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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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有“家有三斗粮,不做小孩王”、“教学先生三条路:卖书、占卦、学扎纸”等谚语,
教师社会地位低下。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团结和尊重教师,批评歧视小学教师的思
想和行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每年六月六日教师节,均予庆祝。1943年,海阳四区(郭城)成立教
师救国会时,胶东区党委林一山等同志到会讲了话,《大众报》为海阳四区教师救国会成立发表了社
论。解放区逐级评选表彰模范教师。不准随意调动和解职,教师的职业有了保障。
建国后,教师成为国家干部,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50年代前期,全县尊师重教风气浓
厚,小学教师倍受尊重。但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教师成为改造对象。1958年,全县教师被错划
右派的148人。1964年社教运动中,部分教师受到错误处分,被开除者13人,被迫退职的56人。“文化
大革命”中,教师被开除者21人,受其它处分者13人,重点审查对象8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认真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教师中199起冤假错案全部纠正;收
回“四清”、“文化大革命”中开除的教师33人,安置退休者20人;对过去犯有错误、但处分偏重者,
重新复议,改变原处分者26人;为30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办理了农转非,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渐
提高。至1985年,评为特级教师的2人,讲师5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班主任各
1人;获“教师荣誉证书”者395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1148人,占教师总数的19%;被选为县人大代表
的55人,其中1人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22人被选为县政协代表。