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槐树村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4&A=2&rec=687&run=13

概况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高姓来此定居建村。因建村于两株矮槐树旁,故命
名矮槐树村。
矮槐树村位于海阳市北部,地处东经121°05′,北纬37°08′。东与山西
头村相连,西与东芦头村相邻,南与小侯家村相交,北与长沙堡村、于家长沙村相接
。北距烟青一级路2.5公里,东距烟凤路6公里。原属山西头乡,2000年12月,随山西
头乡撤销而隶属徐家店镇,西距镇政府驻地12.5公里。
全村辖区面积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57.6公顷,山岚26.7公顷,适宜种植的
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地瓜、花生、苹果、蔬菜等。
2002年,全村有298户,894人。有高、吕、王、李、于、梁、尹、周、姜、
隋、段、孙、吴、徐、郑、季等16姓,均为汉族,其中高姓占全村人口90%以上。
194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5万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63万元。2002
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11万元,人均纯收入3370元,第一、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
收入的比重分别是96%、2%、2%。

大事记

1941年2月八路军进驻,本村解放。
1942年2月23日日军进村扫荡,2名村民因不给日军带路遭枪杀。姜长海用地雷炸
死1名日军,后被评为战斗英雄。
1949年秋遭12级强台风袭击,损失严重。
1952年成立互助组,村民全部参加。
1953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74年2月本村发生一起严重凶杀案件。村民高丕增因盗窃村集体仓库中的小麦
,被村干部高文喜发现。因怕在“批林批孔”运动中被揭发,遂生杀人灭口之念,将
高文喜一家5口人杀死。1975年3月1日,海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丕增死刑,同案
犯高翠英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76年投资6万元,建起仓库、面粉厂和大队办公室大院。
1979年始用电网供电,结束了点煤油灯的历史。
1983年林业部副部长王建文和工程师贺先彬、赵千一等,先后来矮槐树大队考察
楸树生产,确定在山西头公社建立667公顷楸树丰产林基地。
同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林业部副部长高德占、山东省林业厅厅长李育才等,来本村视察林业生产

1990年投资6.3万元,安装自来水。
1995年投资10万元,安装闭路电视。
2000年投资3万元,安上有线电视。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1955年,粮食亩产65公斤。1978年,亩产300公斤,总产54万公斤。20
02年,粮食亩产445公斤,总产46.8万公斤。
改革开放以来,村党支部带领村民大力发展林、果业。1983年,集中栽植楸
树2.5万株,后逐步扩大林地面积。1992年,村投资3.5万元,扶持村民栽植苹果26.
7公顷。2000年,有优质果园33.3公顷,产量30万公斤,产值60万元;楸树栽植面积
达113公顷,积材7万立方米,价值7000万元。
2002年,全村第一产业总收入1071万元,其中农业891.2万元,畜牧养殖业
156万元,林业8.8万元,其它15万元。
第二、三产业建国前,只有零星小手工业作坊,收入微薄。1980年,村办起了供
销合作社代销店、面粉厂,后村民又陆续办起商店、豆腐坊、饭店、机修铺等。198
9年后,村集体引进石材加工项目。1998年,又办起个体石材厂。2002年,全村第二
、三产业从业人员28人,第二产业收入20万元;第三产业总收入20万元,其中运输业
10万元,商饮业7.5万元,服务业2.5万元。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1943年,成立矮槐树完全小学。1970年改为初中,在校学生达500余人
。自建国至2002年,本村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20人。
人民生活解放前,村民常年人均粮食不足100公斤,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建国
后,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4年,人均粮食260公斤。1978年,人均粮食350公斤
。2002年,村有各种运输车辆150辆,摩托车40辆,电话120部,彩电160台。
村庄建设建国前,村民住房均为草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1986年,村
统一规划住房建设,当年建新房60余栋。2002年,人均住房面积扩大到22平方米。
集体福利1969年,本村办起合作医疗站,村民吃药免费。1981年,村买电影放映
机1台,自放电影。

组织建设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41年,高丕志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村第一名党员。同年
5月,成立党支部,姜长春任党支部书记。1949年,党员身份公开,全村有党员15名
。2002年,有党小组3个,党员35名。曾任党支部书记的有姜长春、高兆通、高丕亭
、高文富、高振山、高洪军、高文臣。自高文臣任党支部书记以来,村党支部多次被
中共烟台市委、海阳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1年5月,成立村公所。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8年9月,
改称大队管委会。1968年6月,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称大队管委会
,下设民政、调解、治安、民兵、妇女等组织。1984年5月,设立村民委员会。曾任
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高兆通、高福通、姜长海、王连海、高丕亭、高文富、高兆真
、高文臣、高波、高文新。
1991年,村委会及妇代会分别被评为海阳县农业先进集体、烟台市先进妇代
会。1992年,本村被评为烟台市文明单位。1996年,本村被评为海阳市畜牧规模经济
村。

人物

人物简介高淑兰女,1927年生,中共党员。1943年参加工作,曾任区工会组织委
员,县企业工会主任,烟台市工会宣传委员,青岛轻工局科长,县委组织部长,济宁
地区纺织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支部书记等职。地级待遇。
高文臣1935年8月生,中共党员。1981年起,任村党支部书记。自任职以来,先
后获得市、县、镇三级20多个荣誉称号。1996年,被评为烟台市劳动模范、烟台市优
秀党员。
烈士名录高培东高禄高甫吉
高振文高兆河

撰稿:高培奎审稿:高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