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赵均用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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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顺帝纪》载:"秋七月,故濠党赵均用被杀"。《明史·韩林儿传》载:"时,毛贵已为其
党赵均用所杀,有续继祖者又杀均用"。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载:"七月丙辰,毛贵党续继祖自辽
阳入益都,杀赵均用"。建国后出版的史书、教材,莫不沿袭旧说,将赵均用被续继祖所杀视为定论,
而事实并非如此。
《莱阳县志·附录》载:"《明史》,元至正十九年,赵均用杀毛贵于济南,贵党续继祖自辽东
入益都,复杀均用,实则未死也,失败后逃"。《莱阳县志·氏族》载:"均用于明兴后隐居今海阳,
遂别自为族"。赵疃村《赵氏家谱》载:始祖均用,元末起兵,尝窘辱明太祖。后被续继祖战败,趁
混乱之机,只身逃到今赵疃乡孙家夼,藏身野林。当人们发现他时,已经疲劳不堪。被救后,埋名匿
姓,隐居孙家夼,娶妻隋氏,务农终生。死后葬于该村荒山,残坟至今犹存。明永乐年间,其五世孙
赵冕始建赵疃村。
有人说此赵均用与彼赵均用属巧合、重名。此说也难成立。因为《赵氏家谱》记载的籍贯、事迹
与史书完全符合,所差者典籍说赵均用死,志书、家谱则说未死。更重要的是,后人绝不会把元朝的"
反叛"、明太祖的仇人,盗用其名,认为始祖,贻祸后代。因此,正如《赵氏家谱》所言:"则其为一
人也,事无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