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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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地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亚沙会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重要会议】2010年 3月 3日,召开中共海阳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全市 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 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8月 25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完成海阳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
2011年 3月 2日,召开中共海阳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全市 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 201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12月 27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海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批准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 29日,召开中共海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三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市纪委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丛浩、姜辉军、修振清、孙立波、叶春彦、王树刚、张卫杰当选新一届市纪委常务委员,丛浩当选为书记,姜辉军、修振清当选为副书记。
2012年 3月 15日,召开中共海阳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全市 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 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12月 3日,召开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烟台市委、烟台市纪委和市委全会要求,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纪律检查】2010年,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 7个部门进行 6次检查,对上级抽查的 10个项目 13个问题跟踪督导,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亚沙会及配套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问题的 3个单位及 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对有关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整改。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六民”活动、惠民利群实事、和谐稳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可靠保障。加大办案和信访工作力度,惩处腐败分子。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2起。其中,大要案 25起。党纪政纪处分 87人。其中,科级干部 14人,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 22人次,恢复党员权利 1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6起 268件次。其中,来信 238件、来访 18起、举报电话 12次,处结率98.5%。
2011年,以建党 90周年为契机,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项目进行滚动摸排,会同上级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会同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社会管理创新、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落实责任制提高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着重加强“奋力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和亚沙工程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抗旱和征迁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亚沙工作,派出 2个工作组对工程建设及运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针对性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认真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241件次205起,处结率98.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72起。其中,大要案 18起、党纪政纪处分45人、解除行政处分 2人、恢复党员权利 2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一并部署和检查考核。加强村级财务和印章管理,全市 732个行政村中 722个村实行财务委托代理,17个镇区街道全部落实集中“三章”管理规定;积极实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1个村被授予“烟台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
2012年,围绕亚沙筹办工作,从决策、制度、效能、社会、廉洁和赛后监督六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亚沙指挥部每周例会听取纪委督查情况汇报制度,全程参与筹办工作;牵头制定亚沙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等 4项规定;组织督导检查 21轮,查找督办问题事项325个,提出建议措施 217条,主要领导批示 9次;参与检查亚沙重点事项 112个,查处违纪人员 5名,其中给予 2名领导干部纪律处分、3人通报批评;参与亚沙相关项目招标监督 53次,涉及采购金额 29.5亿元;监督公开拍卖赛事保障车辆 62辆及各类物资 5宗。同时,抓牢亚沙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督查,保证任务按期完成。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亚沙筹办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重大赛事活动监督工作获烟台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优秀奖。组织对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多次明察暗访并下发通报;开展亚沙岗位纪律作风专项督查,辞退处理 1人,通报批评 3人。对 17起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7名,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45起 171件次,处结率98.5%。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72起。其中,大要案 1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挽回经济损失 535万元。
【行政监察】2010年,组织开展行业作风自查自纠活动,从四个方面查找个人、单位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84个,制定整改意见,跟踪督查整改落实。畅通联系渠道,116个部门联系 170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30个;50名特邀监督员划片联系 110家重点企业,监督涉企执法部门行政行为,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 47个。利用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向驻海企业负责人及时发送出台的优化环境制度措施;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在线投诉”、电子投诉信箱、“网上民声”、行政效能举报电话、党风廉政建设专线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 61起,全部查结;针对群众投诉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收费的问题,下发《关于严禁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违规收费的通知》,并对一起乱收费案件进行查处;督促有关部门参加“民生热线”节目和“民生面对面”栏目,解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组织对涉企职能部门、窗口服务单位行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先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8次检查,跟踪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继续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落实”活动。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月”活动。共进行 5次督查,对 11个部门和 30个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纠正问题 12个。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对执行“严禁公款自请自、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规定情况进行 4次明察暗访,对张贴公车标识组织 3次集中检查,对存在问题的 4个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治理范围从机关事业单位延伸到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等规定,严控招待费限额及公务用车、移动话费补贴审批关。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有重点的深入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夜间值班存在问题的 13个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意识、服务效率方面存在问题的 1个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高度重视源头治理,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认真部署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改革力度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制度不断完善,执行更加严格。2010年,全市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16.2亿元,节约资金 1.8亿元;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 4062.8亩,总成交价款 15.7亿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 6269.8万元,节省资金 836万元。
