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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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职责。2010年初,作为全省唯一获得省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法院,参加在济南举行的表彰大会,获得山东省“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2012年,被海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建设海阳红旗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烟台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山东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审判】共新收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15397件,审、执结案件15627件。刑事审判。注重惩防并举,三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81件,审结673件,判处犯罪分子925人。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的贩毒、盗窃、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的审理。按照从快从严的原则,审结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364件、611人;加强对贪污、受贿等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审结贪污、受贿案件36件、41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到既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又发挥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保证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最大补偿,又使被告人受到公正应有惩罚,促进基层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375件。其中,调解结案328起,调解率为87.5%,调解履行率100%。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做到法官裁量权运用有章可循,裁量尺度大小有据可依,量刑过程更加公开。同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加强对非监禁刑犯人的社区矫正力度。民商事审判。不机械办案,慎用判决,注重调解,倡导平和解决社会矛盾。三年中,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8709件,审结8932件。在审判法官年年减少的情况下,结案数年年上升,年环比增长5%。工作中,始终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调解,慎用判决,调解及撤诉结案6364件,调撤率达到71.2%。审理涉及重点产业、重点品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商事案件2136件,涉及标的5.4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和房产纠纷等案件5778件。行政审判。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妥善审理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案件434件,受理非诉讼执行案件51件。工作中,注重充分保护行政管位于海阳市国际会议中心西首新的市法院办公大楼落成。理相对人的“诉权”。凡当事人起诉并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做到既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率,保证行政审判质量,使行政审判工作连续三年位居烟台市同行前列。
【执行】针对社会比较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根据上级部署,实施执行流程改革,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机制,让执行工作走上规范化;继续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效率优先、繁简分流,实施执行流程信息化管理和重大事项合议制度。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对执行2012年9月27日,市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图片为法院工作人员在军营向官兵讲授法律知识。化内部监督,加大对执行干警违规违纪的督查力度,加强对案件调度、信访督办和回访制度的落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阳光执行、联动协作的威慑机制,加强与其它行政执法部门、金融部门的联动;通过公布不履行义务人信息、限制出入境和高消费、向人民银行通报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通过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欠债“老赖”的惩戒力度;通过集中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一次“集中执行金融债权案件专项行动”,维护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2010~2012年,全市执行工作共结案5502件,结案标的19.8亿元。其中,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金融债权案件执结标的7000余万元。
【司法服务】坚持主动服务,创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开展服务大局讨论活动,把提高干警服务大局意识放在首位,制定工作思路和建议,围绕全市的大事、难事、盛事,高标准、严要求,出主意、想办法、搞服务,自觉将执法过程变成服务过程。主动为“和谐亚沙年”提供司法服务,及时为“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企业破产”、“亚沙工程”、“核电建设”、“丁字湾海上新城建设”等提供对接服务。开展“审理一起案件、发现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解决一个矛盾”的服务活动。坚持稳妥处结破产案件,及时处置群体性上访案件,实现有序破产、“无震荡”破产,妥善处理破产案件9件,涉及职工8300多人。围绕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有关部门、部分重点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当事人,并发放征求意见信3000余份、便民卡近万份。对所帮扶的村全面走访,走访居民835户。
【平民法院建设】突出便民利民宗旨,做到服务民生职能突出,维护民权保障有力,洞察民意措施到位,解决民困赢得信任。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起集导诉、立案审查、庭前调解、诉讼救助、查询咨询、法官约见、便民服务、涉诉信访等八项职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2011年6月28日,市法院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中心,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缓交追索赡养费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费,实施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当事人的司法救助737起,为下岗职工、特困企业提供司法救助137起,为78起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4.13万元。坚持宽进严出、凡申必理,妥善审结再审案件86件。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对内,院领导每天坐班接访,抓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在息诉罢访上下工夫,并强化矛盾排查、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对外,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协调、法院主办,社会有关组织共同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十八大期间,涉诉信访赴省进京实现“零上访”。2012年1月5日,市法院院长范世晓走访慰问贫困户。
【亚沙会服务】 提出“要人出人,要车出车,争当服务亚沙盛会排头兵”的口号。成立亚沙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意见,派出147人直接参与亚沙会筹备及赛事服务、维稳安保工作。其中,派出副院长4名、专职审委会委员1名、业务骨干12名、干警130名。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时刻将矛盾隐患动态掌握在可控范围,保证排查到位,化解消除在前,使亚沙会前后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