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4&A=3&rec=90&run=13

【基层基础建设】 在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改善乡镇司法所的办公条件。2010年,首先在郭城镇、凤城街道进行试点,并在全市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到2012年底,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150平方米以上的有12个,其余3个也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另外,还给司法所配备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为6个所配备车辆。
【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度组织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并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2012年,为做好亚沙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专门下发《海阳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实行排查调处情况一天一报制和“零”报告制度。2012年6月16日,在亚沙会即将召开之际,组织东村司法所及调委会,因势利导,主动作为,在工业园内化解一起一触即发的刑事案件,及时制止械斗,阻止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2010~2012年,全市平均每年排查矛盾纠纷3100余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0余起,调处率100%,成功调处率达98.9%,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2010年7月,烟台市司法局局长王洪涛来海阳检查指导工作。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2012年,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劳资纠纷四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受理范围、工作流程、调委会职责和应急预案。中心成立后,共受理各类案件358起,成功调处345起,调处率达97%,为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特殊人群管理】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突破口,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系统,通过该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区域监控管理、警示告知管理、信息交互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矫正考核管理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且实用、规范、科学,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2012年,烟台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系统在海阳召开现场观摩会。是年,共接管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718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167人,无重新犯罪人员。
【依法治理工作】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制定规划、严格考核制度等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举办“亚沙杯”法律法规电视大奖赛。2010~2012年,为确保亚沙会的顺利举办,司法局先后组织5期“文明亚沙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电视大奖赛,组织全市120多个单位参赛。2011年3月,由普法办牵头,在新元广场举行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内容涵盖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市容环境、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治理、知识产权、文明礼貌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组建39人的律师团,无偿地为亚沙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2010~2012年,由普法办牵头,组织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会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企业实用法律宣讲团,深入企业,全面宣传《公司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土地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并安排专业律师,为外地企业落户海阳或快速投产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培训,为全市重点经济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懂法、守法、勤劳智慧的产业工人队伍。三是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法律支持。2012年3月2日,市普法办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联合,组织对破产和倒闭企业的上访职工,集体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让上访职工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劳资纠纷。四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自2007年始,在农村制定“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和“1+10”普法模式,建立和谐家庭档案,有力的促进民主法治进程。到2012年底,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普法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大众化。2010~2012年,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党校、司法局每年都联合组织举办干部法律轮训班,先后共举办4期、12天,受训人员120人。在中小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在企业实行法律顾问聘任制,每年举办一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讲座,宣讲《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以及WTO等法律法规知识。利用12?4、6?25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三八妇女节等节日,组织有关单位在农村集市和市区广场等地,广泛散发明白纸,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全市15处镇区街道司法所和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市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社会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120人。组织新招募的志愿者,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从而畅通法律援助信息渠道,使全市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规定每个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2起法律援助案件,资深律师免费办理1起法律援助案件。利用电话回访、检查案卷、严格考核等方法,提高办案质量。2010~2012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26件。2011年5月,司法系统在新元广场进行法规宣传活动。
【法律公证】自2010年始,先后为130余项涉及亚沙会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公证服务,总标的额约30亿元。主动配合国土、拆迁部门,办理送达公文证据保全公证20余件,办理房屋拆迁保全证据公证30余件。加强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变群众要我服务为我要为群众服务,全面开展涉及民生的继承、遗嘱、委托、声明书等普遍公证事项,积极介入土地征用补偿、老城区拆迁、农村旧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服务领域,参与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等。2010~2012年,全市共办理继承、遗嘱、析产等预防纠纷的各类民事公证2000余件。采取主动协调、提前介入、积极参与的办法,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材料供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旧村改造建设工程、分房安置提供现场监督公证。2010~2012年,共为农村拆迁安置住宅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现场监督公证60余场次,涉及金额约3亿元;参与10个村、3000余户村民安置房的分房现场监督公证,办理涉及企业的委托书、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事项200余件;提供法律意见100余条。
【律师和法律服务】重点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他们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办案能力。到2012年底,全市78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470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2012年,共办理刑事、行政、民商及非诉讼案件2610件,处理举报案件1起。司法局还在海阳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3个法律服务窗口,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常年值班,受理法律服务事项。共接受和审查法律援助申请198起,接待群众咨询580人次,解答电话咨询800多人次,办理公证业务4256件。其中,上门办理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