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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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栾姓移民到此建村定居,以姓命村名栾家。
栾家村位于海阳市西北部,发城镇东部,地处东经121°03′,北纬36°57
′。东与崖南头村接壤,南与上院口村、下院口村、崖南头村相交,西与洪沟村为邻
,北与周家沟村隔山相望。隶属发城镇。距镇政府驻地10公里,距市政府驻地24公里

全村辖区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93.3公顷。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
小麦、玉米、花生、果树、蔬菜等。
2002年,全村482户,1375人。有栾、张、王、隋、于等5姓,均为汉族,其
中栾姓人口占98.5%。
195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8万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4万元。200
2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02万元,人均纯收入3188元,第一、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
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6%、41%。

大事记

1937年栾晋阶、栾良梅、栾级山等人,在本村建立第一个中共党小组。
1941年本村解放。
1942年11月日军胶东拉网大扫荡,烧毁本村民房270间,抢走牲口30多头。
1943年1月日军二次进村,烧毁粮食1.5万公斤,枪杀村民6人。
1945年1月1日本村和本村民兵爆炸小队,被山东省武委会分别授予“第三期整训
模范村”和“模范爆炸小队”光荣称号。
1952年初在栾喜成带领下,本村成立起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同年4月28日省劳动模范栾喜成随中国农民代表团出访苏联,于莫斯科病逝。
1982年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陈永义来村视察。
同年进行拦河截流,建拦河坝12道,大口井4个。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产业结构,新栽红富士苹果50公顷。
1990年村投资6.5万元,安装自来水。
1997年安装闭路电视。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1955年,粮食亩产110公斤,总产20万公斤。1978年,粮食亩产280公斤
,总产45万公斤。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亩产达到405公斤,总产
50.75万公斤。2002年,粮食亩产提高到624公斤,总产达到51.87万公斤。
1983年以来,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调整了农业结构,由过去种粮为主
,转变为以经济作物为主,大力发展果业生产。2000年,新栽优质红富士和红将军苹
果8公顷,果树总面积达到94公顷,实现了每人1亩苹果的目标。
2002年,第一产业总收入573万元,其中农业480万元,畜牧养殖业90万元,
林业3万元。
第二、三产业建国前,本村仅有小手工业,主要是网扣生产及粉坊、油坊等,规
模都不大。1956年办起了供销社代销店。1962年办起面粉加工厂。改革开放后,大力
发展第三产业,先后发展起商店及电气焊、车辆修理、苹果储运等项目。
2002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77人,收入515万元,其中工业41万元,建
筑业25万元,运输业436万元,商饮业13万元。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1942年,成立栾家完小。1956年,高年级迁至南柳村,本村只有初小。
1962年,村新建教室30多间,学生入学率100%。1997年小学合并,迁南柳村。1999年
,村出资2万元,新建幼儿园12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被烟台市教育委员会评为
一类幼儿园。自建国至2002年,全村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73人。
1978年,村投资买了24英寸的彩电,后相继买了电影放映机,自放电影。
人民生活解放前,村民常年人均粮食仅100公斤左右,生活水平低,终年不得温
饱。建国后,在党的领导下,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8年,全村人均粮食200公
斤。1975年,人均粮食300公斤,总收入21.6万元。2002年,人均粮食达到650公斤,
人均存款余额2400元,全村有运输车辆290辆,摩托车60辆、电话260部、彩电400台
、电冰箱60台、洗衣机10台。
村庄建设建国前,村内街道不整齐,破烂不堪,村民住房以草房为主,人均住房
面积不足6平方米。改革开放后,村统一规划街道和房屋建设,对年满18周岁的村民
,都安排160多平方米的房基地,村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修建河桥4座,方便了村民
交通。2002年,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
组织建设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37年,栾晋阶、栾良梅、栾级山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建
立了第一个党小组。1941年3月,村党支部成立。此后,相继成立了群众救国组织,
与封建势力开展斗争。民兵组织在配合主力部队打击敌人的过程中,俘虏日伪军若干
人,受到上级的表彰。1945年,本村民兵爆炸队被山东武委会授予模范爆炸小队称号
。栾恒悦、栾法贞、栾法义被评为胶东民兵模范;栾绪禄等10人被评为海阳县民兵模
范。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本村参军者125人,其中牺牲23人,伤残17人,为新
中国的解放做出了不朽的贡献。曾任党支部书记有栾晋书、栾良秀、栾晋格、栾晋杰
、栾晋常、栾晋苏、栾良本、栾法成、栾法云、栾俊峰、栾勤夫。2002年,全村有7
3名党员。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1年,设村公所。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8年9月,改称
大队管理委员会。1968年6月,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称大队管理委
员会。1984年5月,始设村民委员会,下设民政、调解、宣传、治安、妇女等组织。
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栾绪显、栾良秀、栾晋格、栾晋杰、栾晋武、栾晋常、栾
晋苏、栾晋阳、栾法孔、栾良平、栾法成。

