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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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市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平安海阳”建设、诉讼监督三项工作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促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市检察院被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三届亚沙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0件(涉案61人),均为大案。结合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通过建立“预防犯罪三级网、系统预防网、专项预防网”三网并举的预防新模式,构建覆盖全市各个层面、6000余名检察联络员、信息员、监督员的职务犯罪大预防体系;投资筹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面积400多平方米。同时,与组织部门沟通,以“整合教育”模式,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建起长效教育机制;根据全市各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影响力大小、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程度大小等,探索实行“定期、分级约谈,口头、书面预警,分散、集中教育”的预警教育模式,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多人次,提出检察建议17份。2011年,办理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2件、2人,追捕7件、7人;提起抗诉2件、2人,追漏罪15起,追漏犯30人,纠正违法15起。其中,法院7起,公安机关8起;适用平和司法程序办案1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9件,通过检察建议启动再审17件,法院已调解或改判16件,办理非传统领域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已全部改判;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11份,均被采纳。在监室内进行集体教育11次,个别教育、谈话120多人次。2012年,立案监督6件、8人,追捕5人,追诉漏犯21人,追诉漏罪25起,纠正违法10起,依法提起抗诉5件、6人,5件均获改判;民事行政监督共受案84件,提请抗诉20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上级院共支持20件,法院已改判10件,督促起诉10件;监所检察建立监外执行罪犯数据库,随时掌握监外执行罪犯各方面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3名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罪犯,及时向执行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5起,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中教育11场次,个别帮教谈话105人次。2010年10月11日,山东省检察院王建副检察长在烟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栋梁的陪同下到全市视察和指导工作。2011年11月22日,市院举行派驻留格庄检察室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村镇展室启用仪式。
【司法监督】 2010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追捕2人。其中,追捕盗窃案犯1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提起刑事抗诉3件、3人,追漏罪9起,追漏犯10人,纠正违法11起;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11件,法院已调解或改判4件;在监室内进行集体教育16次、400多人,个别教育、谈话180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秩序和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推进“平安海阳”建设。2010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罪犯118人,提起公诉283人;2011年,受理各类批捕案件110件、141人,批准逮捕103件、133人,不捕8件、8人,受理各类移送案件219件、283人,提起公诉175件、229人;2012年,批准逮捕128件、139人,提起公诉225件、310人。2011年5月30日,市检察院举办全国检查机关知识产权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维稳工作】市检察机关先后协助有关镇(区、街道)对25个村进行综合整治,协助行村镇、徐家店镇等镇区街道理顺13个村的两委关系、村务管理和财务制度;先后协调资金60余万元,用于帮助后进村整修公路、修建水利设施、看望困难群众。另外,还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7份,帮助镇区街道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
【亚沙工作】在服务亚沙建设方面,建立专项预防、开通“平安亚沙举报热线”、建立涉沙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亚沙会期间,成立4个“安保维稳工作小组”,负责全市7个重点区域、3个严重问题企业和12个重大信访苗头的安保维稳工作,并抽调40余名干警在5个重要路口设立8个全天候执勤岗,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3起,处理越级访2起。
【检察文化建设】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着力锻造“忠诚、公正、和谐、争先”的海阳检察精神。2010~2012年,在全系统实行“四抓”工程,即抓载体、抓教育、抓文化、抓考核。抓载体,就是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先后组织“三个想一想”大讨论,组织学习孟祥民的先进事迹,开展“民情日记”评比、优秀党员评比、“共产党员先锋岗”评比等活动,先后开展3次一线干警学理论、研党建讨论会。抓教育,就是对全体干警进行“四课教育”,灌输党建理论,辅导时事政策,强化检察业务,警示廉洁自律,从而形成遵守规矩、自律尽责的作风。抓文化,就是抓住建党九十周年的大好时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出打造“红、蓝、绿”三色检察文化,即打造“艰苦奋斗,忠诚爱国”的红色革命检察文化,打造“开放创新,包容和谐”的蓝色海洋检察文化,打造“廉洁爱民、科学务实”的绿色健康检察文化。抓考核,就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的总体规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不合格的,取消年底评先选优资格。通过“四抓”工程,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干警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
