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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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2012年,全市组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 12.80亿元、16.20亿元和 17.51亿元,增长28%、26.56%和 8.09%;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别为 18.31亿元、24.66亿元和 26.41亿元,增长33.25%、34.73%和7.07%,地方财政经济保持健康、平稳运行态势。
【地方财政收入】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和质量统一为取向,完善机制,加强征管。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 17亿元大关,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三年来,通过加强税源控管,夯实征管基础,逐步完善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收收入由 2010年的 9.29亿元,增加到 2012年的 11.70亿元,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强化“票款分离”“罚缴分离”以“收支两条线”、和为抓手,“收费票据”和“收入资金”为切入点,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010~2012年,全市非税收入分别实现 3.51亿元、3.12亿元和 5.81亿元。
【政策资金争取】围绕亚沙会筹办,借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契机,向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争取各项政策资金支持。三年来,通过财政口争取到位无偿资金 19.3亿元、无息资金 17亿元,资金争请总量屡创新高。为缓解资金支出压力,市财政局与多家金融机构研究探讨国家金融政策,选准贷款路子,解决亚沙会筹办资金瓶颈问题。
【财政支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精心运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和公共社会事业倾斜,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需要。
2010年财政支出情况。一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分别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并扩大保障范围,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 300元提高到 3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 1200元提高到 1700元;城市低保人数比上年增加 406人,农村低保人数比上年增加 6000多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保障资金 1929万元。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 2400元提高到 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 1300元提高到 1600元。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特殊关爱,对 9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全年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 498万元。发放惠民助学金 233万元,对全市 2353名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发放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290万元,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不断拓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将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 3万元提高到 5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10元,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全年共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 5183万元,比上年增加 1043万元。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拨付资金 197万元,对参加保险的城镇居民给予补助,有效解决部分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不断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年通过涉农补贴“直通车”渠道,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8143万元,拨付水库移民补助 661万元,使广大群众享受改革发展和公共财政的成果和实惠。全年拨付资金1565万元,对大中小型病险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拨付资金 1603万元,对全市 727个村级组织进行专项补助,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的和谐统筹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年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3734万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公用经费、教科书等进行补助。三是不断加大惠民利群实事投入,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拨付资金 632万元,对农村自来水和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建设和改造,解决部分村庄饮水困难。拨付资金 276万元,引导农用沼气示范建设。拨付资金1630万元,进行绿化造林,打造绿色生态海阳。拨付资金 1451万元,对城区居民普遍关心的海政路西出口工程、老城区背街小巷、新元广场等区域,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综合性整治,改善城市面貌。
2011年财政支出情况。一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每人 1700元调整到 19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每人 4000元提高到 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每人 1600元提高到 1900元,全年支出城乡低保及五保供养保障资金 3025万元。对全市 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补贴 5923万元。拨付资金 1140万元,完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破产企业职工救助补贴 1126万元,缓解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困境。发放惠民助学金 353万元,对全市 3207名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发放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345万元,减轻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不断拓展农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 120元提高到 200元,减轻广大群众的医疗负担,全年拨付医疗补贴资金 1.07亿元,比上年增加 5223万元,有效解决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不断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全年通过涉农补贴“直通车”渠道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 1.45亿元。拨付资金 355万元,对大中小型病险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拨付资金 1150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奖补。拨付资金 1593万元,对全市 732个村级组织进行专项补助。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年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4182万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公用经费、教科书等进行补助,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大惠民利群实事投入,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拨付资金 1673万元,对农村自来水和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建设和改造,解决部分村庄饮水困难。拨付资金 237万元,引导农用沼气示范建设,新型能源得到普及和推广。拨付资金 1136万元,实施绿化造林,打造绿色生态海阳。拨付资金 3720万元,对城市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综合性整治。
2012年财政支出情况。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大力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向公共领域,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 11.5亿元,较上年增长13.7%,各项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为61.2%,比上年提高 5.77个百分点。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市“三农”支出 1.22亿元。足额兑现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完成 6.16亿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 1.49亿元。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 2.35亿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
【重点工程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海阳核电、亚沙会配套项目基础建设、跨海大桥、烟海高速、海阳港扩建和小孩儿口湿地公园、东村河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场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对经济要素的吸纳力和对产业项目的承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改革】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把好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督关。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每一个环节,都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深入现场严格把关,力求资金节约高效。二是严把部门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关。对部门申请的每份报告,都本着“着眼全局、实事求是、科学把握”的原则,能省则省,最大限度地节约开支。三是严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财政监督关,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方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