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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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2009年,市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平安海阳”建设、诉讼监督三项工作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为海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07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海阳红旗单位”称号、被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安烟台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称号、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2008年,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市检察院被烟台市委授予“烟台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烟台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奥运安保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海阳红旗单位”称号、被评为“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被评为“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7~2009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涉案74人)。其中,大案44件。结合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通过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员、履行职责监督员、提供法律帮助联络员”三员制度,构建了覆盖全市各个层面、人员近6000名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体系;投资筹建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面积400多平方米。同时,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以“整合教育”模式,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建立起长效教育机制;根据全市各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影响力大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程度大小等,探索实行了“定期、分级约谈,口头、书面预警,分散、集中教育”的预警教育模式,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
【司法监督】  2007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追捕1人,追诉漏犯9人,刑事案件提起抗诉4件7人;民事行政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改判检察建议8件,人民法院再审改判8件;认真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查活动,发现脱管、失控罪犯50余人,提出纠正意见36条,建议收监执行15人;立查烟台市首起审判人员民事枉法裁判案件,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依法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3件4起;对审查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改判2件;深入开展了“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查活动,对425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全面检查,纠正执行机关脱管漏管3人,提出纠正意见2条。2009年,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立案监督13件13人,追捕2人,追诉漏犯18人,追诉漏罪5起,防错诉1件;在审判监督中,针对案件审判时同案犯不分开羁押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次;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总结提炼的“五个注重”的监督方法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全文转发;在民事行政监督中,立案审查25起案件,提出检察建议8起,提请抗诉10起,均获得烟台市检察院支持;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采取 “对看守所设施安全检查、关押人员谈话教育、值班人员定期轮岗、出所人员追踪调查”等四项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11起,进行集体教育11次900余人,个别教育180人次,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2次,加大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无违纪无违法,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秩序和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推进“平安海阳”建设。2007年,审查批准逮捕142件17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282件378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决定起诉265件351人;2008年,批准逮捕136件171人,起诉298件382人;2009年,批准逮捕159件188人,提起公诉242件268人。
【参与维稳】 3年中,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后进村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协助有关镇(区、街道)化解20多个村庄群众反映强烈、村情复杂的涉访问题,有力维护了村庄的稳定,并协调有关部门投资60余万元,为4个后进村整修公路21公里,解决40余户困难群众的个体诉求。
【检察文化建设】 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着力锻造“忠诚、公正、和谐、争先”的海阳检察精神,不断解放思想,以人为本,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精细运作的良性轨道,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党组一班人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理念引领思想解放,采取“敞开谈”的方式,准确把握干警思想脉搏,确保思想教育有的放矢。多次组织全体干警到深圳、广州等先进检察院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通过“走出去”,真正触动干警灵魂深处,确保思想境界全面升华;组织观看电视剧《亮剑》,引导广大干警不要甘心在别人身后跟跑,而要敢于创出一条新路领跑;到地雷战纪念碑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感受“不畏强敌、团结抗战”的“地雷战”精神,在全院形成了“永不满足、勇于创新、敢打必胜、奋勇向前”的拼搏精神。通过落实干警定期体检、生日祝福、婚丧嫁娶慰问等制度,使干警难处有人帮、心结有人解、待遇有保障,增强了干警的归属感、认同感及相互间的亲和力,增强了干警的主人翁意识。注重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达到了“小小四合院、谱写大文章”的效果。2008~2009年,投资近100万元对工学环境进行了改善。“文”化办公环境,通过悬挂名言警句、法学名言以及人生感悟等具有检察文化特色的标牌,着力营造具有现代气息和法律监督工作特点的文化氛围;“绿”化办公环境,使干警在工作之余的休憩之中,得到美的享受,受到美的陶冶;“娱”化业余生活,先后筹建了检察官俱乐部、电子图书室、文化娱乐中心、体育馆等,为干警不断“充电”提供场所。高标准解决全院干警的午餐和午休问题,使干警们可以在就餐时谈心交流,切磋工作,仿佛置身于自己家中,形成了“恋家也恋院、恋院不忘家”,快乐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
