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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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2009年,全市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为载体,高点定位,整体推进,开拓创新,加大平安海阳建设力度,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委政法委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参谋助手、协调指挥、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严打整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了全市政法稳定和社会安定。2007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755起。共排查调处民事矛盾纠纷82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2008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714起。共排查调处民事矛盾纠纷85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6.7%。2009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572起。共排查调处民事矛盾纠纷879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5%。
【政法工作会议】 2007年3月9日,全市稳定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王玉波对全年稳定各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抓两手硬”的指导思想,将稳定工作提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将政法综治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08年2月10日,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王玉波对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做动员讲话,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最安定、最稳定、最和谐”的目标。市委副书记、市长邹长清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镇(区、街道)、各市直单位签订了2008年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责任书。2009年2月9日,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隆重表彰了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十佳基层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市委书记王玉波到会讲话,对2008年政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把2009年定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重点突破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7年,市综治委按照“人防为核心、物防为基础、技防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全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人防建设上,在镇、街道驻地建立起156人的镇(街道)级保安服务队。在城区6个社区建立起总人数36人的社区保安服务队,在全市招聘了30个协警员。在农村,建立了23个警治联勤办公室,联勤治保主任539人,提供各类信息320条,调处各类矛盾600起,协查案件26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2名。在物防建设上,规划建设了30个社区农村警务室,4个高标准“六小工程”示范小区。在技防建设上,建成技防镇10个,技防村50个,技防企业86个,探头总数达到2500个。2007~2008年,在流动人口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流动人口管理办事机构、管理队伍及信息系统,加强了对无正当收入闲散青少年、盗窃及“两抢”嫌疑外来人员的管理控制,完善实有人口全面管理、暂住流动人口分层次管理、重点人口重点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行动相结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协调会议,每月汇总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重点矛盾纠纷,由市综治办召开协调会议,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解决办法。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以清理整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重点,先后清查网吧场所36处,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4家,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上,定期召开公安、司法、劳动、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监管帮教视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组织,市司法局每年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市检察院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者协会会员大会,先后到金融、教育、公路、交通、税务等8个单位讲预防职务犯罪课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500余人。2008~2009年,市综治委继续按照三防配套建设思路,完成了110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成方位示意、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五大板块,总投资100万元。新建高标准技防镇2个、技防村21个,投入资金70万元。巡警大队协警队员扩充至60人。全面启动亚沙会安保中心建设。在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以平安镇(街道)、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村企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活动,95%以上的村庄综治双基建设达到了规范化标准。
【严打整治】 2007~2009年,全市政法部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深入扎实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重大战果。2007年,先后开展“两节安全保卫战”、春季严打整治斗争、打“两抢”专项行动、农村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等四次大范围统一行动,共查破各类刑事案件755起,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团伙成员70人,缴获赃物折款300余万元。2008年,全市继续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14起,打掉犯罪团伙32个,追回各类逃犯124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51名,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2名;破获经济案件21起,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2009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两盗”等集中行动和专项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流窜犯罪,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572起,先后成功打掉抢劫、盗窃团伙14个(成员56人);6起命案全部告破。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2007~2009年,全市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线,根据烟台市关于建设“2114”工作体系的要求,通过强化诉讼调解、完善人民调解、拓展行政调解,在全市构建起“三调联动”的大调处工作格局。2007年,市人民法院按“调教审结合、情理法交融”的十字方针,强化调解理念,建立健全调解考核、指导和审核机制,全年民事结案1268起,调解撤诉979起,调撤率达到77.2%;商事结案668起,调解撤诉496起,调撤率达到74.8%。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在全市8处镇、街道设立了巡回审理室,720个村设立了调解联络员。全年共排查调处民事矛盾纠纷857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8%。建立了由法院、劳动、工会、卫生、妇联、工商、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行政部门当事人的案件,由市法院主动委托有关行政部门先行调解。全年共召开联动调解会议12次,听证会议3次,调处各类案件6起。2008年,市人民法院民事结案1378起,调解撤诉988起;商事结案779起,调解撤诉699起。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全年共排查调处民事矛盾纠纷897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6%。全年共召开联动调解会议12次,听证会议5次,调处各类案件13起。2009年,在环保、土地、教育、劳动、建设、卫生等18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设置行政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各类行政纠纷260起。设立100万元的司法求助专项资金,把解决法律问题与解决经济困难结合起来,因案制宜,综合处置,共救助涉法涉诉困难上访户45户,发放救助资金80万元,处理各类案件62起,结服52起,在涉法涉诉矛盾解决方面取得大的突破。
【政法队伍建设】 2007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配套建立学习制度。围绕“酒车钱案”等热点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市委政法委还在社会各界聘请50名政法监督员,召开座谈会2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2条。建立了政法系统与核电、亚沙会、海阳港、湿地公园等重点工程配套服务制度,政法各部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各类矛盾,先后处理征地、拆迁各类疑难问题20余起,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延伸到那里,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9月份,举办了 “全市政法系统迎国庆文艺晚会”,全面集中展示了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树立了政法队伍新形象。2008~2009年,全市政法队伍继续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要求,强化职能,发挥优势,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作为。继续坚持政法系统与大项目、重点工程配套服务制度,解决各类矛盾纠纷36起,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政法干警牵手百家民营企业”活动,组织100名干警与100个重点民营企业结成对子,按照“放开、减负、保护、服务”的要求,定期走访,主动联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法难题,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基层民警大走访活动,组织“两所一庭”干警进村入户,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仅2009年一年就走访群众2800户,走访各类企业720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90个,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20件。
【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区、街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与市委、市政府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内容包括完善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控制辖区刑事案件发案率、打击防范邪教组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部位、推进平安建设等方面。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当年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镇(区、街道)、部门、单位,取消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审稿人:姜晓光 供稿人:汪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