2011年,改进干部作风,开展行风政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转发《烟台市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要十不准”规定》,配套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对 750名党员干部学习“十要十不准”规定情况组织测试,为科级以上干部制发随身携带“禁酒规定”及“十要十不准规定”卡片 900套。多次组织人员对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3期,对 3名违反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人员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金融系统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过长问题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反馈情况并在电视台公开播放。认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采取日常监督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 58个具有执法执纪、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及 39个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建立 53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信息平台,及时发送优化环境信息;以“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方式将优化环境“十要十不准”规定涉企部分摘录给 1000余家企业负责人,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监督涉企执法部门执行规定情况。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畅通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网站“在线投诉”、电子信箱及“网上民声”等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30起,已全部查结。
重视源头治理,加强风险防控,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并认真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明确需要公开的 8方面具体事项,编印《简报》3期,组织全市现场观摩会一次,建立市委常委联系点 15个,全市共建电子显示屏 26块、公开栏 930个、制度刊板 1227块、资料查阅室 882个、网站 40个,党务工作公开率达到100%。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开展“三公”专项清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审核登记全市 822辆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电子档案,制定公车编制和超标车处理初步意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科技防腐工作,全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 2个。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投资体制等方面改革力度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不断完善,执行更加严格。2011年,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 5.9 亿元,节约资金 5875万元,政府采购节省资金 2463万元,土地招拍挂成交价款 11.5亿元。
2012年,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科学发展工作取得新突破。围绕服务和保障中心大局,严格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对上级和市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查纠重大事项、项目和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保证政令畅通。召开专题会议,制发专门意见,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部署,对“十要十不准”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6次,查结群众投诉11起;以“五创”要求为标准,对全市 60个市直部门和39个窗口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聘请55名优化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加强对执法执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三查”和“助企解困大走访”活动,各级各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问题65个;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市民服务中心建设,21个部门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新成立的“政务服务科”并成建制进入市民服务中心,12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服务局代办,市民服务中心按期启用,507个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取消审批收费项目 5个,审批时限平均压缩45%,海阳成为烟台市第一个完成“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县市区。开展公车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清理超标车 21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推开,113个部门和单位共梳理职权目录 1236项,绘制流程图 693张,查找各类风险点 4937个,制定防控措施 5796条。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五个一”和“回头看”活动,印发制度 6项。组织实施以“加强八大领域监管、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强化三种查纠手段、完善四项治本措施”为主要内容的“8534”工程,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重点规范各类展会;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 55条。
【其他工作】2010年,不断强化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构建责任机制、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开展“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编发《海阳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专刊》16期,发送廉政短信 1万余人次。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制定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任务目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执行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 5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 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下发《2010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对农村财务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新创建廉政文化示范村 4个。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及转方式、调结构和“争做海阳先锋”大讨论活动,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统筹安排,精心运作,顺利完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采取归口派驻与个别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立 4个归口派驻机构和 15个个别派驻机构,负责对市直 53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011年,深化教育监督,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线,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采取节庆期间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工作日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的方式,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送短信 1.2万余人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通过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抓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贯彻;开展“纪念建党 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和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征集汇演活动,组织全市 1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烟台巡展”,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做好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工作,7个单位被授予“烟台市廉政文化先进示范点”,1个单位被授予“烟台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海阳纪检监察》编发《警示教育专刊》4期、13期,增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围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2人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303人次。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内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不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室主任每月一课活动,规范完善相关制度 5项;制定《机关岗位目标考核意见》,加大内部考核奖惩力度,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继续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建立派驻机构定期调度、汇报制度,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工作关系,提高监督实效。
2012年,强化教育监督,深化源头治理。开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和“制度条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树廉、载体倡廉、文艺促廉”三项工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编发警示教育专刊 16期,巡回播放警示教育片 30场次,组织上廉政党课 98场次,发送廉政短信近万人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开展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民主评议,组织开展农村清产核资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烟台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 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