【规范化建设】 检察机关确立了“深化落实求突破,规范精细抓亮点”的工作思路和“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总体规划,并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紧紧围绕业务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抓规范,着力在创新中求规范,在规范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到“三个坚持”引导规范化建设,即: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思想引导规范化;坚持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管理引导规范化;坚持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实践引导规范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队伍建设】 2007~2009年,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案件质量评查会、析案明理讲法会、警示教育和扣押款物专项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领会,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三问”和“六个一”活动,使干警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激发了争先创优、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了教育培训、竞争激励、监督制约、选人用人机制,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开展以“会办案、会写作、会开车、会打字、会上网”为基本内容的苦练内功活动,采取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评促学和以奖促学的有效措施,制定并实施了《办案能手评比办法》、《写作能手评比办法》和《打字能手评比办法》等保障制度,依托实践培养人才、依托学习提升能力,充分调动干警学业务、练本领的积极性,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三年中,有4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2人取得研究生学历,有4人被烟台市院评为 “拔尖人才”、5人被评为“业务能手”、5人获得“优秀能手”称号, 64人次受到海阳市委、烟台市院的表彰奖励。
【信息化建设】 2007~2009年,投资30余万元建成了规范的数字化办案工作区,设立监控指挥中心、案件研究室、讯问室、询问室、谈话室、法警值班室、医务室、查账室、干警休息室,并在看守所设立与检察院监控指挥中心相连的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保证了安全、文明、规范办案。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配备了录音笔、数码相机等技术装备。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全部实行数字化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调取、固定证据的质量和效果。在建成开通三级专线网、局域网、机要通道的基础上,强力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案,把信息化应用纳入“五好”科室量化考核,并通过领导带头、典型示范、现场观摩、评比竞赛等形式,全面启动了网上办公办案系统,保证所有的文件、法律文书在网上传递、网上签发。
【平和司法】 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平和司法工作,先后对21起犯罪情节较轻的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启动了平和司法程序。在被害人和加害人就案件处理自愿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加害人进行非刑化或轻刑化处理,使被害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得到及时充分的补偿,使加害人的家庭、前途、自由得以维持和挽救,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及时恢复,从而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做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中国检察网、中国法律传播网、《山东检察》、烟台电视台等媒体都做了详细报道。
【息访息诉】 2007~2009年,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制度,坚持定期对涉农涉检上访进行彻底大排查大息诉,妥善解决上访者的诉求,并帮助其它部门、镇(区、街道)党(工)委妥善处理上访群访事件10余起,依法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3年中,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5件。其中,来信268件,来访77件,初查19件,始终本着对来信来访认真负责的态度妥善加以解决,防止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举报案件不存在犯罪事实,确属诬告、误告的,以妥当方式在当事人所在单位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使群众了解真相,继续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工作推进机制】 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责任体系,从“明责、督责、考责”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明责,明晰领导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明晰岗位责任,达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要求;明晰目标责任,把全年工作目标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主责科室和每个干警;明晰主次责任,实行轮岗制度,实现一专多能,岗位互补。二是督责,制定出台了《催办督办制度》,对重要工作事项以督办单的形式进行催办督办,明确责任、时限,保证催办督办事项得到落实。三是考责,修订完善《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综合考核办法》,按照同类同考,分层次管理和全员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出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模式和业务要求的长效化管理机制,实现对科室和干警的全面考核。
【内外部监督】 逐级签订无违法违纪责任状,实行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评绩评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日常的管理和督察,探索创新出 “大督察体系”,采取干警之间相互督、部门负责人日常督、分管领导主责督、督察室全面督的方式进行全面督察,不留盲区,不出缝隙,达到内部监督规范化、常态化的效果。在外部监督方面,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真诚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采取工作评议、观摩庭审、走访座谈等方法,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案件的执法检查、谈话回访制度,促使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廉政文化】 2007~2009年,市检察院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依托,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文化治检、文化育检,用先进的文化来推动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形势报告会、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勤政廉政电影片、积极参加上级及海阳有关部门举行的与廉政建设相关的书画摄影比赛、勤政廉政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严格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部谈话教育等制度,并以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检察干警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适时开展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警醒谈话等预警促廉机制;因地制宜,在院内有限的活动区域内,设置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阅览室等,充分发挥院局域网及“我爱海阳检察”文化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让干警时时刻刻感受到检察廉政文化的气息,连续多年干警无违纪违法。
(审稿人:张成杰 供稿人:荆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