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头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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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刘姓来此定居,后范姓迁来。因村位于昌水河北岸
,且东边有泉水长流不断,泉边和昌水河岸边芦苇丛生,故命村名芦头泉。后有陈姓
、于姓等十几姓相继迁入。
芦头泉村位于海阳市西北部,昌水河北岸,地处东经121°02′,北纬36°
59′。东接后埠前村,西邻忠厚村,北望东北涝泊村,南靠河南村。隶属发城镇。距
镇政府驻地4.2公里,距市政府驻地32公里。
本村有水浇地13.4公顷,旱地8.3公顷。适宜种植各种农作物,其中苹果5.
3公顷,仅此一项人均收入1000元左右。
2002年,全村88户,249人。有于、范、姜、宋、陈、冯、郭、王等姓,均
为汉族,其中于姓人口较多。
1954年,农村经济总收入6480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8万元。2002
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22万元,人均纯收入3184元,第一、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
收入的比重分别是53%、28%、19%。

大事记

1941年本村解放。
同年八路军某部在村北修工事,因反动地主告密,被国民党顽军赵保原部三个团
的兵力包围。因寡不敌众,20名战士英勇牺牲。
1982年村集体投资1.7万元,用上自来水。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经济发展

第一产业1955年,粮食亩产110公斤,总产4.9万公斤。1978年,粮食亩产达到3
03公斤,总产12.77万公斤。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亩产提高到40
0公斤,比1978年增长97公斤。2002年,粮食亩产达到586公斤,总产减为10.1万公斤

1987年以来,党支部、村委会发动群众大力发展苹果,品种有红富士、嘎啦
等十几个。2000年,果品收入达25万元。
2002年,第一产业收入172万元,其中农业91万元,畜牧养殖业81万元。
第二、三产业建国初期,本村只有小型粉坊。1970-1982年,粉坊生产规模不断
扩大,从业人员有20人左右。后相继办起商店、电气焊部、修理部等。2002年,第二
、三产业从业人员15人,收入61万元,其中商饮业45万元,服务业16万元。

社会进步

文教科技1948年,村成立完小。1984年后,由于学校体制改革,本村只剩下1-2
年级。自建国至2002年,全村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28人。
人民生活解放前,全村21户,其中佃农2户,贫农2户,中农4户,地主富农13户
。中农以下生活困苦。解放后,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解决了温饱问题。2002年,人均存款余额2300元,全村有各种农用车辆46辆
、摩托车29辆、电话35部、彩电78台、冰箱15台。
集体福利1983年,由于经常性停电,村投资1.37万元,购买发电机,确保村民在
停电时用电。1984年,投资2.9万元,将所有的水浇地安装了滴灌设施,既方便又节
水。1989年,集体购买50马力拖拉机1台,免费为村民耕地。1989-1990年,本村学生
的学费全部由村集体负担,后改为负担50%。

组织建设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45年10月,宋常乐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本村第一名党员。1
948年,成立党支部,时有党员5人。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两个互助组,进行了
一系列的对敌斗争。1949年10月,党员身份公开,全村有党员18名。2002年,有党员
17名。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有宋玉东、李江、宋常乐、于德礼、于绪宾、于振宝、姜
福胜、郭风一、陈京军。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2年,设村公所,村长范忠仁。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
8年9月,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68年6月,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
称大队管委会。1984年5月,始设村民委员会,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范忠仁、
于克保、于孟文、于明范、宋振德、郭风一、于振宝、姜福胜、于明波、于兴起。

人物

烈士名录陈永乐

撰稿:马腾武审稿:陈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