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代、民国海阳县志编修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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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四年(1739年),知县包桂(钱塘县人)任职海阳后,每于理政听讼之余,周历村落,访察利弊,
借悉山川、疆域、名胜、古迹、民生、教化、土产、市廛、民风、世俗、奇闻、轶事,积累资料,历
时三载。乾隆六年(1741年)十二月,奉上宪之命,承修《海阳县志》。包即遵办,并亲笔撰写,又聘
请州判赵振第、贡生赵翕宗、监生修永龄等13人襄纂,监生包炜等4人校对、誊录,成志四卷,付梓
问世。是为海阳县第一部县志。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知县朱家学(石屏州人)遴选人员,续修《海阳县志》。参加编写人员除承
修朱家学外,另有襄修儒学教谕孙崇垣,纂辑候补训导王觐光、岁贡李源长,采访三人,校对二人。
稿未编竣,朱奉旨调离,下任知县周树本不重修志,半途而废。
清光绪五年(1879年) ,知县王敬勋(清苑县人) 任职海阳,与本县绅士议定,承朱家学之稿,续修
《海阳县志》。承修王敬勋,襄校教谕张晓峰、把总文长庆、巡检朱增源、典史柴、经历余士梅、附生王朝钧,总纂闸官李尔梅、举人姜式甫、附生鞠守忠、
岁贡王兆腾,分纂监生赵钦舜、附生李恒藻,协修兼校对12人,誊录15人,采访127人,绘图、题签4
人,督刊5人,年余脱稿付印,定名《海阳县续志》,分礼、乐、射、御、书、数6册。
民国23年(1934年),县长骆茗庵(绍兴人)莅任伊始,即在县政府政务会议上提议续修《海阳县志》,
获一致通过。随之成立海阳县志馆,督修骆茗庵。骆调离,先后由赵长江(寿光县人)、姜世勋(牟平县
人)督修,协修第五科(教育科)科长商乃恒,监修第二科(财政科)科长袁鲁及区长修汇川、高述唐、王
济占、于国英、王仪亭、车子奇,总纂举人鞠国香,襄纂拔贡刘勃,编辑廪贡纪文玉、优贡杨忠琴、
廪生赵敬亭、秀才刘松崖、大学生薛辑瑞和鞠少堂,审订北师大教务长李干卿、县党部书记长翟馨吾、
前山东省司法厅长薛仁棠、致仕县长张汉初,尚有分撰七人,缮写、绘图、校对七人,采访百余人。
民国26年(1937年)春,志书编成,特请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全国著名书法家于右任作序、题名,并
与华昌达印刷厂议妥出版事宜。正待付印,遽逢"七七事变",未及出版。1947年土改复查时志稿毁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