人物

人物简介栾晋阶(1912-1949)莱阳乡师毕业,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教师
,村党支部书记,东海军分区政治部宣传干事、宣传科长,海阳县武委会主任等职。
1948年任旅大市(今大连市)副市长。在任县武委会主任期间,开创了海阳地雷战,起
草制定了《海阳县民兵政治思想教育“六三”原则》,在全省推广。1949年7月病逝
。同年,被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为革命烈士。
栾喜成(1912-1952)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被评为胶东二等民兵模范。
1945年,被评为胶东一等民兵模范、海阳县劳动模范。1952年,率先成立全县第一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推动了县内农业合作化运动,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同年
,参加中国农民代表团,赴苏联考察学习,行至北京,牙病严重,坚持登程。到达莫
斯科后,牙结核恶化,于4月28日病逝。遗体在莫斯科火化,骨灰运回祖国,安葬于
栾家村西。海阳县人民政府于其墓前立碑纪念。
栾新民(1913-1993)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起,在家乡任区各救会会计
、秘书,县农贷所主任,商救会会长,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胶东支前司令部
荣成分站站长,海阳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1950年3月起,先
后任中共山东分局党校支部委员、中共山东分局统战部副处长、山东省林业厅处长、
山东省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山东省皮革公司经理、山东省轻工业局处长等职。197
8年10月,任山东省二轻厅科技处处长兼科研所所长。
栾法贞(1912-1994)1945年3月,被胶东军区授予民兵模范光荣称号。
栾晋常1919年9月生,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农业社社
长。1955年、1956年、1957年,连续三次被省政府授予省农业建设积极分子光荣称号

栾国云1921年生。1941年参加八路军,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通讯员、运
输员、管理员、团后勤处处长、师后勤部副部长等职。1967年,任河南省军区开封军
分区副司令员。曾参加解放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建国后,参加过抗美援
朝战争和抗美援越战争。荣获独立自由奖章、三级解放勋章及独立自由幸福勋章。
栾法义1922年10月生。1945年3月,被胶东军区授予民兵模范光荣称号。
栾良学1927年7月生,大专毕业,中共党员。1945年参加工作,曾任卫生员、军
医。1958年,转大同市传染病院任医师。1966年,调大同齿轮厂任卫生所负责人,工
业卫生办公室主任、主任医师。曾立三等功1次、四等功数次,当选卫生模范3次、先
进工作者多次。
栾恒月1945年7月,被胶东军区授予民兵英雄光荣称号。
栾法智1938年6月生,中共党员,农业专家。1964年山东农学院毕业后,分配在
黑龙江省农科院从事科研工作。1982年,调到山东省轻工农副原料研究所从事科研工
作。1984年任该所副所长,1987年晋升为高级农艺师(副高),1992年任所长。1997年
晋升为正高农艺师。在黑龙江省农科院工作时,承担的亚麻一次性深施肥的研究课题
,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首位人员)。化肥推广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承
担的夏播甜菜丰产高糖技术开发研究和夏播甜菜深施肥的研究,均获山东省科技进步
三等奖。上述成果,每年创社会效益1亿多元。
栾翠珍女,1941年2月生,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62年4月参加工作。1966年,
出席山东省五好职工代表大会,被授予“五好职工”称号。享受荣誉津贴。
烈士名录栾晋兴栾晋环栾良梅
栾晋廷栾晋基栾晋阶栾良辉栾良民
栾晋桂栾晋花栾晋勤栾晋义栾晋令
栾晋庆栾绍勋栾恒春栾绪常栾晋熙
栾良品栾绍敬

撰稿:栾法欣审稿:栾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