007~2009年,先后邀请烟台市城建学校优秀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共组织培训特种作业人(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起重拆装及管理)517人;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96人;关键岗位(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380人;专业技能人才培训1012人;技师培训32人;关键岗位继续教育1288人;项目经理继续教育178人;三类人员继续教育817人,超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建工局评为“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先进单位”。
【整顿建筑业市场秩序】 2007~2009年,制定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意见,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多部门配合共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针对建筑市场薄弱环节,每年定期开展对业主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招投标行为专项整治、监理企业专项整治、施工质量和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等。
【杜绝建筑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07~2009年,为杜绝建筑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参建各方行为。一是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停工整顿。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拨付不到位,不予备案验收。二是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资金审查制度,防止投资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凡是存在拖欠问题没有解决的单位,坚决不允许其新上建设项目;凡是资金不落实的,坚决不批准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要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用工资保证金偿付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工资。把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建筑节能】 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全部淘汰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应用率100%。所有居住建筑设计均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并积极推行65%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均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全市有6家企业取得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年产各类新型墙体材料折标准砖近2亿块。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8万平方米。
(审稿人:孙彦青 供稿人:许 军)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以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监督重点,从严把握招投标程序,严格审查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信息发布。政府投资的每个工程均由招标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公证处等部门共同监督。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签订、备案、履行三方面监督管理;跟踪稽查标后工程,及时查处中标后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条款等违法行为;实行代理资质审查备案制,查处挂靠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问题;对代理质量问题实行质量通报,对不规范问题及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要求投标单位的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并将中标单位的项目部人员证件原件收押,直至工程结束;在评标专家选择方面,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委资格。针对亚沙会工程投资大、专业性强、对评标专家的技术要求较高等特点,采用本地高质量评委与外地专家评委相结合的评标形式,先后多次从威海、青岛等地的评标专家中抽取,并抓好评委评标的保密工作,有效地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2007年,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18个,总投资9.28亿元。其中,完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29个,投资1.12亿元,节省财政资金1807.7万元。2008年,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87个,总投资8.08亿元。其中,完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36个,投资2.42亿元,节省财政资金3543.15万元。2009年,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26个,总投资15.02亿元。其中,完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71个,投资10.60亿元,节省财政资金8740.14万元。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行招标方式发包,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审稿人:孙彦青 供稿人:黄 鑫)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007年~2009年,以“狠抓基础主体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全;加强质量通病治理,改善住宅使用功能;严格装饰装修标准,争创精品工程”为质量目标,严格监督、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对基础主体工程采用的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准入制度,采取巡回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监督方式;对施工企业采取分类监督、差异化管理,加大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主体工程结构安全。2007年,监督工程343个,建筑面积约为120万平方米,竣工工程279个,建筑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优质结构工程84个;2008年,监督工程262个,建筑面积约为102万平方米,竣工工程314个,建筑面积约为127万平方米,优质结构工程45个;2009年,监督工程214个,建筑面积约为72万平方米,竣工工程175个,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优质结构工程49个。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优质结构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始终保持在25%左右。
【组织培训】 2008年3月,邀请烟台市质监站张会平站长,来海阳进行建筑节能暨分户验收专题讲座,160多个建筑施工企业、开发企业、监理公司的技术人员参加学习。2009年,检测站内部比对8个检测项目,与省检测中心比对防水材料、水泥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试验结果全部为满意。2007~2009年,质监站多次派检测人员到济南、潍坊、威海、烟台等地参加业务学习。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为提高所建住宅质量,减少用户投诉,2008~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与分户验收一线人员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通过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尤其在住宅使用功能改善、质量通病防治等方面效果显著,竣工住宅工程的用户投诉率明显下降。
【建筑节能】 全市所有开工工程在外墙、小棚屋顶板、层面等处使用挤塑板、聚苯板、聚氨酯发泡等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窗玻璃使用冷热桥中空玻璃,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全部淘汰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应用100%。
【质量检测】 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操作,对所有样品进行验样、受理、出检测报告,并对样品实行“盲样管理”。严格执行“见证取样”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由检测室配合监督科,启用新的取样员、见证员资格印章;建立不合格样品处置台帐;对检测中出现的不合格样品,24小时内由专人上报监督科;建立检测合同台帐制度,与每一个新开工的工程签订检测合同。2009年,共签订检测合同200余份,完成检测任务2万余组。其中,专项检测类500余份,均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发生。拓展检测业务范围。2009年,投资40多万元,购置“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设备;投资10多万元,改装“门窗检测设备”;投资50多万元,购置室内环境检测设备。保温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扩项工作已顺利通过省计量认证。
【试验楼建设】 2006年9月20日至2007年10月30日,在虎山街与海天路交汇处,投资500万元新建4500平方米实验楼;2007年12月,质监站迁入新址。
 (审稿人:孙彦青 供稿人:曲雪宁)
【城市拆迁】 2007年,拆除新兴村、生产村、高家庄等12个村的房屋214376.85平方米;拆除养殖棚107栋,建筑面积93367.18平方米;拆除养殖管理房12315.92平方米。2008年,市政府出台海政办发[2008]51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拆除建设村、芝芳村、统一村等6个村的房屋49721.72平方米;阶段性完成黄海大道、东凤路拓宽改造工程、海东路及延伸段两侧旧区改造工程、海园路西首延伸工程及华源染线厂、五交化总公司两大项目涉及的拆迁工程;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安排的拆迁工作,拆除各类房屋39540.27平方米;发放拆迁许可证5本。2009年,市政府出台海政办发[2009]10号文《关于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土地优惠政策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国际会议中心、奥林匹克公园、安保中心、广电中心、亚沙会场馆建设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完成滨海路绿化工程及华瀛面粉厂、饲料厂、自来水公司、源丰家居的拆迁工作,拆除房屋91274.68平方米;进一步完成黄海大道拓宽改造工程、海东路及延伸段两侧旧区改造工程所涉拆迁工作;华源染线厂、五交化总公司的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安排的拆迁工作,拆除各类房屋87032.56平方米;全年累计发放拆迁许可证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