【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确立“深化落实求突破,规范精细抓亮点”的工作思路和“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总体规划,并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紧紧围绕业务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抓规范,着力在创新中求规范,在规范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三个坚持”,加强规范化建设。即通过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引导思想规范化;通过坚持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引导管理规范化;通过坚持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引导实践规范化。2012年10月17日,烟台市检察院组织检查组对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队伍建设】检察系统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青年干警中实行检察长助手制、列席检委会、到乡村帮扶锻炼等举措,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理想、有胸怀、有能力、有作为,能吃苦、能钻研、能协调、能自律”的精英人才。建立以班子决策为核心,重点业务部门为主角,其他业务部门相配合,综合部门自觉参与,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的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检务平台建设,拓宽在线接受咨询、监督渠道,促使干警形成精益求精的工作习惯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建立“周计划、月通报”制度,实行“半月工作实绩通报”制度。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技能培训、专家讲座、业务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三年中,共培训干警8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9次,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人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3人受到烟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19人受到烟台市院表彰奖励,78人次受到海阳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
【社会管理】市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监外执行罪犯疏管、脱管、漏管等问题,积极探索符合社区工作的法律监督方式,逐步形成以“一个平台、两套机制、三个延伸”为内容的社区矫正新模式;建立电子和文书档案,准确掌握全市监外执行罪犯的信息。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及时掌握案犯的社会活动、不良倾向,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教育和管理的办法。针对监外执行罪犯易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制定社区监管对象ABC工作方案,即按照管理的难易程度,将监管人员分为ABC三类,对A、B类人员每季度一了解,一记录,一访听;对C类人员每月一考察,一谈心,一教育,并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其它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2010~2012年,全市共协助社区成立帮教组织21个,纠正脱管失控罪犯60人。
【平和司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平和司法工作,先后对12起犯罪情节较轻的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启动平和司法程序。在被害人和加害人就案件处理自愿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加害人进行非刑化或轻刑化处理,使其家庭、前途、自由得以维持和挽救。同时,使被害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得到及时、充分的补偿,让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及时恢复,从而化解社会矛盾。
【息访息诉】坚持市检察院长每周二公开接访制度,并深入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涉检零上访”、案件质量评查、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活动。推行案件风险评估预警,评估到每一起办理的刑事案件。评估时,按风险高低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分级制定风险化解方案,事前严格把关,事中监督参与,事后跟踪问效,找准评估关键点,及时汇总风险信息,分析原因,扎实论证,稳妥落实。2010~2012年,全市共受理群众来访430余起,帮助群众解决问题304个,开展法制宣传34次,风险评估案件346件,化解矛盾纠纷340余起,解决信访积案3件,解决群众诉求55件。
【群众工作】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构建联系群众的平台。2010~2012年,在全市17个镇区街道设立17个民生检察服务站,建立检察机关与市、镇区街道、村三级全方位对接机制。2010年,协助6个镇区街道化解矛盾纠纷27件,受理案件线索18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60余件。2011年,协助16个镇区街道化解矛盾纠纷117件,受理案件线索18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60余件,帮助贫困家庭51户。通过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受理人民群众热线诉求277件。其中,受理热线电话咨询201件、受理法律咨询16件、受理举报、申诉3件。2012年,在留格庄镇、徐家店镇先后设置两个派驻检察室,方便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控告申诉,依此受理举报线索120起,立案6起,受理申诉6起,接待群众来访155人次。开展“法律监督基层行”、“五进两服务”等专项活动,让检察系统的中层干部与农村、住户和企业联系起来,使后者得到帮助。活动中,共联系农村15个、困难家庭30户、中小企业6个,先后与村干部、群众、厂企代表座谈9次,发放问卷调查570余份、法律宣传手册510多本,帮助协调资金10万余元,帮助两个村庄维修公路,帮助5个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协助两个毛衫企业追回欠款。
【内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方面,在检察系统内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不作为问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监督;给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廉洁从检的监督;实行“案件现场监督制度”和电子执法档案制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对办理的案件全程动态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特别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此外,进一步完善干警之间相互督、部门负责人日常督、分管领导主责督、督察室全面督的“大督察”工作模式,加强对干警工作作风、执法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大督察”模式具有一定的特色,市检察院及时予以总结、提炼,并被山东省检察院推广。外部监督方面,坚持及时向市人大汇报重要部署和各类专项活动;坚持把重大案件、重大活动及时提请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不折不扣地完成;对交办的事项以及代表反映的个案,诚心对待,用心落实;开展人大代表“走进家门看检察工作”活动,认真征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座谈会、征求意见函等方式,邀请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以检察动态的形式,多次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的思路和做法,使政协委员更加熟悉检察工作。
【廉政文化】市检察系统坚持文化治检、文化育检,用先进的文化推动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形势报告会、播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勤政电影片、积极参加上级及海阳有关部门举行的与廉政建设相关的书画摄影比赛、勤政廉政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设置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阅览室等,充分发挥院局域网及“我爱海阳检察”文化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让干警时刻感受检察廉政文化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