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和睦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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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人民自古就崇尚家庭和睦。 1979年开展“五好家庭” 评比活动以来, 和睦家庭比比皆是。
1983年,评选出全国“五好家庭”4户,省级“五好家庭”9户,市级“五好家庭”11户,县级“五好
家庭”46000户、模范“五好家庭”60户。1984年,评选出县级“五好家庭”48640户,文明户5283户。
1985年评选出“五好家庭”53000户,好妈妈1720人,好婆婆1378人,好媳妇1730人,好嫂子1120人,好
小姑1026人,好妻子1320人,好丈夫1831人。感人事迹在县内外广为传颂。
嫂胜娘 北野夼于洪兰,17岁时突患肢体硬瘫病,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去世后,由嫂子于奎香照
料,家务虽忙,从没慢待小姑。顿顿喂饭,按时服药,端屎端尿,洗脸梳头。逢年过节更换新衣,节
省用钱买来广播喇叭,为病人消愁解闷。有了水果、点心、顺口的饭食,舍不得给孩子吃,留着滋补
小姑的身子。若有电影,她和丈夫用椅子抬着妹妹去看,事事上心,照顾周到。18年来,于奎香累得
身体消瘦,但从无怨言。邻里夸赞:“洪兰的嫂子胜过亲娘”。
好后娘 东梨园村徐南山,在妻子死去的第三个年头,与34岁的辛兰香结为夫妻。她给三个失去母亲
的孩子带来了温暖。徐南山为给前妻治病欠债940元,辛得知后,爽朗地说:“这饥荒是给孩子的亲
娘治病拉下的,俺也有义务还”。她和丈夫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第二年就还清旧债。辛怀孕爱吃酸
辣东西,但不舍得买;对公婆、丈夫、孩子的饮食、穿戴,却体贴入微。1983年,辛主动协助丈夫为
大儿子盖房娶妻,负债720元。分居时,辛兰香主张没让儿子分担债务。她对女儿更为殊爱,女儿考
入海阳十二中,辛备好行李、用具,骑着自行车送女入学。女儿节假返校,总是把好吃的东西,给她
带回学校。
一人辛苦全家欢乐 1970年,栾家村栾良英与李文国结婚。李家三代八口,挤在三间破草房里。奶奶
年迈,婆婆常卧病床,还有四个小叔、小姑。家务繁重,生活困难,她清晨早起,生火做饭,照料两
代婆婆,打发小叔、小姑上学;晚上熬至深夜,为全家老少缝缝补补;还四处求医寻药,为婆婆治病。
天复一天,从无难色、怨言。
1973年秋,婆婆去世,奶奶又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栾良英便和奶奶同睡一炕,随时照顾老
人。奶奶卧床五年,她极尽孝道,精心侍奉。栾良英对小叔、小姑则是温暖备至。在部队服役的小叔
要回家探亲,写信向哥嫂要80元钱。因给小叔盖房,手头较紧,栾良英仍寄去100元,让弟弟愉快地
返里团聚。
栾良英结婚10余年,发送奶奶、婆婆过世,侍奉折断腿的公公,抚养大了四个小叔小姑,并一手为他
们操持娶亲、出嫁。栾良英一家先后被评为省、市、县“五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